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初玖傅湛的小说叫做《吾念若初》,它的作者是程小树写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整个晖城无人不晓,她是凌伯年从外面带回来的野.种。在凌家大宅,明枪暗箭四处袭来,阴险毒辣比比皆是。她以为凡事总有例外,或许狼窝里出来的未必都是阴鸷之类。谁知,某人千方百计想把她从野猫驯化成家宠,竟是居心叵测。可是别忘了,她骨子里的野性是与生俱来的。欲入她身心者,财力、势力、耐力、魅力、持久力,一样不可少。终于有一天,“五力”男人唇角噙笑将她锁于身下,“我有钱有势,有耐心有颜值,至于持久力,得由你亲身尝试。”她浅笑着用指尖抵住他将要沉下的唇,“作为调香师,我对男人气味的要求已经高过了一切!”...
几天后的下午,一辆宾利停在我和彩姐租住的平房门口。
名叫傅湛的二十多岁男人递给彩姐一纸袋钞票,随后把我带上了车。
当妈的哭成了泪人儿,说实话,记忆中她很少这么哭。
我没有恋恋不舍,因为我知道自己将要做什么。
而彩姐怀里抱着的那笔钱,足够她衣食无忧地生活一段时间。
等她把钱花光了,我也就有能力让她过上好日子了。
车子在街道上疾驰,无聊之下,我肆无忌惮地打量着坐在身旁的傅湛。
看他长手长脚的样子,大概有一米八的身高。
隔着合身的水蓝色衬衫,隐约可见胸肌和腹肌的轮廓,身材还算不错。
再看他的脸,五官棱角分明、比例无可挑剔,蛮帅,皮肤很白,是那种不太健康的白。
哪儿都挺好,美中不足的是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典型的死人脸。
联想到他和凌伯年的关系,可爱度骤降。
终于抵达凌家大宅,车子直接开进大门,在三层红楼前停下。
往楼门口走的时候,一路上都未曾正眼看过我的傅湛忽然开口说了三个字,“别紧张。”
我转头睨了他一眼,心说:难不成这凌家大宅还是龙潭虎穴么?
进门,穿过玄关,方明白傅湛为什么会那么说。
——偌大的一楼客厅里,四处可见或西装革履或长裙曳地的男女,一个个妆容精致、举止优雅地举着高脚杯,三五成群地低声窃语着。
想来,这些人就是传说中的“上流社会”了。
不知道他们聚会的目的是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是为了欢迎我。
身侧的傅湛并未多加解释,我也不屑发问,该知道的,早晚都会知道。
俄而,有人从二楼环梯走下来,一楼的人们纷纷停止交谈,仰望过去。
楼梯上的三个人,走在最前面的是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女孩,一袭淡粉色抹胸小礼服,黑瀑样的直发披在肩头。
后面是梳着背头的中年男人,臂弯上挎着身裹明蓝色旗袍的风韵妇人。
三人走下楼梯后,一齐站在了一处小平台上。
众人纷纷围了上去。
中年男人先是绅士地向大家点头致意,随后,满脸宠溺地把女孩半拥在怀中。
“今天,是小女语橙的十八岁生日,伯年感谢大家百忙之中莅临小女的生日宴会,见证她的成人礼……”
我微微蹙眉,关起了耳朵,——原来他就是我的生物学父亲,而今天正是我那位同父异母姐姐的生日。
反正跟我没关系,不如低头把玩手指打发时间。
蓦地,却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抬头环视,发现是台上的妇人在叫我。
“初玖,来,跟大家打个招呼……”妇人的表情和蔼得像圣母玛利亚,不停地冲我招手,言辞极富煽动性,“请大家鼓励一下我们凌家的新成员!”
掌声四起,各种探究的目光落在我满头五颜六色的玉米辫上,落在我的棉布T恤、破洞牛仔裤和洗旧了的帆布鞋上,也落在**扁瘦小的身体上。
躲无可躲,我轻啧一声,迈着方步走过去,欣然领受正室给“第三者”女儿的“下马威”。
台上,两个年龄相仿的女孩并肩站在一起,白雪公zhu和灰姑娘的既视感。
迎上肆意而来的刀子般的目光,我淡然开口。
“大家好,我叫初玖,是凌伯年先生的私生女。在古代,我的身份是庶女。当然,现代社会很是容不下我的存在,于是,很多人会称呼我为——”顿了顿,我忽然笑靥如花,“死、野、种!”
话音落地,众人哗然。
只有一个男人,单手托肘,弯指拄唇,眉眼间似笑非笑地望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