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在豪门兴风作浪》是由作者鱼浅歌为大家精心创作的一本豪门总裁类小说,千娆陆浔晏的小说情节流畅,文笔细腻,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经典之作。这本小说的精彩内容是:一颗肾脏!抽血三年!惨被活埋!在她堕入最灰暗、最深地狱之际救赎她的却是那个深情的瞎子前夫。重生归来,千娆对天发誓,她一定要好好珍惜陆浔晏。假千金身份被揭穿,被无情的赶出豪门?别急,大佬生父找上门来。“娆娆,这五个亿给你做零花钱。”草包美人?不学无术?古武者、金马影后、首席珠宝设计……神秘企业CEO、顶级杀手,一个个闪亮马甲叫人吓破了胆。什么?恶毒女配企图再抽她的血?你她妈配得上我这金贵的血液吗?什么?恶毒养母企图再骗走她的肾脏?千娆嗜血而笑,保护好我的肾脏,因为——我会亲手取回来!这世间,唯一能让千娆乖巧的,唯有那个温柔腹黑的瞎子。“娆娆宝贝,回家吃饭了。”“好的老公,我收拾完这渣渣就来!”...
他没有看到,少女脸上的内疚和愤慨都是发自肺腑的。
气得小嘴上都能挂一个酱油瓶子了,痛心疾首的道:“棉花糖被狗叼走了。”
“嗯?那狗呢?”
“狗吃了棉花糖跑了。”
话落,两人陷入了一阵短暂的沉默之中。
陆洵晏想要安慰一下她,所以伸手摸了摸她的长发。
手落到她的肩膀上时,发现她的头发和衣服都是湿的,脸色一变,低沉沉的声音响起。
压抑着暴怒的情绪。
“怎么回事?”
千娆自己却是不甚在意的将头发拨到了肩膀后面,“喔,这个啊。是我去追那条抢了我棉花糖的狗,不小心调到了后山的水塘里了。”
她又在骗自己了!
陆洵晏的情绪瞬间降低到了冰点,她出去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会落水?
受到了欺负为什么不和自己说?
看来,他的小妻子对他还是不够信任,所以才会选择瞒着他。
“先去洗个热水澡吧,别感冒了。”
说完,他杵着导盲杖起身离开,一步一步的朝着楼上走去,背影莫名的有些孤独落寞。
然而陆浔宴还是停了下来,就在千娆以为他要叫自己的时候,听到了男人低声吩咐女佣给她准备热水。
千娆看得出来,陆洵晏生气了!
否则他不会丢下自己一个人上楼的。
怎么办?
她该怎么哄他?
这小气巴拉的男人,生气你也说一下理由啊。
突然发作,她什么也不知道,也不敢问。
千娆委屈的撅着樱桃红唇,连忙起身的追了上去,像一条甩不开的小尾巴一样,小手轻轻的拽着他的衣角,跟在他身后。
在她拽着自己衣服的第一时间,陆洵晏就感觉到了,男人轻勾了一下唇角,很快又恢复了原样。
任由她跟着自己。
一前一后,缓缓离开。
这温暖又莫名有点萌的一幕映入了周围佣人们的眼里,她们一个个低头偷笑着,直呼好甜。
——
二楼,婚房。
新婚期还没过,房间里都是一片火红的装饰。
随处可见的红色“囍”字,双人床上的龙凤被,都代表着对他们的祝福。
昨天晚上太仓促了,千娆都来不及好好打量这个前世自己和陆洵晏一起生活了多年的地方。
从前看到这间房,她只会感到厌恶和抵触。
现在换了换了个想法、换了个角度和心态,再次看到这间时,千娆的心情也发生了天差地别的改变。
她突然叹息了一声,有些幽怨的小眼神瞥向了那抹高大清瘦的背影。
因为昨天晚上这张床是她一个人睡的。
陆洵晏因为生气,自己一个人抱了床被子睡在了墙角那张单人沙发上。
就在她神游的时候,半空中突然抛来了一件睡衣过来,准确无误的盖在了千娆的头上。
“水已经放好了,去洗澡。”
他提醒道。
千娆眼前一黑,回过了神,吸了吸有些微红的琼鼻,高高兴兴的拿着衣服朝着浴室走去。
在路过他身旁时。
她突然踮起脚尖,想要亲吻一下他的脸。
奈何因为身高差距,这吻的位置就出现了偏差。
努力垫高脚尖的她也只能吻到陆洵晏的下巴。
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举动之后,千娆的小脸爆红,她抱着怀里的睡衣逃似的躲到了浴室里。
砰。
浴室的大门被她关上。
门里门外,两人不约而同的笑了。
男人伸出一只修长漂亮的手指,轻点了点自己的下巴,颇为遗憾他的小娇妻个子怎么就不能再高一点呢?
这样的话,她就能成功的吻到他的唇了。
不过此事不不急,从明天开始,他会让管家给娆娆安排营养餐的。
才十八岁的小朋友,还是有着长高的空间的。
身体好了,以后在某件事情方面也比较容易配合他,毕竟他太强了。
*
哗啦啦……
浴室里传来了一阵水声,大门是磨砂的玻璃质感,隐约可见到那抹曼妙迷人的曲线倒影在玻璃门上。
很可惜,陆浔晏看不到这样的美景了。
不过,光是听着这水声,他的脑海里已经情不自禁的勾勒出了一副美人出浴的香艳画面。
在原地站了好几分钟,男人被衬衫遮住了一半的性感喉结滚了滚。
下一刻,那只修长而骨节分明的大手摸到了衬衫的领口处,有些烦躁的解开了领带。
动作又欲又撩。
陆浔晏莫名觉得今天的领带系被助理系得有些紧了。
勒得慌。
舒展了一口气之后,他举步走到了床沿,伸出一只手撑着床柱缓缓地坐下。
刚好,坐到了千娆的衣服上。
大腿上的肌肉被磕到了,钝痛感传来。
什么东西?
陆浔宴起身,手指意外的摸到了一片湿漉漉的布料,他这才明白原来是千娆的衣服。
湿衣服怎么能丢到床上呢?
她刚才可是从后山的狗洞里爬进来的,上面定然也沾了不少泥土。
众所周知,三爷有严重的洁癖。
就算是个瞎子,看不到任何的色彩,他也要求家里的床单被套、沙发窗帘等都必须是白色的。
他本人偏爱白色,衣柜里的西装也清一色的白。
刚想叫佣人进来,把衣服拿出去洗一下,一个的黑色的、圆筒形状的东西从衣服的口袋中掉了出来。
落到了地毯上,发出了一记细微的响声。
陆浔晏蹲下高大的身体,他的听力很好,瞎了那么多年,也练到了一身听声辨位的本领。
根据刚才东西掉落时候发出来的声响,他准确无误的从地面上找到了那枚录音笔。
握在手心,摸了摸,慢慢地感受着它的形状和材质,并且在脑海中形成了相应的可观物体形象。
金属的、圆筒形,像是一只笔。
陆浔晏很快就懂了,这是录音笔。
可娆娆为什么会带着录音笔出门?
再联想到她穿着湿衣服,那么晚才回来,陆浔晏在心里大胆的做出了两个猜测。
第一,她是去见了别人。
第二,她肯定知道对方目的不单纯,所以事前做好了准备,带上了录音笔。
可,那人又是谁呢?
陆浔晏思索的时候,手指不断的摩挲着那枚录音笔,眸中的光芒深沉一片。
他轻轻地杵着导盲杖离开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