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裘花马的小说《乱世凶枭》中,叶骁沈心悦单知县是一位寻找自我身份和归属感的年轻人。叶骁沈心悦单知县在旅途中结识了各种各样的人物,经历了丰富多彩的冒险与挑战。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内心的探索,叶骁沈心悦单知县逐渐明白了自己的使命和价值,并最终找到了真正的归宿。这部小说充满成长与探索,谁知,少女沅沅闻言,脸上非但没有任何变化,反而笑了起来。“我下的药,市面上可买不到解药。”少女沅沅这话刚一落地,叶骁顿……将引发读者对自我的思考和追求。
第1章
“叶骁,单知县今晚翻了你的牌儿,手法麻溜儿点,你上次搞得他很不爽,这次留个好印象,说不定单知县一高兴赏你几个银锭子,你小子媳妇儿本就有了。”
一个露着半边肩,挺着将军肚,头顶绑着红巾的中年壮汉,手里抬着一柄血淋淋的大刀片子走进刑房,他端起水壶边喝边朝叶骁咧嘴笑道。
“你爹当年可是咱们整个状元县远近闻名的刽子手,十里八乡,谁不知道叶老刀的名头?那是出了名的又快又狠,手起刀落!
就是州府上那些大官来了,监斩犯人,也是你爹亲自操刀。
你别看王哥我现在一刀一个狗头,想当初刚来的时候,也是你老爹手把手教出来的。”
望着墙角明显比两个月前镇定多了的叶骁,王哥放下手里的水壶,上前拍了拍叶骁的肩膀。
“一会儿砍头的时候甭慌,千万别让你爹这把大刀蒙尘!”
在王哥鼓励的眼神下叶骁点了点头,他望了一眼手里那把杀人太多,鲜血已经凝固成黑色的大砍刀。
“放心王哥,我懂!”
叶骁说完提着刀就朝刑房门外走去,感受到迎面射下的月光,叶骁斜歪着头心中莫名一阵感慨。
作为一名生在国旗下,长在春风里的二本混子,叶骁想破头都没想到自己会因为一杯水触电身亡,穿越到这么一个封建腐朽的破地方。
这里的人不知道外面的事,他们只知道自己生活在状元县,是大雍王朝的子民。
刚才王哥嘴里的单知县,就是掌管这里的父母官(土皇帝),整个状元县没有任何人敢忤逆他的意志。
“网络小说害人呐!”
望着头顶繁星点点的夜空,叶骁心中一阵吐槽,什么文抄公,什么古代发明家......都特么骗人的。
在这样一个生产落后的封建社会,农籍不能从商,商人不得考学,学士之流同样也不能与低贱的农,商通婚的世道。
像叶骁这样几代人吃砍头饭的人家,想要在这个麻木,封建的社会中活下去,就必须发挥祖辈的“荣光”,在刽子手这个世袭罔替职业上继续发光发热。
要是你哪天突然抽风跑去经商,著书?
不好意思!
当地的土豪士绅第一个不放过你。
他们可不是后世网络上的键盘侠,惹到他们骂你两句就完了。
大概率直接把你装进框子浸猪笼,然后挂在城门上暴尸三天三夜,向所有人宣告这就是妄想跨越阶级,冲破锁链,需要付出的代价。
“不过想想也是,各行各业的商圈,都把控在当地豪强家族手中,你多分一点,人家就少一点。”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
士绅更不用说了,他们可是整个统治阶级当中,仅次于天潢贵胄的存在,会让你一个小卡米挤进上流社会风华绝代的文流圈儿?
做梦去吧!
所以,经过两个月的深思熟虑,叶骁成熟了。
他决定向现实妥协。
“这里一碗面5文钱,蒸饼2钱一个,油饼3钱,一个普通衙役的月钱是2两银子,刽子手3两,班头3两5,我虽然是个刚报到实习的,每个月也有1两5的月钱。”
换做前一世的话,相当于实习期就有了3500块的工资。
转正之后,能拿到7000块!
“这工作放在上辈子,妥妥的高福利,铁饭碗,不知道抢破多少人的狗头。”
当然,刽子手这个职业福利高,待遇好,但也不是啥缺陷都没有。
就拿砍头这个事情来说,叶骁虽然已经冷静了两个月,出门前又经过前辈王哥一通加油打气。
但他手里的刀连只鸡都没杀过。
杀人?
呵呵......
“单知县,这次可真是多亏了您,要不是您从牢里随便找个人来替死,我儿周阿炳可真就要完了。”
“周员外哪里的话,你送来的那只金簪,本官夫人喜欢得很,阿炳这孩子我看着长大的,打小就机灵。
这次他杀了人,也是那王老汉自找的,阿炳不过是看上了他儿媳妇儿,让他儿子休了再娶就是。
非要以死相逼,可把阿炳这孩子吓坏了。”
“单知县不愧是读书人,果然独具慧眼,明察秋毫!我记得单知县家的公子跟我家阿炳相差没几岁,我家阿炳在贵公子这个年纪最喜欢玩儿弹珠,改天我让人给单知县送两盒银弹子来。
年轻人嘛,没事儿就应该在一起多玩玩,增进增进感情。”
“那我就先替犬子谢过周员外了。”
“哪里,哪里,能为单知县公子的业余生活,增添几分乐趣,贡献点消遣玩乐之物,实乃我周某人毕生的荣幸。”
“不过......周员外,本官刚才又想了一下,小孩子还是要以读书学习为主,不能玩物丧志,不如把弹珠换成银票,我给先孩子存起来,等他大一点了再转交给他?”
“这样,也可!”周员外一脸乖巧,心里早就骂开了花。
“妈的,送金簪的时候,金簪盒子里已经塞了这么多的银票,现在又要把银弹子兑成银票?这贪心不死的家伙,明摆了是在中途提价。”
周员外皮笑肉不笑,腮帮子咬了生疼。
可是没办法!
谁叫他儿子在县衙地牢里关着呢?
就在这个时候,叶骁抬着大刀走了出来。
“这小子今天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连抽三次居然都是他的牌子。”单知县本能地皱了皱眉。
感受到单知县“幽怨”眼神,叶骁内心暗叹一声。
单知县如此不喜欢他是有原因的。
叶骁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刚好遇见了人生中第一次现场“实习”。
望着周围血淋淋的大刀片子,还有脚下西瓜一样圆滚滚的人头。
叶骁当场就被吓晕过去了。
“以后谁要敢再说穿越者见到名场面,淡定从容,霸气横秋,我特喵上去就是一个大耳瓜子。”
要不是王哥帮了他一把,恐怕叶骁早被单知县让人拖下去打烂屁股。
都说领导面前一个印象管三年,叶骁晕血这事儿才过去两个月,要是不好好干出点业绩来,惹毛了单知县,在状元县这一亩三分地上,叶骁可真就无法立足了。
“希望两个月的时间,这小子有所长进,否则,今天的事要是坏在他手上,本知县非叫人把他腿打断。”
在这样一个医疗条件落后的封建社会,腿打断基本就没有恢复的可能了。
估计下半辈子,叶骁都得当个瘸腿的残疾人。
“单知县?这个刽子手......好生年轻啊!”周员外不愧是生意人,立马抓住这个讨价还价的机会。
但单知县何等老辣?
到手的鸭子岂能飞了!
“年轻是年轻了一点,但是不碍事,他爹当年可是咱们状元县刀最快的刽子手,周员外放心,绝对误不了你的事儿。”
像这种大晚上提出来杀头的,里面大都有着不可告人的猫腻。
周围又没有什么人看,可操作性就强了不少。
“大不了这小子一会儿失手了,再叫个人过来行刑就好,反正这姓周的三千两银票的订金已经到手,他要是敢不按我说的尾款来?
就让他儿子再死一次!”
当然,在此之前,单知县一定会把叶骁腿打断。
谁叫叶骁坏他好事?
“这眼神,有杀气啊!”
叶骁明显能够感受到,他这位顶头大BOSS对他,已经不是一般的厌恶了。
那是相当的讨厌!
“所以,今晚这单......务必尽善尽美!”
叶骁这边心里打定主意,远处忽而一阵杀猪似的嚎叫传来。
“冤......冤枉,冤枉啊,大人,我不是周阿炳,我叫李白城,我只是肚子饿在街上抢了两个馒头,没有杀人,你们不能这么冤枉我啊。
爹啊,娘啊,抢个馒头都要砍头,这是什么天杀的鬼世道?”
望着用竹竿捆猪一样捆上邢台的犯人李白城,单知县满脸厌烦,他正准备吩咐人去把“李白城”的嘴堵上。
谁知,叶骁忽然鬼使神差抬起了手里一米多长,黑峻峻的大砍刀,厚厚的刀背猛一下打在李白城的脖子上,那杀猪似的叫声哑然而止。
“冤什么冤?我家单知县乃是明察秋毫的在世青天,能把你小子判错了?再胡乱攀咬污蔑,小心到了阎王殿,小鬼给你舌头勾没了。”
眼前的一幕,顿时让单知县眼睛一亮。
“这小子回去两个月,竟有如此长进?简直就是脱胎换骨啊!虽然不知这小子砍头的刀法如何,但刚才这番话......倒是深合本知县的胃口。”
单知县望了望邢台上被打晕的李白城,又望了望一旁的叶骁,恍惚间,他竟觉得叶骁眉清目秀了许多。
他摸着胡须满面微笑朝周员外挑了挑眉。
那意思好像再说,瞧见没,我手底下,就没有不中事儿的饭桶。
个顶个的人才!
周员外也被叶骁刚才那一通操作,彻底打消了讨价还价的心思,万一这些下黑手的在牢里给他儿子来这么一下把人打傻了怎么办?
单知县只说那三千两银子能保命,又没说能保智商。
周员外可不想领个傻儿子回家。
“时辰已到,斩立决!”
许是今天晚上格外闷燥,憋了一肚子火气的单知县急着去春宵楼消消火,提前了半柱香的时间,手中令箭高高抛起,
一副早杀完,早干事的架势。
为了在老上司面前证明自己是一位合格的刽子手,叶骁一口断头酒喷洒在大刀上面,黑晃晃的刀锋举过头顶,犹如这天地间的一尊战神。
“啊!”就在这时,一声惨叫传来。
手举大刀的叶骁应声倒地,在他左边的胸口上,还直愣愣的插着一根羽箭的尾巴。
鲜血顺着胸口“吨吨吨”地往外冒,眨眼的功夫就把邢台上的地板染了殷红。
坐在高台上的单知县,周员外二人眨巴了两下眼睛,显然还没有从刚才发生的一幕回过神过来。
“噗~”
“噗~”紧跟着,又是两声轻响传来。
原本站在单知县左右两边的衙役班头,胸口上不知何时竟也多了两只羽箭,望着近在咫尺,鲜血不断浸透的衣衫,单知县终于再也忍不住了。
“来人啊,救命啊,有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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