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宠新书《带着军火库穿越古代》由行者寒寒最新写的一本官场职场风格的小说,主角刘鸿渐孙秀秀,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1644年春,闯军围困北京城,延续两百七十余年的大明王朝风雨飘摇,当是时,北有满清多尔衮,南有黄虎张献忠,西有闯王李自成,东有海盗郑芝龙,值此危难之际,医科大学的大三学生刘鸿渐魂穿到一个破落的士族家庭,靠着一百把AKM,拳打内贼东林党,脚踢北蛮多尔衮,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怀揣着中兴大明的梦想,且看刘鸿渐如何上演一番波澜壮阔的大明风流。书友群:710,375,704,暗号:AK...
“***,过瘾!”刘鸿渐扛着AKM一边跑一边说着粗话,他这可是合法的杀人啊,而且还有银子领,舒坦呀!他恨不得再来十个八个贼军头头。
即使你有再高的武艺,即使你穿着盔甲,但是后世强大的枪械面前,都是螳臂当车,AK系列的子弹可是能穿透8毫米的钢板的,明朝的盔甲再精良,能跟后世精密到极点的钢板相比吗?
在刘鸿渐的思想里李自成也好崇祯也罢,并没有什么正统之分,都是汉人间的内斗而已,但是怪就怪在你李自成打下了北京城却拱手便宜了清蛮子。
历史上李自成占领北京才43天就被多尔衮轻易击溃,刘鸿渐可是恨透了这些梳着辫子露半个额头的蛮子。
正是这个野蛮的部落,签署了一系列的割地、赔款的条约,把白花花的银子交给洋毛子,正是这个无知的部落,扼杀了明末先进的科技以及资本萌芽,致使到了十九世纪一个四万万人口的大国竟然还用着两百多年前的大炮。
老子可不想变成清宫戏里的阴阳头,刘鸿渐边走边恨恨的为自己的正义行为找理由,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剃头令,文字狱……作为一个正统的大学生,刘鸿渐能想到的也只有这些,就这还是在图书馆偶尔翻一番历史类的书。
如果剃头令是为了摧毁汉民族的自尊心,那么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就是文明对野蛮最后的抗争,留发不留头是吗,那么就把你消灭在萌芽之中吧,哥的发型哥自己做主!
天刚蒙蒙亮,折腾了一天的刘鸿渐终于走到了家门口,咯吱一声开了门,见屋子里竟还亮着灯,还没待多想,腾腾腾从屋子跑出来个黑影。
“是我儿吗?”声音有些颤抖。
“爹!是孩儿!我回来了!”刘鸿渐的眼角也有些湿润,从昨日到现在,自己这便宜老爹定是也没合眼。
从血缘上来说,老头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从亲情来说,老头为了给他娶个媳妇,不惜卖掉祖居的宅子,甚至即使自己要殉国,也让儿子跑路,这特么才是亲爹呀!以前身为孤儿的刘鸿渐眼眶也有些湿润,现在他也有亲人了。
刘鸿渐扶着老秀才,刚准备进屋,才发现门边还站着一人。
“秀秀,爹都那么大年纪了,你怎地如此不懂事,让爹跟着熬夜?”说着也不理会,便扶着老头子进屋。
“儿啊,你别怪你媳妇,是我睡不着,唉!老了,哪有那么多的觉睡,倒是你,长这么大第一次听你关心为父,真的是长大喽!”
老头明显有些力不从心,得知刘鸿渐真的杀掉了贼首,坐在桌前唠唠叨叨了一会儿便回屋子睡去了。
身后传来低低的啜泣声,刘鸿渐回头给了孙秀秀一个拥抱,他知道刚才随口的一句玩笑话,伤了孙秀秀的心。
对于举目无亲的孙秀秀来说,刘家就是她的家,即使从前相公对她总是爱答不理,即使受了委屈,刘鸿渐仍是她心中的支柱。
刘鸿渐知道自己错怪了这个小姑娘,愈加的心疼了,奔波了一天,他把头埋进孙秀秀的秀发,深深的吸了一口,这一亲密的举动,直接让未经人事的小姑娘羞赧不已,再不复刚才的委屈。
“秀秀,为夫饿了,去给为夫做碗粥喝!”见小妮子止住了哭泣,而且身上开始发烫,刘鸿渐满意的道。
秀秀嗯了一声挣脱了刘鸿渐的怀抱,向厨房逃去。
古代也不错嘛,至少不用像现代那样,为了追个妹子绞尽脑汁,还要处处宠着她,让着她,理解着她,更有甚者为了追妹子交出自己的银行卡,于是从此过上妻管严的生活。
等喝过了粥,刘鸿渐又马马虎虎的洗了个澡后,天已经放亮了,看着帮自己打理衣服的孙秀秀那婀娜的身段,正琢磨着要不要做点什么的刘鸿渐突然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断。
“这里可是刘鸿渐刘大人家?”王二喜压着尖细的公鸭嗓对刚从屋子出来的刘鸿渐道。
“我是刘鸿渐,你是哪位?”
“圣旨到!刘鸿渐接旨!”
“啊?”刘鸿渐一脸懵逼又郁闷,本想着将要成就的好事,被这劳什子圣旨打破美梦。
“快跪下!”老爷子听到声响从屋子出来,见到这阵势也不慌张,拉着一脸郁闷的刘鸿渐跪下。
“奉天承运皇帝,敕曰,刘鸿渐,危难之际,挺身而出,深入虎穴诛灭匪首李自成,挽狂澜于既倒,实为大明之栋梁,朕心甚慰,特敕封刘鸿渐为大明安国伯,赐蟒袍玉带。钦此!”
“安国伯,还不领旨谢恩?”王二喜也很高兴,由于他的顶头上司立了功,他也跟着沾了光正式成了司礼监秉笔太监。
见刘鸿渐还在发愣,刘老秀才不禁有些心急龟儿子关键时刻掉链子,刚想提醒儿子一下,就被刘鸿渐接下来的话惊出一身冷汗。
“钱呢?”刘鸿渐跪的膝盖有些疼,自顾自的站起来,还要去扶老爷子。
“啊?什么钱?”王二喜也是郁闷,一般传这等敕封类的圣旨,受封者都会备以厚礼来犒劳太监,讨个喜庆,本来见这刘鸿渐家穷的有些寒酸,还想着厚礼怕是要泡汤了,可你反过来给咱家要钱是什么鬼?
“皇上答应我的,杀了贼首,给我一万两银子,如今这算什么?”刘鸿渐等着眼睛盯着王二喜,一本正经的道。
“安国伯,可不敢乱讲,现在朝堂上为了你的敕封吵的不可开交,皇爷也是顶着很大的压力才给你定了这个赏赐!还是快跟咱家回宫里谢恩吧!”
王二喜也是无奈,第一次见这么奇葩的人,要是换了常人,一万两银子和一个帝国伯爷外加蟒袍玉带,那是多大的荣光,有了这身份,还要钱做什么!有了这身份,还怕没钱花?
但刘鸿渐不这么想,常言道伴君如伴虎,而且崇祯老儿好像有多疑的毛病,在他身边当官岂不是更危险。
还有那些白胡子老大臣,个个都是什么状元、榜眼,满嘴的之乎者也,满脑子的弯弯绕,自己估计搞不过他们。
当官哪有当土财主来的自在,没事四处瞎逛,打打牌,扯扯皮,调戏调戏小娘子!人生在世,不就是乐得逍遥!
孙秀秀见刘鸿渐还要去宫里谢恩,忙扶起老爷子,老爷子还是懂规矩的,从胸口又拿出那个布包,把里面包裹着仅剩的两枚银豆子摆在了王二喜眼前。
“哈,不用了,下次吧!下次!”被这家人惊出一身冷汗的王二喜赶忙拉着刘鸿渐上了马。
“我说老王呀,一会儿别忘了帮我问问陛下,那个什么官换成钱行不行?”一路上刘鸿渐也不管王二喜越来越奇怪的表情,自顾自的念叨着心里的算盘。
“你看啊,陛下现在欠我一万两,这个官儿呢应该也挺值钱的吧,少说也得值个五千两吧,还有赏我的那身衣服……”
“哎!王公公你咋的了,王公公落马了,你们快接好,别摔着王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