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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的夫君儿子每天都在想怎么弄死我》这篇由飞帚少女写的小说,故事情节错综复杂一环扣一环。给人有种一口气看到底的感觉。主角是季云霜陆寅珩,《重生的夫君儿子每天都在想怎么弄死我》简介:季云霜说到这,含笑看了陆寅珩一眼,拖长着声道:“想要与我夫君再续前缘?”“你......你说什么?”孙美香舌头打结,着急……
第10章
季云霜在今天进空间的时候,便顺便挑了几样适合孩子的感冒药出来,重新包装了一番,放在口袋里。
这些药粉昨天错过了机会拿出来,现在拿出来就显得太奇怪了,所以最好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放到铁皮石斛熬的药汤之中。
她决定把熬粥的事情放在一边,先弄药给孩子吃。
季云霜对顾春枝道:“娘,宴祁又发烧了,我把药热一热,再喂他吃一次。你把鼎罐拿去装些水来,把鸡炖了吧!一会就用鸡汤熬粥吃。”
顾春枝觉得大儿子受伤后,大儿媳可真是大变样。她不但能干,出去一趟就能带回猎物来,还办事有度。
她欣慰地点头道:“好,我这就去。”
她说着去打开季云霜带回来的布袋子。
在打开布袋的一瞬间,惊呆了。
她差点没控制住嘴里的声音,惊呼出来,“这米可真白,这是只有大户人家才吃的起的粳米吧!这......大媳妇,你这运气也太好了。”
陆寅珩听到母亲的话,瞥了一眼袋子里的米,眼里却闪过一丝疑惑。
这可不是普通大户人家能吃得上的粳米。
这米晶莹剔透,颗粒饱满,简直与宫中的贡米一般无二。
想着前世有消息传,黄家是靠着贡品才一跃成为了皇商的,他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难不成,黄家这个时候就已经种出了贡米?
这米是她昨天见黄员外,从他那弄来的。
之所以昨天不拿回来,直到今天才拿回来,他觉得更好解释了。
定是担心惹人怀疑,昨天不敢拿回来,所以故意找了个地方藏起来,今天找了理由拿回来。
季云霜并不知道这个时代就算是大户人家吃的米,也是非常碎的。且不像现代有各种抛光技术加工,米的色泽非常光亮。
原主出生没多久就死了娘亲,父亲后来又娶了个继室过门。
原主家里条件明明还行,但继母却时常诉苦,说家里日子难过,因此各种苛待原主,在多次试探后,发现原主爹也不怎么待见原主后,便干脆不给她吃细粮。
后来原主嫁给了陆寅珩。
陆寅珩成亲的时候,虽然家里条件已经好一些了,但顾春枝早早就守了寡,还要拉扯着四个孩子长大,而陆父死的时候,陆寅珩也不过才十三岁而已。
为了支撑家里的开销,养大几个孩子,顾春枝多次变卖田地。
陆家田地少,还要交税,陆家人的日子过得要多艰难有多艰难。
后来陆寅珩长大了一下,开始打猎补贴家用,陆家日子慢慢好过起来。
但顾春枝穷怕了,即便是随着孩子们的长大,家里日子慢慢好过了,她也不敢大手大脚。
她不会让家里的人饿着,但主要还是吃粗粮。就算过年过节吃细粮,那吃的也是糙米。
不过对于这个时代的乡下老百姓来说,全家人都能吃饱肚子,那已经是比较好过的人家了。
实际上,村里时常有人家青黄不接,要野菜混着粗粮才能勉强撑到新粮出来。要是遇上灾荒年成,饿死的也不是少数。
而因为原主从没见过大户人家吃的米,对于米的印象也不深的关系,季云霜也没想太多。
所以直接从空间拿了一袋米出来。
她完全不知道因为这一袋米,陆寅珩想了那么多。
她把铁皮石斛熬好的药汤倒在碗里,打算放到火堆边加热,又觉得碗没有盖子,这样放到火堆里加热,会弄得全是灰。
末世里没有条件,她变异兽也会生啃,但如今环境变了,她想恢复成个文明人。
她对陆寅珩道:“把你的刀借我用一下,我去边上砍几根竹子进来,做几个杯子用。”
“我去吧!”陆寅珩起身,要往外走,季云霜一把拿过他手里的大刀道:“行了,你就不要折腾了,这点小事,我去就好,你还是在这好好养伤吧!”
说完,她提着刀出了山洞。
山洞边上就有一大片竹子,季云霜挑了一根又粗又直的大竹子,三两下便砍了下来。
不过她砍了之后,却没有即刻回山洞。因为她无意间在竹林中发现了许多的竹荪。
这东西,可是炖汤红焖的佳品。
季云霜当即开心地蹲下来采了起来。
竹荪娇贵,采摘的时候得特别小心,不然就容易损伤竹荪的完整性。
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竹荪的品相保持得更加完整。她最后直接用了念力,将竹林里的竹荪全部采摘到了空间里去。
在用念力往空间里采摘竹荪的时候,她还一心二用,把竹子砍短,做成了几个竹杯。
余下的竹筒她也没有丢掉,而是把竹筒开槽,打算留着晚上做竹筒饭。
带着一大堆竹子回来山洞中,季云霜把刀还给陆寅珩,便走到火堆旁忙活起来。
而陆寅珩此刻还在怔忪之中。
他认为自己即便是受了伤,也没人能从自己手上轻易夺走武器。
而刚才,她却轻易从自己手中夺走了大刀。
到底是她如今的身手不一般,还是自己对她依旧......心软?亦或者还抱有期待?
不管是哪种,他都不允许。
他不会让她再有第二次伤害他家人的机会。
就算她现在伪装得再好,也改变不了她狠毒愚蠢又贪慕富贵的本质。
在季云霜发现柴火不够,又一次去林子里捡干柴的时候,他默不作声地跟了上去。
季云霜在末世生活十年,这让她对危险,有着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也是这种敏锐,曾在末世之中,多次救了她的命。
在她感知身后有人,还气息不对时。她意念微动,一把小巧的手术刀便藏在了她手中。
她捏紧了手中的手术刀,猛然转身,就在她打算一击割断对方大动脉的时候,意外对上了陆寅珩那双幽深、冷冽、如寒潭般深不见底的眼。
同时,陆寅珩手中的大刀飞了出去。
一条婴儿手臂粗的蛇,被他丢出去的刀砍成两段,刀重重地落到古树树干上,发出“砰”的一声钝响。
鲜血喷洒了两人一身,被砍断的蛇身落在两人脚边,两人却静静地看着彼此的眼眸,谁也没有动。
“大哥大嫂,你们做什么?怎么不把蛇捡起来?”
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陆子临,打断了两人的对视。
见两人没回答,他也没当回事。
他弯腰,捡起地上的蛇身,自言自语道:“呃,是扁头风,要被这蛇咬一口,就是大罗神仙来了也救不活,还好被大哥给砍死了。不过这虽然毒,倒是一碗好菜。”
与老鼠不同,蛇在村民们眼中,是龙的化身。吃了不但能驱毒明目,还有延年益寿之功效。
是以,每年夏天,就有村民特意去田间地头抓蛇来食。当然,也有人自己舍不得吃,拿去城里卖了换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