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李明秀顾三郎的穿越架空小说,《农女翻身,夫君太撩人》全文文笔细腻,节奏不拖沓,不注水,是本值得一看的小说。小说主要内容是:现代社会加班狗李明秀,穿成了贫穷农户家的幺女——拥有先天性招黑体质、外号“男人婆”的假小子。穿成了人厌鬼憎的贫穷农女,明秀表示她也很无奈啊,好在,老天送她一个金手指……等等,这金手指也太不靠谱了,居然是个残次品,好不容易修好了,功能又很鸡肋。不过,这可难不倒李明秀,且看她如何巧用金手指,养天蚕,做生意,发家制富撩……咦,隔壁的盛世美颜小鲜肉,怎么变成霸道世子爷了?明秀头痛,撩,还是不撩?这是一个问题。...
林婆子拍着巴掌叫道:“这还叫没事?青龙,你还愣着做什么?快来看看秀秀啊!”
李青龙也觉得秀秀不太正常。
以前,只要有顾三郎在,秀秀不是直勾勾盯着人家看,就是旁若无人的缠着人家,嘴里还说些我看上你,你这辈子就我的人了之类的胡话。
可刚才,她居然一眼都没看顾三郎?
他仔仔细细给秀秀检查了两遍,回复道:“大伯娘,秀秀没什么大碍,她这情况,我以前也见过一次……”
林婆子抢着说道:“真把脑子磕坏了?哎哟,这可如何是好?我的小祖宗哟,你可被顾三郎给害惨了,他要敢不给个交待,我就……”
李青龙忙道:“大伯娘,秀秀这情况不碍事。只要等上一段时间,她就能记起来的。”
“那要是记不起来呢?”
李青龙面露为难,不知该如何回答。
明秀原本以为,李青龙这样的乡野郎中,不会知道脑震荡这种病。没想到,他知道得虽不全面,但也没说错,对他就有些刮目相看。
“奶,这不关小堂叔的事。我这几天,也有记起些事情来。再等些日子,约莫都能记起来。”
话音刚落,她就听到叮铛兴奋的叫声:“主人主人,收到一点好感!”
收到好感了?
明秀撇了眼满面惊疑之色的李青龙,心道,是他给的?
“不是,好感来自林凤来。”
旁边,林婆子正满脸自豪夸个不停:“我就说,我家秀秀是天底下心肠最好的姑娘!知情达理,善解人意,青龙,外人不知秀秀是个好孩子,只一味编排她,你是她叔,难道也不知道?”
“咳咳……当然!”李青龙赶忙点头,生怕回应慢了,大伯娘又赶着他揍。作为十里八村最有名望的郎中,他在当村长的老子面前都没这么紧张,唯一怕的,就是这位强势护短的大伯娘,以及天不怕地不怕的侄女秀秀。
不过,秀秀今日怎么还知道替人解围了?换做以前,她说话只恨不能将人噎死呢。莫非,她失忆是假,主要还是想改变形象追求顾三郎?
仔细一看,还是那张晒得黑漆漆的脸,还是那身灰不拉叽的男装,可全身上下竟难得的干净整洁,看起来很舒服。
尤其,那双大大的凤眼,又清又亮,灵动有神,不见半丝往日的蛮横之气。
这孩子,终于开窍了?
知道男人都喜欢温柔漂亮的姑娘,开始改变自己了?
爱情的力量,可真伟大!
李青龙不由的对秀秀有了一丝好感。
“主人,收到李青龙半点好感!”
半点好感?
明秀气急,你要不要这么小气?我替你解围,你磨磨蹭蹭的,只给半点好感?
眼见李明秀站在那儿,脸色阴晴不定,却半点注意力都没放到自己身上,顾三郎脸色不变,心中却有些惊疑。
难道真失忆了?
还是,又在打什么鬼主意?这野丫头,想一出是一出,胆子之大,见所未见呀。
刚来这里时,他只当她是个顽皮淘气的小兄弟,毕竟,不管打扮还是言行,她跟村里其他小子没什么两样,谁知竟是个姑娘家当作男孩养的呢?
谁知,这丫头竟是块牛皮糖,怎么甩也甩不掉。这次,还因为救她,惹得林婆子逼亲,也不知她是不是有意设计。
要不是李二爷有恩于他,又再三拜托照顾她,他真不想管这闲事。
那边,林婆子夸完孙女,又对他说道:“顾家小子,你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若不是秀秀看上你,还有谁家会把姑娘嫁给你?你除了长得好看点,还有些什么?长得好看,能当饭吃吗?我家秀秀能看上你,那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更何况,我家秀秀还有五亩地的嫁妆!”
现场立马响起一阵骚动。
有人砸着舌问道:“真陪嫁五亩地?”
林婆子昂着脑袋,答道:“那还有假?”
“你们这两年欠了一屁股债,过得苦巴巴的,都没说要卖地,怎么倒舍得给丫头陪五亩地了?”
林婆子冷哼一声道:“陪五亩地咋啦?我还嫌委屈了秀秀呢。顾家小子,你要是个聪明的,就赶紧应下这亲事,我也不图你的聘礼,只要你以后待秀秀好便够了。”
所有人都看向顾三郎。
这么好的陪嫁,他肯定要答应的。
别说他一分地都没有,就是那些家里有地的,听到陪嫁五亩地都要动心。
谁知,顾三郎却眼都不眨的拒绝了。
林婆子脸色一变,说道:“顾家小子,我告诉你,你今天就是想娶也得娶,不想娶,也得娶!要不然,我拼了这条老命,也要叫你滚出这个村!”
那股狠厉劲儿,让所有人都变了脸。
顾三郎依旧连眉毛都没抬一下。
李青龙在一旁急得直跺脚,想说什么,院门口的人群里突然钻出一个白胖姑娘,一脸幸灾乐祸的指着林婆子喊:“你们李家也太不要脸了,男人婆明明是跟别的男人勾搭坏了事,你竟敢把她强塞给顾大哥?”
现场瞬间安静……
接着,跟炸了锅似的。
“啥?男人婆跟人勾搭?”
“不可能吧?谁那么瞎眼?”
白胖姑娘长得圆脸圆眼,身子圆润,正是老人家眼中有福气、能生养的典型。她双手撑在膝盖上,吭哧吭哧喘着气,显然,是特意从老远的地方跑过来看热闹的。
听到有人质疑,她连喘气都顾不上了:“真的,我们村有两人看见了,青天白日,她和一个男的在树林子里拉拉扯扯……”
“细柳,你没事拉我来这里干嘛?回去吧,别管人家的闲事。”白胖姑娘身后钻出个矮胖小伙,小心翼翼的扫了众人一眼,目光触及明秀,突然缩了一下。
明秀没注意这些,她只觉得细柳这名字耳熟,低头一想,这不是李家闺女的表妹吗?那个矮胖小伙叫金元宝,是金细柳的二哥,他俩的娘叫金姨妈,跟李家闺女的短命娘是亲姐妹,就嫁在旁边五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