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沈延知秦子卿的书名叫《泯灭记忆》,它的作者是沈延知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只是,这次接起电话的是男声,却不是沈延知的声音。「秦小姐?」哦,是沈延知的特助,那个总是开车的……...
沈延知带我去的这家店,在一家私人别墅里。
水晶吊灯反射出璀璨的光,将一件件展示在模特架上的婚纱映照得熠熠生辉。
我没心情去看,也没有心情去选。
任由沈延知和设计师在聊该给我定制哪种款式。
任由助力拿尺带量我身体的尺寸。
这家店的后院是个小花园,我对那儿更感兴趣。
于是他们聊天时,我提着裙子去了后院的小池塘。
小花园后有个门,好像过了那里,就可以通往无限自由的道路。
其实,我想过无数遍逃跑。
可鼓起勇气逃跑时,我才沮丧地发觉,自己已经无处可去。
我妈无比希望我和沈延知结婚,她拉着我的手叫我不要作了。
我坐在小池塘边,直到沈延知聊完了来找我。
「在想什么?」
很多时候沈延知都是这样,高高在上。
于是我把手臂露给他看。
手腕上,有一个小小的红痕。
是个圆形的伤痕,外围凸起一层增生的疤。
「你看,你的烟头烫的。」
我指的是高中时,他不知哪天心情不好,然后把我拉到墙角,将烟头摁在了那里。
很疼很疼,疼到我都忘了,他后来还干了些什么。
垂眼看着我的人凝神半晌,然后蹲在我面前。
就算我万分不想承认,可沈延知那张脸,确实很完美。
完美到,如同出自古希腊最负盛名的雕刻家之手。
他要是拿一双温柔的眼睛望人,估计任谁都会溺死其中。
要不然,西方圣经怎么就说,魔鬼尽长了张最会蛊惑人的脸呢。
打火机燃起的光影摇曳,他就在我面前点了根烟。
我下意识地抖了下,就怕烟头再落在自己手臂上。
可下一秒,他却轻描淡写地将烟头按熄在自己的手腕上。
和我的位置一样。
他安安静静地看着我,「好受一点了吗,卿卿?」
「……」
我垂下眼,烟灰明灭,新鲜的伤口就分外扎眼。
他突然伸手把我搂进了怀里。
「卿卿,你的痛苦要是可以分一点给我,就好了。」
池塘缓慢地升起夏日的萤火,我盯着汨汨的月光看。
「沈延知,明明你知道,那些痛苦就是你带给我的。」
男人的身体僵了一瞬,然后他一点一点轻抚我的头发。
「那我赎罪,好不好?」
「……」
今天早上沈延知走后,我又照例将那杯牛奶扔向了电视。
这种时候,下人一般是再温一杯牛奶,递到我面前。
可是今天,我不想喝。
其实以前我最喜欢喝的就是牛奶,上学的时候,我妈也总让我早晨带瓶牛奶去学校。
可是某一天,到班里时,沈延知坐在我面前的桌子上。
他那时候就挺高的了,俯身,阴影能将我给拢住。
我听见有人讥笑,然后有人说,找点乐子吧,沈大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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