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兮凰兮》小说是作者被遗忘的喵的倾心之作,这是一本别具一格古代言情小说,本书的主角是小鹄夏炎玥,主要讲述了:他小时去过彷如世外桃源般的现世,与她结了缘。而她偏偏来到这个人人不好安生的乱世,来到他面前。他便不惜绕个大圈子把她娶了回来,只为白首到老。她嫁给这个痞子王爷,不管是人为还是天意,她都愿相伴终老,最终只为守护他们夫妻共同拥有的的这方宅土。而另一个她,从现世来到了这里,步步谋算,只望陪着皇太子走上帝王之巅的那一天来临。不管穿越是一种偶然还是暗含某种必然,终也造就了她和她的多舛命途,相依或相斥,连带引起的凰的角逐,谁胜谁负,也将看这二妃如何带动这乱世的变革。...
赶到难民营后,芙蓉则先去帮难民们做缝补,早到一步的柳儿把煮食用具和材料都准备就绪,小鹄挽起衣袖着手开锅。
渐渐地,一股诱人菜香飘出,引来一群小孩探头偷看。
刚来到的痞子也禁不住走了过来,在正忙得大汗淋漓的小鹄身后轻声问道:
“王妃娘娘,你这回是在煮啥佳肴呢?”
小鹄抹了一下额头的汗珠,头也不回地答道:
“羊肉汤。”
痞子马上盖住鼻子,退后两步,惊诧地问:
“为何!!你哪来的羊肉?”
小鹄答道:
“附近的羊户听闻王爷把刘家连根拔起,为民除害,为表谢意,就送了两头肥羊过来。可咱家王爷最受不了羊肉的膻味,王府的厨娘当然不敢动刀。为免浪费,就只好娘娘我亲来自动手,在这里煮来给大伙吃。”
这妮子!!本王讨厌的这膻味极重的肉类,她非要拿来晃!还没经得本王允许,她却善做主张!!!
痞子压住心中的不满,依旧掩住鼻子道:
“可也无须做这个吧!这华城就算再穷,也还是有许多好吃,田鸡肉都比这个强百倍。可您偏不做,非要做这!”
小鹄突然转过身来,手拿着个大汤勺,朝他做出打下去的姿势,有点生气地说:
“痞子,你还敢提!那回你和外面那几个小孩去抓了一堆的田鸡回来煮着吃,差点把我吓死了!我已经叮嘱过你们不能在我视线范围内再让我看到,连提都不能提!!”
痞子知道这个看似天不怕地不怕的王妃却最害怕那种两栖类动物,便笑嘻嘻地故意说:
“有啥好怕,那田鸡又肥又大,其肉香甜无比,都比你做这羊肉好吃。”
不知为何,每次被他故意招惹,平时冷静的小鹄总会容易激动:
“胡说什么!!羊肉不过放心,羊肉可是矜贵之物,怎么能跟你那丑陋无比的田鸡相提并论??羊肉羹,红酒炖羊肉,干炸羊肉片…反正还有许多数之不尽的羊肉美食,绝对令你齿颊留香,终生难忘!”
痞子不以为然地嘟囔道:
“光是那厚重难闻的膻味就足以让人终生难忘了…”
“可别小看我的厨艺!我可是有独门秘方祛除羊肉的膻味,而且我现在是煮羊肉汤,肉感会更松软。”
经她这么一言,痞子拿开了手,尝试嗅了嗅,确实没有一点膻味,相反,肉香诱人。
不过他依旧忐忑不安,怕吃上还是一股膻味,便尝试继续阻止她:
“可是…娘娘,如今是三伏天,吃羊肉似乎不合时令吧。”
平日里痞子有得吃也不会嫌弃的,可今儿个怎么那么多话?
小鹄双手叉腰,瞪着他:
“不用钱的东西,能吃进肚子都不错了,哪还会管合不合时令?而且羊肉味甘形热,夏天吃羊肉,可助体内驱寒解毒。俗语不也说‘冬吃羊肉赛人参,春夏秋食亦强身’吗?对于长年吃不饱的难民来说,这可是难得的佳肴,更能补充他们缺失的营养。”
“可…”
小鹄开始火了,把这里应有的客气之语忘到九霄云外,直接用了自己原有的现代人语气说道:
“可什么!!怎么你跟王府上那个王爷那般嘴刁!!一说不爱吃,就连一根羊毛都不让出现!!完全不知数月没沾过肉味是何滋味!还嫌这嫌那!你真不想吃,待会你别吃就是了!!我原本就是给这里的大伙做的。”
“行行行!!娘娘做的,我都会吃!!那为何不弄个烤全羊呢?”
“不够分。难民数量太多了,还是做成汤,起码每个人都分到一杯羹,尝尝鲜。这样总比没得吃要好。”
听着听着,痞子感觉有点不对劲,便轻声问道:
“娘娘,怎么觉得…你似乎说得自己懂得食不果腹是啥滋味…”
没等他问完,小鹄淡淡一笑:
“你肯定以为我就是吃穿不愁,养尊处优的羌国公主吧。不怕跟你说,我也曾在战火纷飞下逃过命,经历过风餐露宿,衣不蔽体的日子,不仅饥寒交切,更亲眼目睹活生生的人倒在血泊之中…”
她说这番话时,面若冰霜,声若淡雪,完全没了刚刚的半点温度,究竟她…
第一次看到王妃如斯毫无生气,可以说是痛苦,近乎绝望的样子,虽不知过去她经过什么,炎玥内心却泛起阵阵剧痛,有一股想将她涌入怀的冲动。
不过,痞子的身份令他冷静了下来,为缓和这复杂的气氛,便走到外面说:
“放眼望去,难民人数至少都有八九千了。这难民营怕都不够安置了。很多人都被迫睡到郊外。”
小鹄盖上锅盖,放下汤勺,也跟着走了出来:
“被刘家压榨了那么多年,此刻的华城是处在休养生息的劲头上,起码都要一两年的缓和期。一时间是无法供给这么多人的生计问题。我今日倒有个想法:让他们去应诏入伍。”
痞子惊讶地看着她:
“让他们去当兵?”
小鹄坐在旁边的石头上,解释道:
“正是。今早我听府上的人提起,朝廷下了新的征兵令,让华城必须补上年初不够的那一万人。这不是个良机吗?陆城那边的戚家还在作威作福,而刘家倒了的消息传开,陆城的百姓还正源源不绝地涌往这里。起码要先解决一部分人的吃饭问题,缓解目前华城所承受的压力。而去当兵不失为一个解决燃眉之急的良策。”
“我们聪明的娘娘,你可否想过,他们是陆城的百姓,并无华城户籍?”
“这还不好办吗?我到时候尝试跟王爷商量一下,只要愿意应诏入伍的,那他们全家人都能免费落户到华城。”
痞子呆住了,问道:
“可陆城的典籍上都有他们的户口记录…”
小鹄笑着对他说:
“据我所知,许多年来,戚家在陆城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跟刘家所做的行当可也是不相伯仲。当地的官衙肯定也是对其忌讳三分,所以在戚家工作而无故身亡的也大有人在。那为了避开不必要的麻烦,当地典籍上自然不会报实数。大批百姓离开,官衙肯定也不敢上报。所以,我们这边何不承这个便利,为难民寻求一条出路呢?”
痞子还是一脸愁容:
“可这帮逃难的百姓并非傻子,谁不晓得当兵打仗意味着死亡,这可是死路一条…”
“我当然知道。但是现在如斯空等,也一样是死路。最近算是多了雨水,来年的土壤会慢慢得到改善,他们可以重新耕作。但大部分人可能等不了那么久,如今他们也要吃饭,也要活命。他们基本都是一家大小一起来这里的。当兵有可能会战死沙场,却也有军饷,有口饭吃,更能为全家人取得新的户籍,说不定大家都能撑过这一关,在此落叶归根,找出一条活路来。”
痞子淡然自语道:
“活路…说得也是,他们只是单纯希望一家人活下来。”
小鹄微微笑道:
“那么,你帮我去游说他们入伍吧。”
痞子不解:
“我?为何?他们可是奉你为活菩萨,你去说不是更好吗?”
小鹄脸有难色:
“对他们来说,我只是个来帮他们王妃,菩萨,却始终是个女人,我说的话他们未必会听。而你不同,你起码跟她们混在一起最长时间,你最了解他们的心思,应该比我更能说服他们的。来,作为奖励,这个提前给你…”
说着,小鹄把一早放在角落的一个包袱交到痞子手上。
痞子好奇地打开看一下:
“这是…”
“衣衫,上次答应给你的。我第一回完完整整亲手做好的,可能手工稍微粗劣了点,可应该也能见人的。”
痞子摸着那墨绿的衣服,嘴唇微微向上出现了一抹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