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苏润温沉的书名叫《厉少是个宠妻狂魔苏浅浅》,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红乐,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温家有女叫苏润,是温氏集团未来接班人温沉的心头肉。却有天苏润突然失踪,一别四年......再见,她身边多了一对龙凤胎——四岁的小萝莉皱着小眉头,“蜀黍,我妈咪人美心善,上得了厅堂带得了娃,最重要的是人傻好骗,但要娶她得过我和团团这关哦~”温先生:“......”高冷难得开尊口的小正太:“大叔,追......
夜幕下,苏润站在二楼阳台边,观望着楼下花园里热闹一片。
身上穿着温沉特意为她挑选的浅粉色小洋装,裙摆到膝盖,露出的小腿分外白皙纤细。
微风徐徐,吹动她鬓角的碎发,脸蛋圆润,肤如凝脂,阳台上的灯光印的那双漆黑大眼更亮。
低头看手机,已经快七点,温沉怎么还不回来?
她翻通讯录,第一个就是他的名字。
正想给他打电话,身后老管家陈叔走过来。
“小姐,少爷刚来了电话,说北城下暴雨,飞机无法飞行,今晚估计赶不回来,让你玩得开心。”
脸上笑容消失,她盯着通讯录的名字,片刻后,退出通讯录,眸中失落尽显。
今天人来了很多,但对她来说都很陌生。
她不善与人交际,躲在这里想等他回来陪她下去面对那场面,可是,他回不来了。
叹声气,她转身对老管家微笑:“陈叔,我知道了,你忙你的去吧。”
“那小姐你有事再叫我,少爷回不来,我得下去招呼,你晚点准备好也下来,今天你是主人公,可不能再任性躲着不见人。”
苏润神色微微一僵,勉强答应下来。
陈叔下去后,苏润瞬间泄了气,挪步到阳台的小摇篮椅上坐着,脱下了她极其不适应的高跟鞋,光着脚丫晃荡着。
明白他公务繁忙不是故意失约,可心里还是忍不住失落难过。
十八岁成人礼,值得纪念的日子,她想要他陪着一起过......
“你们听说没有?温沉今天不回来了。”
“不是吧?他不回来,那我们来还有什么意义哦!”
走廊那边传来高跟鞋声和女孩的谈话声。
苏润一惊,赤脚盾地,稳住了摇篮椅。
身为今晚的主人公,她铭记陈叔的话,正想穿好鞋上去和她们招呼,却又听见有人说:
“其实不回来也正常,你们没听说吗?温董事长上次在公益会上和楚氏的董事长一见如故,还说要让温沉和楚氏千金楚殷棋相亲,这明摆着就是商业联姻的节奏嘛!”
苏润当场愣住,目光怔怔的望着声音那边。
商业联姻,温沉和楚家千金?为什么她从来没听说......
心口一下子有股失重的感觉,她放在身侧的手握紧。
“这么说,苏润不就要失宠了?”
“失宠?就是温沉从孤儿院捡回来的一条狗,宠物养久了主人腻了,想扔就扔,谈什么失宠啊,真抬举她,你们!”
说这话的女孩苏润认识,是刘氏集团的千金刘潇潇,和她同班。
攥紧的拳头一再用力,指甲扎入掌心,她咬牙,掌心的痛却不及心里的痛。
这些年背地里关于她的流言蜚语不少,再难听的她都听过,可说她是野狗......
呼吸不稳,她努力的克制才压下胸腔的怒火。默默的站起身,正好那边三个女孩从走廊里走出来,迎上了苏润看过来的目光。
刘潇潇一怔,“你,你怎么在这里?”
说人坏话被当场抓包的窘迫和尴尬,在刘潇潇脸上完全显现。
苏润不言,冷着脸穿好鞋就要从她们身边走过。
温沉特意给她准备的十八岁成年礼,她不想因为这些人坏了气氛。
可这态度,看在刘潇潇眼里,俨然就是目中无人。
刘潇潇不服气,在苏润经过自己身边时,冷嗤一声:“就是豪门中捡来的一条野狗,过了几年锦衣玉食的生活,还真当自己是豪门千金了?可笑!”
苏润脚步一顿,隐忍着满腔怒火,转过身来,“刘潇潇,请你嘴巴放干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