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王姝李凝月的书名叫《灯会之初》,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所编写的古代言情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唐慕橙咬着面包,摇了摇头。今天的她穿了套黑色职业装,上身是一件白色衬衫,领口微张,露出漂亮的锁骨,外罩黑色小西装,吓、身……...
我回京那日,李凝月已经坐稳了第一才女的名头。
浮雪急忙赶来安慰我:「且让她浪几日,下次宴会你好好表现,让这群被蒙蔽的好好看看,究竟谁才是真正的才女。」
我失笑,拿出一串步摇插在她的鬓间:「要那劳什子的虚名做什么?喜欢吗?」
浮雪对着菱花镜喜不自胜地拨弄,「好看,真好看,这种货色便是我母妃那里也没有这么好的做工,你上哪弄的?」
「祖母给我安置的嫁妆,我记得你一向喜欢凤凰的装饰,特意给你留的。」
浮雪抱着我笑,「你祖母真不愧是谢家嫡长女,看看这成色!你和谢昭年底就该成婚了吧,王家和谢家都是百年望族,勋贵世家,到时候便是我父皇也是要来的,你作为王家嫡长女,到时候婚宴一定是满京城里最气派的。」
我低笑,「你明年及笄也该和谢礼成婚了,到时候你我就是妯娌了。」
她红了脸,瞪了我一眼,羞答答地离开了。
浮雪一向招摇,又逢上张大娘子设宴遍请贵女公子,她戴上步摇喜滋滋地就去了。
我称病没去,晚间兰草来禀告:「李凝月戴了和三公主一样的步摇,一堆公子哥围着她作诗夸她的步摇好看呢。
「三公主本来就气得不行,偏偏这李家小姐作死,还非要拉着谢小公子作诗,谁不知道谢家小公子和三公主订了婚,名草早有主了。
「三公主可不是受气的主,上前抓了李家小姐的脸,还摔了她的步摇。
「您猜怎么着,那李家小姐的步摇竟是铁做的,是假的!丢死人了。」
我笑了笑没说话,悠然自得地绣着香囊。
给浮雪的步摇,是我照着上辈子李凝月戴出来的模样画出来让人连夜赶制的。
后我又命兰草调包了李凝月妆奁里的镏金步摇,故意换上外表一样但其实内里是铁打的廉价货色。
钗子内里其实早就被掰断了,黏上之后刷了金漆,纵然不是浮雪摔的,也会自己断裂。
上辈子,李凝月为了针对我,故意在浮雪和谢礼之间作梗,害得浮雪小产。
偏偏那个时候新皇登基,重用李家,浮雪母妃去世,母家式微,不得不忍气吞声。
如今我既然活了,那么自然要在浮雪有权有势的时候,让她一点一点还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