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常笑季晓桐小说的名字叫《爱你不过一见钟情》,作者是虫小扁,这里提供常笑季晓桐小说阅读,该文的内容引人入胜,非常精彩。常笑季晓桐小说介绍了:对爱情一窍不通的常笑在酒吧与室友聚众玩乐,却被邻桌的男生乘机强吻一口。常笑郁闷之极,室友却喜出望外,那人居然是计算机系有名的兰花草季晓桐。那边,季晓桐因为大冒险被罚,不得已亲了常笑,酒吧里灯光陆离,穿着打扮一直非常中性的常笑让季晓桐以为自己亲了个男的,不由大为反感。常笑好奇中去校园BBS查阅季晓桐的资料,他居然还会打球下棋绘画……十八本武艺样样精通?什么了不起,她常笑琴棋书画还不是样样都懂——虽然只是皮毛。于是她大言不惭在BBS上回帖:季大帅哥,不外如此。想不到众人居然群起围观之,还横遭到人肉,校内ID被爆不说,居然电脑也被黑了?常笑怒发冲冠去给季晓桐下战书,两人在操场大展身手,没想到季晓桐居然中途开溜……这事儿没完!...
4.她听着一半一半,觉得这场景怎么这么狗血。
常笑撇撇嘴,哼了哼,她才没这么写过。她写的小说很直接,对男主角不会有这么复杂的描写,顶多就是“虎躯一震,心头一惊”而已。
容兰突然又接话:“对了,之前不是说季晓桐找你有预谋吗?”
她送了个饺子入口,嚼了嚼,回头问:“什么预谋?”
“陈华说他们兄弟几个打赌,说是想象不到你穿裙子穿网袜的样子,看季晓桐有没有本事哄骗你成功,都下重注了,**珍藏版汽车模型。那家伙昨天和我聊得挺愉快,让我也搅和一份。”说完,容兰就嗤了声,手臂搭上她的肩膀,“拿咱们姐妹打赌,脑袋不好使。我是间谍。”
常笑尚未想明白,回头瞄了眼一脸坏笑的容兰,倩倩已抢先发话:“我觉得你在打什么鬼主意。”
“嘿嘿……”容兰卖了个关子,“反客为主!笑笑,你出马,去哄骗季晓桐穿裙子!”她整个人压在常笑背上,“然后你未来人生的所有联谊我都包了,一直包到你找到命中注定的男人为止!”
常笑耸耸肩,说:“没空。”
她咬了口饺子,突然诡异地笑了笑,啊……她比较想看到余非穿网袜。她还要拍照留念,拍的时候,还要比个“Yeah”,嘿嘿……
“哇,常笑你又偷出绝招!”容兰揉了揉双臂,每次看到常笑这笑容就全身发毛,接着重重地一嗤,“我不管,要是不答应,你一年不准写小说!”
“为什么?”常笑不解,她岂不是很无辜?
“我好奇呗,我蛮横无理呗。最关键的是,你脸皮厚呗。”
“我……”常笑刚想说些什么,突然手机**大作。
一瞥是余非的名字,她迟疑了一下……毕竟她现在是鸭公嗓,昨天她去唱卡拉OK,他就好像有点不高兴,这下他一定又要说她活该,要不,当听不见好了。
倩倩估计嫌吵,嚷嚷了一句:“接电话。”
常笑握着手机瞎看着。直到手机趋于平静,又再次吵闹不已,她才觉得事情不对劲,接起来“喂”了一声。
余非开口就来,柔柔地唤了声:“宝贝……”
要死咯!她听此一言,全身鸡皮疙瘩纷纷举旗抗议。
无奈常笑刚想抗议,余非却不给她“澄清”的机会,再接再厉道:“小心肝,你家的第六位被人觊觎了。”
小心肝……她抖了一下。
第六位……她又抖了一下,她家就五位,爸妈加三个哥哥。
她当即听出余非在电话那边引起一番骚动,闹哄哄的,嘈杂不堪。第一感觉就是那边应该有很多人,如今更是因为他一句“小心肝”炸开了锅。只是,这三个字从余非嘴里说出来,听起来不猥琐,反而有几分暧昧。
她想了想,突然弱弱地开口:“我们家加上我,刚好六位,没别的位置了……”
晕……
“听听你那嗓子。”余非先是顿了一下,大概因为他今天情绪不错,并未介意,然后,他直接切入主题,透过电话的声音虽然平稳,她却还是听出了当中藏着的兴致,“位置什么的,挤一挤就有了。在我寝室楼旁的篮球场等你,等你来。”
“我还没吃完!”她赶紧插话。
他笑了笑,说:“你不来……”语气虽轻,却言带威胁,“我就背叛你。”紧接着,他又叮嘱了一句:“乖,该换鞋了。”
常笑拿着手机发傻:“背叛谁?”接着就开始换鞋了……
容兰说,现在出去就代表常笑答应了那个事。结果常笑还是出去了,窘……
估计容兰坏毛病又犯了,那女人大概自个儿和人家赌上了,赌注又是她……常笑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容兰嗑着瓜子,看她和季晓桐穿网袜打架的场景。然后,她就开始想象季晓桐穿裙子的样子……
呃……晕,她怎么就这么配合?
话说回来,余非这么急,到底所为何事?
去余非的寝室要经过季晓桐的寝室楼,之前常笑来这里大闹过一番,因而以往走在路上,还会有人投以异样的目光。
不过容兰说得对,她要对自己有自信,她的照片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很英气的!
只是今天情况不同,路上隐约听到好些人在大声议论,说是计算机系十年来最艳丽的一朵花,直接踩上门跟人表白了,又说什么可惜名草有主了,方才人家还打电话给女朋友呢,现在正在等女朋友出场。她听着一半一半,觉得这场景怎么这么狗血,然后热血澎湃地琢磨要不要去现场观摩一下,写进小说里,但又有余非的皇命在身……她只得认命地往前走。
好不容易到了操场,除了正中间围了一大堆人,她根本没瞥见余非的影子。
手机又折腾了起来,她一接,余非笑道:“亲爱的,人到了没?”
不对劲,真不对劲,常笑想了想,决定忽略他的称呼,再度左右张望了一下,说:“看不见你。”
“乖,往人群的最中间走。”
人群最中间……啊,好多人!好难挤……还好她够苗条。
不过,这么多人,这种阵仗,不会是要打群架吧?学校的保安还没有恐慌吗?
常笑艰难万分地挤开一条血路,终于瞥见目标人物,摇摇头,叹了口气,迎了上去。
余非也瞥见了她,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
孰料,下一刻,耳边又响起沙哑却具有穿透力的声音:“让让。”
接着,季晓桐也穿过人群走了过来,模样却没有半点狼狈。紧接着,他依旧带着不耐烦的神色看着她,伸出右手,递给她一瓶枇杷膏,说:“你的。”
今儿个他也是把余非忽略得一干二净,旁若无人的样子。而他的左手里,分明还握着另外一瓶一模一样的枇杷膏。
常笑自然而然地接了过来,哑哑地说了声“谢谢”,目光就落在周遭的若干闲杂人等身上。
见此架势,不晓得是不是心理作用,她竟又觉得喉咙刺痛得厉害。如果她没猜错的话,她现在应该是众人视线的……焦点。
焦点?!她心里一惊,种种目光,大多是不以为然,也有难以置信的,甚至不屑一顾的,多少让她不安。
当下,她也懒得再理会季晓桐,自然而然用目光去寻找余非。
余非恰好从“无关人士”季晓桐那儿抽回视线,望着她轻轻一笑,便轻易地安抚了她此刻的焦躁。接着,他迈步朝她走来,轻轻睨了一眼她手中的枇杷膏,不着痕迹地将其转移到自己手中,另一只手突然交握住她的手,往上一举,恣意展示在众人面前,目光轻轻扫过某人,道了句:“就是她。”
轰隆——宛若晴空霹雳,整个场子先是空气一窒,随即炸开了锅。
常笑有些茫然……什么“就是她”?她怎么了?
她被这句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下一刻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手被他握着……被他这般厚实的手掌有力地握着……心跳猛地扑腾了一下,随之而来的,是一种惴惴不安——
她脚上的帆布鞋已经大半年没洗了,穿的T恤也已经被洗得发白,沙滩裤用倩倩的话来说是像咸菜干一样。还有,头发是两周前才理的,如今依旧像潮湿的墙上铺着的一层青苔,太短了,要**还没个施力点……她那久未相逢的女性自觉,竟在众人的目光之中逐渐苏醒。
余非像是清楚她的不安,突然紧了紧握住她的手,然后嘴角含笑,那般轻柔地唤了她一句:“常大笑。”
余小非……她顿了一下,随即也是不自觉地扬了扬嘴角,余光瞥见季晓桐似是毫无留恋地离开,她也只是抿抿嘴,没放心上。
常笑刚想抬头问问余非事情的起因和经过,了解一下她此刻所处位置及所应扮演的角色,那粒季大蒜突然回过头来,又望了她一眼,勾勾嘴角,唤了声:“喂!”
她分了点神,他突然抛出一样东西,在阳光下亮晃晃的,一闪便至——她条件反射般刚想伸手去接,余非突然抢先一步,帅气地临空一握。
他们二人终于对上视线。这一刻,她竟无端有种错觉,情势宛若电视剧里英勇侠士和终极大Bo的相遇场景,两人眼神交汇在空中,竟是噼里啪啦,疑似一阵电流碰撞。
不过……实不相瞒,常笑怎么看都觉得余非那抹笑容更像……喀,是奸笑就对了……噢,请上天原谅她的诚实!
不过也纠缠不久,季晓桐已将视线转移到她身上,手里抛掷着的像是……硬币一样的东西,他哑声道:“这餐先记着。”
她尚未做出反应,余非未明缘由之下,已是悠悠一笑,面向常笑:“从我账上扣。”一句话已分清主与客。
回头,余非又指了指老早就站在一旁的一个女生,一副忽视季晓桐到底的模样,浅浅笑道:“喏,墙外桃花。”
常笑顺着他所指望去,心又是一扑腾,好一朵**桃花!
只见那女生星眸红唇,神采飞扬,嘴角也是含笑,自是一副自信满满的模样,如今瞅着她和余非的视线也是充满着兴味。
可下一刻,常笑稍微分了点心,只见那“墙外桃花”旁边还站了一个女的,相貌也是清秀有余,就是瞪着她的目光里,充斥着怨恨的敌意……
喀……常笑被瞪得有些莫名其妙……呃,小姐哪位啊?
“你们当真是情侣关系?”
也不容常笑走神,突然听见一声莺啼,那“桃花”已走到眼前,笑意盈盈地将她从头打量到脚,然后偏头直勾勾地望向余非,显然也是要忽视她。
常笑便自然而然地望向余非。他自始至终虽未再看她,但握她手的力道倒是丝毫未减,如今他沉着地浅笑着点了点头,看不出一丝假态。
“我不信。”女生笑容未减,却是笃定的样子。
围观的人群便又炸开了锅,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起来。常笑慢半拍地捕捉到个中精华,情侣……
情侣?她不由得想起方才在路上听到的议论,贯串前后再一深思,想起那随手拈来的小说情节,最后扫过围观一众……难不成她成了余非的挡箭牌?
啊……她一惊,一愣,一歪头,一琢磨……乐了,嘿!她常笑居然也有成为挡箭牌的一天!
可常笑再深入思量又不免担忧,顾不得细听,突地拉扯了一下男主角,附于他耳边轻声道:“我的确欠缺了一点说服力。”今天若是倩倩或容兰,肯定更能胜任,至于她嘛……从以前到现在,相熟之人,无不将她二人以兄弟看待。
余非侧脸低头瞄了她一眼,突然点了点她的头,也凑近她的耳朵,用应该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只要你一句话。”
闻言,常笑就突然热血沸腾了,倏地拍了拍胸,表示愿意义无反顾!她当即反客为主,箍住他的手臂,整个人贴上去,厚着脸皮哑着声音喊了一句:“心肝儿!”
喊完,她尴尬地想,怎么自己听起来都有几分……喀,视死如归。
然后,她抬头偷瞄了一眼余非的笑容……嗯……她顿了一下,用她写小说的词来形容,应该是……宠溺。她心一暖,轻轻柔柔的涟漪在心湖里翻开来,一圈一圈,酥麻得让人禁不住颤抖。
听她喊完那句心肝儿,余非已是无所顾忌,回头跟那标致的桃花小姐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笑容已是疏离,他拖着她的手往人群外边走。
常笑边走边抬头看了看他的侧脸,再回头匆匆瞥了眼那个告白对象,看着那女生站在原地巧笑嫣然,并未有生气的模样,她突然意识到余非拒绝其实挺暴殄天物——瞧那个笑容那个美啊。
她心中竟又涌起一股不同于方才的不安……只是不安之余又有些兴奋,还多少有点期待,不禁又感叹起“女人心,海底针”的至理名言来。哼,她早就说了吧,她是个女人!
就是……她望着余非空荡荡的左手突然纳闷了,她花了二十元买的,上一刻还被余非握在手里的那瓶枇杷膏,哪儿去了?好像连硬币也不见了……
于是,她,常大笑,自那日之后,成了某人名义上的女友。
想她这辈子扮演人男朋友的情况不少,当人女朋友还是头一遭,尽管是假的。
为了养好喉咙,时常保持温柔体贴、让人神清气爽的声音,常笑决定早睡晚起。
夏天天亮得早,常笑被手机振醒的时候,天才蒙蒙亮,看不出大概的时间。她迷迷糊糊地纳闷着自个儿好像没有调闹钟,应该是抱着“睡到自然醒”的念头躺下的。
风扇还在床上嗡嗡地转着,凉凉的,她不大清醒地拿起手机接听,听到同样嘶哑的声音自手机那边传来——
“起来!跑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