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李振芷兰的小说叫做《特种兵穿越到晚清》,它的作者是东一方倾心创作的一本穿越重生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他现在能做的就是祈求上帝保佑李振,保佑他的大买主。顿了顿,马斯回答道:“除了一千条后装式线膛枪,还有十万发子弹。一千条后装式线膛枪两万五千两银子,十万发子弹就一万两银子,一共三万五千两。”...
鼓声雄浑激昂,在战场上不停的回荡着。
李振穿着一件破旧的军服,卷起袖子,露出肌肉分明的臂膀。他微躬着背,提着一口钢刀,冷静的盯着冲来的太平军,像是潜伏的猛虎等着猎物上钩。
“杀!”
突兀的吼声,从李振前方两丈外传来。一名太平军士兵龇牙咧嘴,眼露凶光,恶狠狠的朝李振冲了过来,挥刀劈下。
李振眼神平静,没有丝毫慌乱。
在钢刀劈向他的瞬间,李振右脚往前斜探,身体微微往右一晃,恰巧避开劈下来的钢刀。刀光从身旁划过,透着一股沁人的寒意。李振低吼一声,身体猛地窜出,猛虎下山般撞在太平军士兵的肩膀上。
“砰!”
沉闷的响声传出,太平军惨叫一声,露出痛苦的神色。由于身体失去重心,士兵蹬蹬蹬的连续后退了三步才稳住身形。
“去死。”
李振得势不饶人,脚踏连环快步追上去,挥刀削出。
“噗!!”
长刀划过士兵的脖子,割裂了喉咙,带出一串血珠。
温热猩红的鲜血喷溅出来,洒了李振一脸。李振伸手在脸上一抹,斑斑血迹在脸上扩散开来,更是显得狰狞吓人。李振看都没看死去的士兵一眼,因为他无法停下来。不杀太平军,就要被太平军杀死。
为了活下来,李振只能不断地杀戮。
李振杀了太平军士兵,停顿了瞬间,又深吸口气,继续朝太平军主将的位置杀去。想要立功,自然是找最大的将领下手。
钢刀染血,李振不断地在太平军中穿梭,很快就斩杀了十八个士兵。
此刻,李振浑身染血,已经是一个血人。
周围一丈的距离空荡荡的,没有人敢靠近李振。目光掠过太平军士兵,所有的士兵都是战战兢兢的,想出手却害怕被李振杀死。
李振嘴角勾起一抹冷笑,眼前的太平军太弱了。
事实上,李振的灵魂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他是华夏国猎鹰特种部队的一名特种狙击手,接受组织的命令去狙杀恐怖基地的首脑,因为情报有误泄露行踪遭到追杀。李振一路潜行逃匿,却被逼入绝境,最后和敌人同归于尽。
李振醒来后,发现自己成了清朝江北大营中的一名百夫长。
从脑海中的记忆得知,眼下是咸丰三年六月。
二月初,太平军攻入南京,改南京为天京,定为国都。随后太平军大将林凤祥和李开芳带兵攻占了扬州,开始北伐。咸丰皇帝惶恐不安,任命河南巡抚琦善为钦差大臣,在扬州北面组建江北大营,围剿太平军。
琦善急于振奋军心,命参将吴启功率领六千清军攻打太平军。
李振随军出战,出现在战场上。
“清狗,老子来杀你。”太平军士兵把李振团团围住,却不敢轻举妄动,这一情况惹恼了一名太平军偏将。此人身材魁梧,塌鼻梁,眼眶内陷,目光贪婪凶狠,面目狰狞可憎,露出森森白牙,恨不得把李振生吞活剥。
李振冷笑两声,眼中却闪过一抹异彩。
一个偏将,也能挣点功劳了。
李振提着带血的钢刀往前冲,周围的太平军士兵纷纷投退,露出畏惧的神情。偏将见此,更是愤怒。他挥刀迎向李振,双方只有一丈远的时候挥刀劈下。
李振面无惧色,抡刀迎了上去。
“铛!!”
兵器碰撞,发出一声巨响。
李振身体岿然不动,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仿佛刚才的撞击是清风拂面。然而,偏将却被李振劈得后退五步,手臂发麻,虎口破裂,掌中沾满了粘稠的鲜血。偏将眼中露出惊骇之色,忽然转身就跑,不再和李振交手。
李振冷笑两声,低喝一声,奋力把钢刀投掷了出去。
“噗!!”
长刀化作一道流光,瞬间就射中偏将的后背,刺入心脏。
一声惨叫传出,偏将倒地不起。
李振大步追了上去,来到偏将身旁,噗嗤一声拔出插在后背上的钢刀,然后麻利的挥刀砍下将领的脑袋,又把偏将的脑袋拴在腰间。这是他战功的凭证,不能丢了。李振杀了太平军偏将,凶威赫赫,更让周围的士兵不敢轻举妄动。
“清妖败了,杀啊!”
忽然,远处传来太平军士兵的呐喊声。
李振正准备往前冲,他闻声看去,发现清军士兵都撒开脚丫子使劲儿的后撤。李振心中叹息,他本想杀入太平军中斩杀对方主将,却没想到六千清军不堪一击,竟被战斗力极低的太平军打败。现在清军后撤,没人从旁牵制,李振也是独木难支。
撤!
立即后撤!
眼见周围的太平军士兵蠢蠢欲动,李振果断的选择了后撤。李振已经杀了一名太平军将领,小有斩获,撤回去也有功劳。他脚下生风,眨眼工夫就甩掉了跟在身后的太平军,追上正在逃命的清军。
不多时,又追上了逃命的主将吴启功。
此人面目俊朗儒雅,卖相不错,却是一个不懂行兵布阵的蠢货。吴启功在士兵的簇拥下逃命,身旁还有十多名护卫随行。这些护卫都拿着鸟铳,可以进行远程射击,但所有的护卫忙着逃命,没有一个人想到用手中的武器毙敌。
李振看着护卫手中的鸟铳,脸上露出了笑容。
有了鸟铳,就有机会狙杀太平军主将。
狙杀敌人是老本行,也是李振的拿手好戏。其实李振来到这个时代,就一直曾想弄一把枪随身携带,但他的官职芝麻大小,得不到枪械。甚至李振心中还想组建一支正规的军队,但更加没有机会,所以李振要立功,要往上爬,要实现自己心中的目标。
李振脑筋一转,然后快速的往吴启功身边的护卫靠近,然后大声的喊道:“将军,卑职可以扭转局面。”
吴启功吼道:“你有什么办法?”
他也不管李振行不行,直接死马当活马医。
李振见吴启功询问,知道有戏,立刻伸手指着护卫身上的鸟铳,大声回答道:“将军,卑职需要一把鸟铳,用来射杀敌将。”
吴启功喊道:“好,本将准了。”
当下,吴启功让身旁的护卫给了李振一把鸟铳。
李振接过来,又迅速的查看了鸟铳的情况。这把鸟铳并不是早期的火绳枪,属于改进后的撞击式燧发枪,已经装好了弹药,只要扣动扳机,就可以撞击火石摩擦点火射出子弹。李振提着一米五的鸟铳往后跑,同时回头搜索太平军主将的位置。
吴启功也在后撤,却打量着李振的情况。
忽然,李振眼睛一亮。
太平军士兵中,一个中年大汉穿着金灿灿的甲胄,头顶金盔,骑着大白马,耀武扬威的追杀清军,正是太平军的主将。
李振又往前跑了一段距离,和后面追赶的太平军拉开了距离。
有了足够的缓冲,李振转身停下,托起手中的鸟铳。
这一刻,战场上的呐喊声消失,冲锋的太平军士兵也从李振的视线中消失,只剩下太平军主将圆滚滚的脑袋。李振左手拖住鸟铳的枪杆,右手握住枪把,枪托靠在腋窝处,微低着头盯着前方,食指放在了扳机上。
“砰!!”
瞄准后,李振手指用力,扣动了扳机。
一蓬白烟冒起,子弹破空而出。
“噗!”
没有任何偏差,子弹射中了太平军主将的脑袋。
仔细打量,就会发现额头的正中央出现了一个花生米大小的血洞。殷红的鲜血从额头上流出来,恐怖吓人。此时此刻,太平军主将的脸上还带着不可一世的神色,张开嘴却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身体摇晃两下,从战马上跌落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