主角是常笑季晓桐的小说叫《她笑起来很甜》,本小说的作者是虫小扁写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对爱情一窍不通的常笑在酒吧与室友聚众玩乐,却被邻桌的男生乘机强吻一口。常笑郁闷之极,室友却喜出望外,那人居然是计算机系有名的兰花草季晓桐。那边,季晓桐因为大冒险被罚,不得已亲了常笑,酒吧里灯光陆离,穿着打扮一直非常中性的常笑让季晓桐以为自己亲了个男的,不由大为反感。常笑好奇中去校园BBS查阅季晓桐的资料,他居然还会打球下棋绘画……十八本武艺样样精通?什么了不起,她常笑琴棋书画还不是样样都懂——虽然只是皮毛。于是她大言不惭在BBS上回帖:季大帅哥,不外如此。想不到众人居然群起围观之,还横遭到人肉,校内ID被爆不说,居然电脑也被黑了?常笑怒发冲冠去给季晓桐下战书,两人在操场大展身手,没想到季晓桐居然中途开溜……这事儿没完!...
2.他好像,从未被忽略得这般彻底。
容兰说完就迁怒于常笑,瞪了眼她,随即像扔烫手山芋般把手机递了过去。
常笑问:“谁啊?”
容兰语气有点冲,说:“你们家那位。”
她“哦”了一声,接过手机就问:“你是我们家哪位啊?”
余非顿了一下,仿佛能嗅到她语气里的酒味,反问:“你们家有几位?”
她迟疑了一下,掰了掰手指,认真道:“爸妈加三个哥哥,五个。”她还残留着一丝理智,把手机拿到眼前看了下来电显示,看到“余非”两个字就笑了,回头又对着话筒说,“没你的份。”
“喝酒了?”他微微挑眉,算是明白了容兰的苦心。
“不多。”她笑,然后想了想又说,“我要唱情歌,没空接电话。”
“然后呢?”
“然后也没你的份。”她笑笑,因为他不在现场。
他显然沉默了一下,又问:“今天周几?”
“周六。”
“那我就没记错了,”他淡淡地说,“在老地方等你。”
“老地方?”
“嗯,那……”他的语调意味深长,“拜。”
常笑听着耳边的嘟嘟声愣了愣,又蹙了蹙眉,问容兰:“老地方是哪里?”随后耸耸肩说:“没事,咱们先唱歌。”
季晓桐自然不肯陪她唱,模样有点赌气。
容兰管不住常笑,索性由她去。陈华说没事,至少会帮忙把人送回去。
容兰这才略有所思地偷偷打量了一番季晓桐。尽管相处时间不长,但这个男生把什么都写在脸上,倒也让她认定他是个心思简单的家伙。还有那张脸,上帝又一次发挥了他的创造能力和想象能力,真是成功的作品啊!想到这儿,她又是啧啧称赞。
这头常笑唱了几曲,突然拍了拍脑袋,说:“不对啊,我有地方要去。”
容兰挑眉问:“你还能去哪儿?”
她说:“老地方!我去找找看。”常笑眯眯眼,笑得欢心,像是想起了好些个老地方,脸依旧是白里透红,竟有几分憨态可掬。
容兰白她一眼,继续劝说:“你行吗?都醉成这样了,就别去了。咱们先回寝室,你给他打个电话。”
常笑哼哼了一声:“我可以!”
容兰瞪她:“臭小子,你今天真是活得不耐烦了!要去你自己去!”
“好!”常笑轻嗤一声,表示不屑,猛地拍拍平平的胸脯,“自己去就自己去!”
容兰无语,突然意识到电视里的人为什么会说那句“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今天,她真是把什么都还给常笑了。
陈华突然开口:“没事,让我们大帅陪着去。”
季晓桐直接嗤了声:“关我鬼事!”
陈华挑了挑眉,又使了个眼色……不懂?又使了眼色……
季晓桐终于看明白了,才咬了咬牙道:“你记得到时别后悔!”他有些不耐烦地望向常笑,嚷嚷着:“你要去哪儿?”
让季晓桐陪常笑去找老地方……容兰本是不放心,然而常笑使了蛮力横冲直撞,凭她一己之力根本无能为力,只能暂且托付,就这么办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多望了季晓桐几眼,所有的疑虑居然也消失得差不多了,觉得他可以信赖,或许她真的太依赖自个儿的直觉。
容兰留了个手机号码,又抄了份寝室地址,心想大白天的,人家季晓桐也不会饥渴到这种地步,对一个醉酒的男人婆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来。加上他也给了她保证,她这才放心。
可她回头想想又觉得有些不对劲,陈华已凑上来咬了一番耳朵,望向两人离去的背影……乐了。
“你到底要去哪里?”
季晓桐无奈又抓狂地看着常笑。她蹦蹦跳跳,一路踩着人行道上的绿色格子前进,她那身高那身板那动作,他怎么看都觉得很别扭……一个头两个大。
眼前突然出现一大片红色地砖,下一刻常笑已不受控制地退后,他还未反应过来,她居然就助跑加速,然后起跳,一跃而过。
落地后她有几分踉跄,季晓桐想起势在必得的那个赌注,咬咬牙迎了上去,扶住她的手臂。
“我头晕!”明明撒娇的话,听起来偏有几分豪爽。
“真巧,”季晓桐假假地一笑,顺便偷偷掐了她的手臂一下,“我也头晕。”
常笑不痛不痒,摸了摸后颈,突然说:“去东沙街23号店。”
“干吗?”
“余非很喜欢那里的蛋糕。”她突然笑了笑,“育南路35号店,余非喜欢吃那里的雪球……春风大道2号,那里的蒸米粉很出名,余非也喜欢……”过了好一会儿,她突然露出一些不安的表情:“我感觉余非在生气。”而且她突然想起出门的时候忽略什么了,她因为余非帮她修电脑那事,答应他今天把时间空出来……
“余非是谁?”他抱胸站在她面前,居高临下。
“兄弟,”她说,然后按了按太阳穴,补充道,“最铁的兄弟……”
手机**又突然响了,她再次摸出手机,望着闪烁着的那个名字愣了愣,才按下接听键。
电话那头的声音温润如昔,他问:“在哪儿?”
常笑愣了愣,脑袋有些空,便抬头问季晓桐:“在哪儿?”
“延边路。”
“延边路。”她答,而后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点了点头,重复说着“我头好晕”。
同样的话,在季晓桐听起来,终归多了些撒娇的味道。
电话那头不知回应了些什么,常笑嘟囔了一句:“哪里活该了……”她抿起嘴,大致是觉得窝心,反而笑了,随后乖乖地补了一句:“好,等你。”
季晓桐有些不习惯眼前的常笑,她和之前气势逼人的模样截然不同。而后自讽般笑了笑,他又凭什么“不习惯”?
如今,他只想赶紧脱手这烫手山芋,走人。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部的士在面前停下,车上走下一个眉宇间透着几分舒适闲淡的男子,他朝他们慢慢走来。
那个女人瞄到他,隔着老远就抱怨了起来:“你好慢。”
男生没应话,一双朗目始终看着她。终于走近了,他一声不吭地在她面前侧身蹲下。
见状,常笑顿了一下,大大咧咧地趴上他的肩膀,嘴角扬着笑容,居然有几分小鸟依人。
接着,她便在他耳边絮絮叨叨着什么,他起身,双手紧紧反扣在身后,稳住她的身子,细细地听着。说着说着,她又把头枕在他肩头,安心地合上了眼睛。
季晓桐想,他好像,从未被忽略得这般彻底。
余非的背很宽,居然比她的宽,她心里迷迷糊糊地想。的士行驶在马路上,两边车来车往的呼啸声吵得她不得安宁。
像是到了目的地,感觉他扶她下的士,接着又自觉地躬身,简单明了地示意她趴上他的背。她这才稍微清醒过来。
刚才她喝过了头,像打了鸡血般,整个人很亢奋,而今酒劲过后,头晕乎乎的,很是难受。但她好像还有几分意识,也懒得管自己的嘴巴,说:“余非,这好像是第一次,你第一次背我。”
“嗯。”
她看不到他的脸,皱了皱眉头,接着絮叨:“我重不重?我应该可以自己走……你怎么走得慢吞吞的……”她叽叽喳喳地说了一大堆,瞅着他,心想他或许在生气才没应话,突而又有点烦躁,猛地冲他的肩膀拍了一下,凶他:“走快点!”
坏人,为什么不理她!
等了等,他还是毫无反应……哼,算了,她无所谓地耸耸肩,蓦地想起了从前,将手垂直往下一比,“我第一次背你的时候……”她把手压得低低的,神情无比骄傲,“就这么一丁点高!”
余非将她的身子扶正,大概是怕她掉下去。然后,他随意瞄了一眼那高度,淡淡地回了她一句:“你记错了。”哪这么矮?嘴角却含着笑意。
“哼!哼!”她哼了两声,“我记忆力比你的好多了!”关于他的事,她好多都记得!
他沉默,依旧背着她前进,然后轻描淡写道:“好汉不提当年勇。”
“嗯……”常笑沉默了下,耸耸肩,口吻无比妥协,“那好吧。”因为……他已经长得比她高了呢。
常笑眯了眯眼,想起那该是一次郊游吧,他是怎么把脚扭到的,她忘了,只记得当时和老师走散了,只记得他一甩平时生疏有礼的模样拼命挣扎,只记得她拼了小命将他从山顶背下来,只记得背下来后口干舌燥,热汗淋漓……
只记得,后来她就和他很熟了。
现在想想,那真是一件相当痛苦的事情,若现在让她再背着他走一次原路……那她还是先跑下山求助吧……
常笑放心地把头枕在他的肩膀上,笑道:“我记得当时我还很热血地想,你要是残疾了,我就干脆拜托我妈多照顾你一个,嘿嘿……”顺带摸了摸他的头发,突然又产生一丝委屈:“你以前的样子小小的,多可爱,可是你一转眼就这么高了!”又将手倏地往上一举:“这么高!”
他又淡淡地睨了一眼,说:“你看错了。”他又不是姚明。
“余非……”
“嗯?”
“没事了。”她就想问问他是不是在笑。不知怎的,她仿佛看到他嘴角越发加深的弧度,还想问他的声音怎么会变得这么温柔……
过了一会儿,他平淡地开口:“我以为你问我要不要以身相许。”
“嗯?”她顿了一下,声音轻了下来,“才不是……”她不敢……
好累啊……她轻轻地打了个哈欠,闭上眼睛,逐渐陷入对往事的追溯。
上高中之后,男女关系好像在瞬间变得扑朔迷离,神秘无比。某人和某人开始暧昧,某人对某人若即若离,某人与某人亲密无比……偷偷拖小手的情况也多了,几个女同学聚在一块儿就是聊聊哪个男生。
她其实很奇怪容兰和倩倩为何对他敬而远之,因为那个时候,他……好像总是被提起的那个。
连带着老师也敏感了起来,那时他和隔壁班的班花不知因为什么事,在走廊上单独站了几分钟,就被老班请进办公室品茶,反观她……
其实老师是觉得他和女生单独站在一起比较危险吧。哼,她现在想想隐隐觉得不服气,她那会儿明明天天和他勾肩搭背,老师居然一直不闻不问,全然相信她是品学兼优,不懂情事,不食人间烟火的——二愣子。
事实上,她桌子里常常偷放着几本言情小说,有空就细细品味,可面对爱情,她依旧是一无所知。
她隐约听见有人唤她:“常笑,常笑……”
“嗯……”她模糊地应了一声,随之困意来袭,渐渐失去了意识。
她又隐约听见他在轻声问“要不要我……以身相许?”
哼……她闭着眼睛轻轻呼吸,不可能!
自己是什么时候被送回寝室的,常笑全然不知,但她爬起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阳光透过阳台照进来,金灿灿的。
睡着之前的事,她倒也记得清楚。先是喝醉了酒,然后不理容兰的拉扯,放声高歌,后来余非背着她,她又胡言乱语……没了。
这也没什么丢脸的,她又不是唱得不好听。至于余非,和他太熟了,小打小闹一下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就是嗓子不知怎的痛得厉害,声音嘶哑,说话发音都困难,只得躺在床上给大哥打个电话,问问要吃些什么药。
电话好不容易通了,那家伙第一句话就是:“怎么,怀孕了?”
呸!她从心理到身体,全部很保守好不好?
她就想不通了,大哥是位妇产科医生,平日里谦和有礼,总是谈笑风生,怎么对她总说不出几句好话?不过,他们家的人大凡伤风感冒的,还是习惯给他打电话,尽管他在妇产科。
她撇了撇嘴,道:“嗓子疼……”
“哦。”他像是在忙着什么,心不在焉,过了一会儿才说,“除了怀孕以外的事,你都去找余非哈,乖,哥忙去了,拜。”
没良心。她瞪了一眼挂断的手机,一瞅寝室里,大白天的居然一个人都没有……真委屈啊。
可是嗓子疼是一回事,肚子饿又是另一回事。昨天她三更半夜蹲在厕所里排泄肥料,现在想起来脚还在发麻……
于是,她简单洗漱了下,顶着乱糟糟的头发下楼买白粥和枇杷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