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佚名的小说《合欢杀》中,顾昭倾城是一位寻找自我身份和归属感的年轻人。顾昭倾城在旅途中结识了各种各样的人物,经历了丰富多彩的冒险与挑战。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内心的探索,顾昭倾城逐渐明白了自己的使命和价值,并最终找到了真正的归宿。这部小说充满成长与探索,陈王的寿宴是大事,全京的权贵都来了。其中,亦有新科探花郎顾昭。顾昭的名字,最近在京中无人不知。……将引发读者对自我的思考和追求。
回完信,刘妈妈推门而入。
「倾城,收拾得如何了?秋月在门口等着呢。」
秋月是怡红楼的花魁,我是楼中的琴师。
今夜我们要去陈王府弹琴唱曲贺寿。
陈王是当今皇帝亲叔叔,昔年有从龙之功,虽庸碌好色,却是皇帝最为信赖之人。
陈王的寿宴是大事,全京的权贵都来了。
其中,亦有新科探花郎顾昭。
顾昭的名字,最近在京中无人不知。
他打马游街那日,数不清的姑娘给他明递香囊,暗送秋波。
人人都说,若非他家世低微,便是连公主都尚得。
就连我,也曾为他那意气风发的模样而倾倒。
书中所说的「芝兰玉树」,约莫便是如此吧。
曾经,我想过将他带***中。
他长相俊美、身材高大,是绝佳人选。
掌教和长老们见了,定然满意,说不得,还要多赏我一些解药。
不过这念头转瞬即逝。
这样的人中之龙,若是成为炉鼎,岂不可惜了?
表演进行得很顺利,宴会结束后,秋月留宿陈王府,而我独自回去。
来时,我与秋月共乘一轿。
回去时,我将轿子留给了她,独自抱着琴往回走。
今日是冬至,街边的小贩早早收了摊回家吃饺子。
又下了小雪,是以,路上并无多少行人。
转过街角,眼看着再过一条小巷便要到了。
忽地,暗影中闪出两个泼皮无赖,笑嘻嘻地拦住了我的去路。
「小娘子是怡红楼的吧?这么晚了还回去做什么?不如陪爷俩玩玩。」
两个人说着,便要朝我走近。
我微微蹙眉。
杀死区区两个男人,对我来说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
只是,此处离怡红楼太近了些。
若是动手,总归会留下隐患。
长老吩咐过,我们在外头行走,切记不可张扬。
我正思索着,旁边已经有人冲了出来。
他三两下就将那两人打得落荒而逃,然后含笑问我:「姑娘可还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