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炎楼涂山秋秋的小说叫《同心重逢》,它的作者是佚名倾心创作的一本古代言情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我愣神这会儿,连终又把我拿起来细细端详。他那双桃花眼里泛着稀碎涟漪,狡黠一闪而过:「虽然只是块普通碎片……...
连终嘴角勾起一抹笑,任由炎楼夺走那块瓷片。
他摇摇头,眸子里一片阴寒:「啾啾守的这千年终究还是喂了狗,滚吧,下次再见,我一定杀了你。」
连终敲了下铜锣,瞬间满山的干尸围了上来。
我听见炎楼柔声对着那块碎瓷片说:「涂山,你别怕,我会救你的。」
他是不是忘了?
我会死,是他亲手造成的。
7.
连终把我放下,自己缩成一团,生闷气。
我蹭了蹭他:「你怎么了?」
他换了个方向接着气。
我又跑到另一边,变成人形:「连终,你说话呀。」
他眼眸垂着,头偏向一边,赌气。
「好吧,你不说话就算了。」
我起身往外走,手腕突然被拉住。
「我不说话,你就不能再问一次嘛,你问第三次我肯定不忍心不答的。」他小声嘟囔,「怎么就要走了。」
连终看着我,眼里氤氲着雾气,委屈极了。
我心里突然漏了一拍,摸了摸他的头:「我是想去给你拿点蜜饯,听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吃蜜饯最管用了,没有要走。」
「真的?」
我点头:「所以,你到底为什么生气啊?」
他把我拉得更紧了些:「替你不值,你明明就在丑垃圾面前,他却执着于一块废物,但凡他多看你两眼,就能看到你的眼睛……看他的时候是不一样的。」
「我又生气,你居然还护着那个丑垃圾,他说他要找人打我你一点反应都没有,我对他表现出杀意,你立刻就搭着我的手不让我动。呜……啾啾,你真的有那么喜欢丑垃圾吗?」
我急了。
谁能想到这家伙是这么想的。
「打住!」我抱住委屈得眼泪汪汪的人,一时间哭笑不得,「连终,不用替我不值,他不要我是他没福气,就算他认出我了,我也不会跟他走的。还有!」我看着连终,语气十分认真,「我不喜欢他了,一点都不喜欢了。」
「我之所以阻止你,是不想看因为一个炎楼把浮梦水域毁了,这是我们的家,他算什么东西。」
「还有,魔界的子民是无辜的,何必为了一件小事让他们离开家人,白白送死?炎楼是个疯子,不是一个称职的领袖,魔界有他,是悲哀。但我们不是他,何必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徒增孽障。」
连终看着我,沉默了。
半会儿,他揉了揉我的头,笑:「啾啾还是那个为子民着想的涂山大人。」
他牵着我的手:「走吧。」
「去哪?」
「你给我梳了这么好看的头发,当然要出去炫耀了。」连终带着我往外走,「快点快点,趁你狐狸尾巴没露出来。」
闻言我摸了下头顶,耳朵没有了。
「我完全化形了!」
8.
人界的夜市热闹非凡,我和连终穿着人类的衣服,随众人穿梭在街道中。
我看着摊位上的狐狸灯,一时挪不开眼。
「这位女娘,买个花灯吧。」
记忆回溯到我当年在人界的时候,姜儿被伤得很重,我和炎楼跑遍三界为她寻药,也是这样一个夜晚,我指着一只花灯,小心翼翼地问他:「我可以要一个吗?」
他不耐烦地说:「涂山,你一向识大体,现在不是玩乐的时候。」
说完就径直往前走,把我丢在原地。
我盯着花灯愣神,摊主又说了一句:「女娘,买一个吧。」
「不用了,谢谢。」
我笑了下。
「拿这个。」
连终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给了钱,把灯递给我。
「想要什么就买什么,扶梦水域有的是钱。」
我没接灯,突然鼻子一酸,瘪着嘴就开始哭。
「怎么了,怎么了?」
连终手忙脚乱地帮我擦眼泪,他可能不能理解为什么他随意的一句话会惹得我大哭。
我边摇头边擦眼泪,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
所以啊,哪里来的时间不对,只是看对那人来说值不值得罢了。
「女娘,要买只钗子吗?」
连终:「买!」
「我们家还有胭脂。」
「哪些好看,各来十盒。」
连终带了好多金叶子,他拉着我的手,施法把金叶子从上空撒下。
「十街换你一开心。」
但我们忘了这是人界。
天降金叶子扰乱了秩序,很快就有官兵过来了。
我拉着连终跑。
他突然把我藏进怀里,我莫名地看着他。
「耳朵露出来了。」
我躲在他的披风下捂着耳朵。
「快看,那位郎君跟他家娘子感情真好。」
「是啊,这郎君长得真俊俏,那个女娘好福气。」
连终笑着在我耳边说:「娘子,这儿人太多了,你可得藏好狐狸尾巴。」
我在他腰上拧了一把。
他连忙喊疼。
回到扶梦水域没几天,我发现经常看门的干尸不见了。
我问连终,他说:「休缘说经常跟干尸相处会尸气入体。」他顿了下,声音越发小了,「不好生养。」
休缘是连终在神界的朋友,一个爱喝酒的逍遥散仙。
我没听清:「不好什么?」
他耳尖红红,抬眸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生、生养。」
「你和休缘一天到晚到底在讨论什么啊?」
「讨论如何娶你啊。」
我一时哑然,红着脸借口逃离现场。
「这种事情可以不用跟我说!」
一点惊喜感都没有了。
因为我先前魂体受损严重,虽然重塑身体了,但还会时不时变会狐狸。
连终和休缘查遍典籍发现如果每日受月华滋养,日后维持人形就会更容易些。
就这样,我和连终每天饭后的活动就是晒月亮。
但月之精华可遇不可求,我们好几次都没等到。
这天晚上,我迷迷糊糊中醒来,看见连终独自站在院子里手上拿了个像碗的法器。
「给点吧,广寒宫主行行好,给点吧。」
扶梦水域的主人,三界闻风丧胆的赶尸人连终居然在求月华,还是用这种笨方法。
传出去不知要惊掉多少人的下巴。
但看着他笨拙举着碗的样子,我心里突然一暖。
「连终。」
他回头,我吻了上去。
连终手里的碗应声而落,月华洒了一地,飘然而上,围住了我们。
连终不知所措地睁着眼睛,脸红成了虾子。
我把他推倒在汤池边的软草上,两个毫无经验的人,一点点探索着。
这晚,我终于理解了桃花源记的另一层意思。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初尝人事,果真乃桃花源也。
9.
我和连终成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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