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新书《八五年代发家记》是鹿门山人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生活类小说,本小说的主角陆砚沈清溪,书中主要讲述了:陆砚身为千亿集团的掌舵人,一辈子风光无限,但却很少有人知道他生来坎坷;他出生丧母,七岁丧父,人生中为数不多的温暖是一个叫沈清溪的女人给他的;一场车祸,他回到了一九八五年,成了一个好吃懒做的烂赌鬼;不过最让他震惊的是沈清溪竟是自己刚过门不久的妻子……赌债要还,家贫要改,娇媳要疼,哪样不用钱?而挣钱又刚......
售货员有点纳闷。
眼前的人身穿蓝色卡其布的四个兜,一条普通的黑裤子,脚上穿一双解放鞋,正经农民打扮。他还要精致?
真是说大话不怕闪了舌头。
不过,她还是翻开衣服瞧了瞧:内里有唛头,果然是30%羊毛的。
还真被他蒙对了!
售货员来了兴致,想逗逗他。
她转头拿了另外一套衣服,面料看起来细腻许多,递给了这个农民:“那这件呢?”
陆砚上手一摸,微微皱了皱眉头:“一般般,60%左右的羊毛,还是有点粗糙,穿上去怕扎皮肤。”
售货员再次翻开唛头,果然一点没错,是60%的羊毛混纺。
她心里还是有点不服气,一个乡巴佬,皮糙肉厚的,还怕扎皮肤?
售货员不信邪,取下了模特身上穿的旗舰款。
这是镇店货!
她心想,这款乡巴佬总不能嫌差了吧!
于是就递给他,努努嘴:“这个呢?”
陆砚大略地摸了一下:“90%的毛料,倒是细致了一些,但这款式也太老旧了,穿出去土气!”
售货员听到这种评价,被陆砚的气势镇住了,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但反应过来以后,却有些生气,这农民根本买不起,还在这里挑三拣四:“就算你能摸出成分,这衣服也轮不到你挑!”
“我当然要挑了。穿衣服嘛,最要紧是舒服,否则就不是人穿衣服,而是衣服穿人了。”陆砚真挚地说,这也是他的一贯的想法。
他的衣柜里面,几百套衣服,最喜欢穿的不是那些精致华丽的,反而是那些看起来很普通的款式,因为料子舒服。
“你口气挺大,歪理一套一套,也不看你自己穿的什么?这衣服你买得起吗?”
“这衣服,不过200多块钱吧。”陆砚早就估计出了价格,再根据85年的物价,进行了换算。
“这件衣服要208!你一个月挣多少?还也就200多块!你买的起吗?”售货员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个农民,难道今天是见鬼了吗?
“这样吧,我先试试,合适的话我买。”陆砚波澜不惊地说。
“好,给你试!好好试!”售货员一副看笑话的表情,拖长了音调。
其实,她就想等看他付款的时候,乖乖认输的样子。
她做了十几年售货员,还不清楚吗?
很多穷逼就喜欢打嘴炮,真到真刀真枪付款的时候,溜得比兔子还快。
真别说,这件套装,像是给陆砚量身定做的一样,穿上去服服帖帖。
最关键的是,这衣服穿上去之后,陆砚就跟换了一个人一样,商界大佬范儿呼之欲出。
这也不难理解,陆砚虽然穿越过来了,但骨子里还带着以前的记忆,自然有商界大佬的气质。
陆砚穿上衣服,对着镜子照来照去,表面稳如泰山,心里却颇不耐烦。
说实话,他最讨厌穿这些正装了。
以前,他是首富,必须得凸显自己的身份,自然不能随便穿咯。
他的衣服,都是又贵又笔挺的正装,几乎堆了一衣柜。
为了追求舒服,他私下就喜欢穿休闲装,但这种机会很少。
如今虽然成了穷人,但穿衣服随意了很多,他觉得比当首富的时候好多了。
谁说当穷人不好?也是有好处的嘛!
至于认清布料的能力,说起来简直就跟笑话一样。
他有50多平米的衣帽间,其中的毛料西装,足有几百套,比这个店铺加起来还多,摸得多的自然能辨别,不过是熟能生巧罢了。
“这衣服,你穿着倒是很合适。”售货员夸赞道,“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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