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吴季宋清渺李书延的小说叫《爱情失格》,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吴季写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他说想吃某一家的点心,我就会跑大半座城市去买,他说想喝我做的汤,我就会大半夜起来去买食材炖。吴季是我第一个爱上的……...
「你觉得我找你有事吗!」他眉眼焦灼,说话间不自觉又带出他那股子盛气凌人的味道来。
我还没有想好要怎么回,身后一阵脚步声。
「清渺。」我穿的彩色卡通连帽衫特别显眼,李书延看到了,捧着一大桶爆米花过了来,「电影已经开始了,怎么不进去?」
李书延牵起我的手。
我起步跟着走,另一只手却被吴季拽住了。
吴季一声冷笑,眼眸中闪着寒光,「宋清渺,我不许你去。」
一向温柔的李书延眉头蹙起不悦,即便他从不让我为难,眼下也因为吴季的举动流露出深深的不满。
「宋清渺,我再说一遍,不许你去。」
你哪位?
我握住李书延的那只手不由得紧了又紧,「吴季,我要和我男朋友看电影,你愿意等就等,不愿意等,就请自便吧。」
我知道吴季一向以自我为中心,我只是不知道,一旦他疯起来,可以这么疯。
我和李书延本就来迟了,电影早早开场,演到了一个小**。
喧闹的背景音乐下,吴季大步阔然地跟着我们追到了影厅里头,「宋清渺!」
吴季长得高,站直了身子挡住后排的视线,一开口说话,又惹得前排专心观影的观众不悦。
「吴季你别闹了!」
周围不断向我们投来的或是厌弃或是嫌恶的眼神,我一时越发如坐针毡,气语呵斥,「你到底想干嘛?」
「跟我出来,我要和你谈谈。」
「我说了叫你等……」
「我没有这么多闲工夫。」吴季冷脸像极了一座冰山,伸手便不客气地要拉我起来。
我避退不及,一向性子温暾的李书延却被彻底惹毛了,腾地从位子上站起来插在吴季和我中间,手架在半空中挡住他,「吴先生,请你不要再纠缠我女朋友!」
「喂,前面的你们坐下啊!后面看不到了!」
「什么人啊,有没有素质啊。」
抱怨声四起,我和李书延又都是面薄的人,想到再纠缠下去,没有结果不说还影响别人,我就跟着吴季出了影院。
吴季拉着我坐进一家咖啡厅里,对着身后依然穷追不舍的李书延飞了个眼刀,「我不打算请不相干的人喝咖啡。」
李书延恍若不闻,只蹲下身子查看了我的情况,见我并无大碍,微微低垂了眼。
我刚想开口和他道歉,他却像是早就知晓了我要说什么。
「我就在外头,有事你叫我。」
……
端着白瓷杯的手修长精致,吴季沉稳的面容找不出一点过得不好的狼狈。
「为什么不辞而别?」他放下杯子,似乎打算开始对我进行单方面的审判。
「还换了手机号码,宋清渺,你不会自恋倒觉得我会找你吧?」
「我没有这么想。」
和吴季认识的起因,是我大学刚毕业去他的文化公司应聘编辑岗位。
因为毕业院校一般,又没有工作经历,之前的求职屡屡碰壁,所以当HR说,可以给我安排另外一份工作的时候,我想都不想就同意了。
我成了吴季的贴身助理,完成他交给我的任务后,我也会像公司其他的编辑那样,鼓起勇气拿一些自己写的策划文案给他看。
可他总是轻笑着丢到一边说,这些都不是你干的活儿。
一天夜里,他喝醉了,而我也不算清醒。
醒来以后,一切都错了。
吴季是一家规模庞大的文化公司的总经理,而我只不过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小菜鸟,和他在一起,我明白自己是高攀。
我听他的话辞去了工作,磨灭了对文字的向往,一心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做一只讨他欢心的金丝雀。
我一直以为,只要我做得足够好,只要我全心全意对他,迎合他的喜好,总有一天他会明白看到我的好。
直到我生日的那天晚上,我才发现,原来他会留意到我,纯粹是因为我和他的前女友名字像。
她叫宋清歌,我叫宋清渺。
即便我和她毫无关系,可对吴季而言,我却一直都是她的替身。
决心从这段感情抽身而退的时候,我的确换掉了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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