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秦昭昭沈暮川的书名叫《半面妆》,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步铃吟创作的古代言情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秦昭昭——若有人问我此生最后悔什么,我定然会说:“此生最后悔认识沈暮川。”我永远忘不了,那柄缀着我亲手编织的流苏的宝剑刺穿我小腹时,是有多么痛。-沈暮川——我时常回忆起在太子府的那个下午。我把她按在床上,本想吓一吓她,叫她安分些。却不曾想跌入她深邃明亮的星眸。下意识吻了她。那是我此生,唯一的心动。...
是被沈暮川摇醒的。
我被晃得心浮气躁,起床气瞬间如洪水溃堤,一泻千里。
“你烦不烦!”我猛地起身,捞了枕头就往他身上砸。
沈暮川躲闪不及,正好被砸中。
一声脆响在地上炸开。
我怔了怔,嗅到空气中漂浮着一丝桂花粉圆的味道。
沈暮川沉着眸子,把落去地上的枕头踢开。几颗白白的粉圆无辜地躺在洇开的水渍上。
“自己打扫干净。”拂袖走了。
我:……
心情很复杂。
看得出他很不高兴。
我也高兴不到哪去。
恹恹地穿鞋下床,脑子发懵地朝厨房走,准备拿根笤帚,走到半路突然被沈暮川截住。
他的脸还是那么黑。
不过好歹肯和我说话。
朝我丢来一包东西,冷声道:“去换。”
说完纵身一跃,跳到了一旁屋顶上。
我无言以对。
拆开包裹一看,竟是一套水红色的广袖流仙裙。
眼眶一酸,险些哭出来。
要命,我三年没穿这样的好衣服了,没出息的好激动。
急急忙忙往屋里跑,三下两下换好,又绾了发髻。
可惜空空荡荡的,看上去特别不衬。
我郁郁寡欢地打开门,慢吞吞朝外走。
沈暮川一跃而下,我清楚地看到他眸底划过一丝光芒。
按理说我应当高兴。
可我却满心想着光秃秃的发髻,想捂住不给他看。
见我这样的举动,他淡淡一笑,从袖子里取出一支不知哪里得来的火凤流珠钗,插上我的发髻。
我诧异地看他一眼。
“我母后的,送你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我心里却掀起惊涛骇浪。
先太后的宝钗,那不就等同于给未来皇后的?
咽了口唾沫,我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他向我伸手,示意我牵住他。
盯着他骨骼分明的手,我脑子里乱成一锅粥。跟方才他拽我走不同,这一旦牵了,我就算是同意了啊。
真要答应他吗?
许是等得太久,他不耐烦了。
蜷起手指收回袖中,淡淡道:“今日是哀国的千灯节,你来哀国三年,应该还未见过。”
“你在说废话。”我故意破坏这尴尬的氛围。
果然,他噎了一噎。
脸上的温柔不复存在,没好气地瞪着我道:“也只有你敢这样同我这样说话。”
我顿时兴奋地接话:“是啊是啊,我没规没矩没大没小,实在不适合做你的良配,你还是娶那些高门贵女的好。”
他唇角紧绷,似咬牙切齿,右手跟捏小兔子似的捏住我的脖子,问:“是吗?”
顿了顿又道:“你越这样,我越要娶你。告诉你秦昭昭,我娶定你了。”
我心里咯噔一声。
完了。
掌心一热,也没心思去管他又牵了我,像木偶般跟着他,步子顿顿地走。
枫华街上,人头攒动。
我很早就听说过哀国的千灯节,男女老少,不分贵贱,皆能在这一天恣意放纵。
小时候的我以为恣意放纵是买买买,吃吃吃,玩玩玩。
如今我亲眼见到,才知买和吃都不算什么,玩是最重要的。
且还是男男女女,不用避嫌地调笑,追逐打闹。
我觉得自己眼瞎了。
下意识地挽住沈暮川的胳膊,往他那边靠。他也担心我被人潮冲走,索性抽出被我紧挽的胳膊,牢牢将我护在胸前。
“这边人多,等过了桥,你可以随意逛逛。”
我讷讷点头。
原先还担心自己这身装扮太招摇,哪知放眼望去,是个小姑娘都比我光鲜亮丽。
唉,被浪费的三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