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李牧苏映雪的书名叫《重生之我的时代》,本小说的作者是公子不歌写的一本都市生活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别跑!你的头还在流血呢!”“小兄弟,你不要命了?和我们一起去医院啊!”“不去!没时间了!”少年一个翻身下了救护车,任凭医生和肇事车主在后面劝说也充耳不闻。他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水和雨水,狼狈地朝着考场狂奔。去医院?开什么玩笑,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
此话一出,不仅三个监考老师面露惊讶,全考场的学生都用近乎看外星人的眼神看着李牧。
一方面,这年头媒体和网络不发达,大家还不太懂“碰瓷”的概念,另一方面,谁他妈见过这么跟老师说话的学生?太牛逼、太牲口了!
可是,越是反常规的举动,往往越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李牧要是走寻常路线,连哭带求,估计对方还会蹬鼻子上脸,但自己一摆出这种你不让我进,我就讹上你的语气,那个年龄不过二十七八的男老师,几乎立马就怂了。
毕竟李牧的额头是真有伤,脸上带血、衣衫带血,说是被车撞了没人不信,他如果不找李牧麻烦,李牧进来之后要是自己躺地上了,和他没一毛钱关系,但他不让李牧进门,李牧站在门口要是就这么躺地上,再有个三长两短,他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几十双眼睛可是看着呢,你不让人进来坐,人家站不住倒下了,不是你干的也得把账算你头上。
认怂之后,那男老师急忙摆了摆手,面色不善但语气彻底溃败:“行行行,赶紧进来坐着吧!”
考场内瞬间哄堂大笑。
那男老师脸色难看的很,李牧在被那女老师检查完准考证之后,几乎是在全考场学生的崇拜目光下走进了考场,来到唯一的空位上,看了看桌子上的序号、名字正是自己无误,这才坐了下来。
“嘿哥们,你太牛逼了!”坐在李牧身后的胖子用笔捅了捅李牧,仰慕之色溢于言表。
李牧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接下来的英语考试。
胖子说话嗓门不小,话音刚好被那一脸酱色的男老师听到,他顿时恼怒,指着胖子威胁说:“考试的时候不许交头接耳,否则以作弊论处!”
“操!”有了李牧之前的表率,这胖子心里也跃跃欲试,更何况,他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当即反问:“试卷发了吗?试卷都没发,你就说我作弊,这叫血口喷人,当心我去教委投诉你!”
“你……”男老师几乎一口狗血喷出,妈的,今天真是走背字儿,被两个学生当众威胁调侃,可他偏偏又无言以对,试卷没发,说别人作弊,这确实有些说不过去。
要说还是女老师的素质高一些,她当即打圆场道:“行啦小王,赶紧发试卷吧,都晚了一分钟了。”
那男老师悻悻点头,开始和其他两名老师一起整理试卷。
此时,浑身淌水的李牧开始收到来自考场四面八方递过来的纸巾,有的是直接从卷纸上撕下一截在口袋里窝成团的,这种一看就是男生,也有那种心相映的小包面巾纸。
李牧一一道谢,好不容易把脸上和胳膊上的水擦干,至于身上的水,实在是纸巾力所不逮,便干脆任它去了。
等试卷的时候,李牧看着自己的准考证,照片上的自己,嘴上有一抹黑色的茸毛,正是自己年少青葱时的模样。
李牧心中感慨万千,真的是高考的考场啊!上辈子,作为理科苗子的李牧,数学、理化生物都很不错,受自己那个爱好文学的老爸影响,李牧的语文也一直比较靠前,但英语却一直有些拖后腿。
正常情况下,英语150分的卷子,他发挥好的话能考到100出头,不过即便英语有些偏科,他每次模拟考试也都能考到560分以上,如果不是这场车祸,他上一本是妥妥的。
如果当初英语只要多10到15分,志愿报南苏省内的一本绝对不会滑档,如果英语考过120分,他就能上重点大学。
庆幸的是,上辈子因为专业问题,李牧大学后就开始恶补英语,不但在大学期间考过了英语六级,而且毕业之后,自学英语就一直没有断过,对于今天的英语考试他还是比较有信心的。。
同时,他也有些开心,这次重生的这个时间节点虽然惨了一点,但在自己人生道路上,可谓是正正合适。
上辈子记忆中,他之前最擅长现在却忘得一干二净的语文、数学、理综已经考完了,英语是高考的最后一门课!
而且那三门课的成绩更是颇为不俗,高达486分。
换句话说,有了486分打底的,英语只要稍稍考个及格线,全国的一本就可以任由自己挑选。
这时,英语试卷发了下来,女监考老师提醒大家,听力在三分钟后正式开始。
李牧抛开脑中的胡思乱想,飞快的浏览着整个英语试卷的卷面。
当年英语考过什么,他早就记不得了,不过现在快速浏览一遍之后,李牧心里便立刻有了底。
别的不敢说,整个卷面看下来,没有一个单词是自己不认识的,能做到这一点的,基本上已经可以随意吊打九成的高考考生了。
故此,听力全部结束的那一刻,李牧在心里说了两个字: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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