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澄沈清小说 最好的时代沈清第24章无错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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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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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时代沈清》小说简介

穿越重生小说《最好的时代沈清》,代表人物洪澄沈清,演绎关于仇恨和爱情的精彩故事,作者佚名近期完成编著,主要讲述的是下午一点一刻,洪齐州就走进五中初二三班教室。这几天他有点感冒发低烧,本来想请半天假在家休息,可是今天是五中40周年校庆日……

《最好的时代沈清》 最好的时代沈清第24章 免费试读

那晚沈清出门后,沈洁望着洪橙的杯子,忽然想到反正这傻哥哥也不在家,不如去他房间瞧瞧,说不定还能找到点洪橙的其他东西。

她溜进沈清的房间,反锁上门。

沈清的房间不大,但是屋内东西很少,收拾得非常整洁。书桌上也只有一盏台灯和一个笔记本电脑。

沈洁坐到桌前,打开电脑。她知道沈清电脑的登录密码。输入密码后,很快进入系统,沈洁心里庆幸还好哥哥没改密码。

桌面都是一些常用软件,沈洁快速扫视一遍后,发现有一个标着“医院”的文件夹。于是点开,里面都是沈清和脑外科同事的合影。

沈洁记得他说过洪橙以前是他们科的护士,就打开大图预览模式,在文件夹里快速浏览了一遍,只是并没看到洪橙。猛地想起她整过容,又重新过了一遍,这才在一张科室团建的合影照里,找到一个眉眼很像她的女人。

她穿着白色衬衫,深色裙子,和哥哥之间隔了两个人的距离。身材没现在这么瘦,算是微胖那种。她几乎直瞪着镜头,脸上不见丝毫笑容,好像镜头外有什么让她感到紧张的东西,整个人看上去有种说不出的神经质。

沈洁担心哥哥突然回来,不敢细看,插上U盘,把那些照片先都拷进去。接着开始查看电脑里的视频文件。很快在一个“201809和她去南京”字样的文件夹里注意到一段视频。画面中,洪橙和哥哥像是在逛南京的一个小商品市场。她走在镜头前面,哥哥没有出镜,只是在镜头外和她说话。

洪橙不时拿起路边摊贩的小商品,回头看向哥哥,征询他要不要买那个东西。看上去十分开心。

又看了两分钟,沈洁正准备关掉视频,却被紧接着出现的画面惊得愣住了。只见洪橙从一处路边摊上拾起一个面具套在脸上,猛地回头,对沈清做了个吓唬他的动作。沈清还在镜头外笑了一声。

那个面具的双眼和嘴唇位置是三个洞,其余部分涂满了黑白两色的线条,黑色的像是鸦羽,白色的像是绒球,和聂禹在会议室里播放的那个女人戴的面具简直一模一样!

更让沈洁惊得几乎站起来的是,洪橙是用左手举着面具的。镜头拍到她的左手无名指上赫然套着一只不小的珍珠戒指。戒指的铂金戒托上环绕一圈细碎的花瓣,猛一看就像是一张含着珍珠的鲨鱼嘴。

这只戒指可是出现在318双尸案第一现场的,怎么会在她手上?文件夹是“201809和她去南京”,戒指很可能是哥哥去年就买给她的定情物。却被她不小心落在现场了?

还有那个面具,简直和今天会上视频里面具人戴的一模一样。她就是戴着它和我们警方叫板,要我们重启她爸的案子?

沈洁感觉到手心都开始冒汗了。她把视频也拷进U盘,正要关电脑,忽又想起方才那段视频里面洪橙举着面具站立的地方,好像还有个人很眼熟,于是再点开视频,放慢了细看。

这才发现在洪橙站立的地摊斜后方,也就是镜头右上角的一家小吃摊位前,坐着一个女人。

那人看上去大约二十六七岁,眉眼周正秀丽,长直发,颧骨微耸,身材偏瘦,穿着淡蓝色外套和米黄色长裙,一身淑女风的纯色系穿搭。她在洪橙举起面具的瞬间,也有意无意地瞟向镜头。

“郑昕……”沈洁喃喃地说。

2018年9月28日南京夫子庙一年一度的祭孔仪式上,郑昕的脸定格,变成了郭平手机里的一张照片。

那天不只是沈清和洪橙第一次一起出去转转,郑昕和郭平也一样。

“别,还是删了吧。”郑昕站起身,夺过郭平的手机,把照片彻底删除,“你不怕被张瑜看到?”

郭平以为她是故意激自己,讷讷地说:“其实我早就想和她分了,是你拦着我啊。现在又来怪我。”

“我那是怕你真因为我跟她分了,又后悔。”

“哟——”郭平在她的右脸颊上轻轻刮了一下,“就怕你和她一样瞧不起我,也把我当备胎吧。”

郑昕望着他半真半假的试探表情,心里想,原来他也疑心了。

她和郭平是上个月才认识的。

那天晚上她陪几个湖北客人喝酒时,又被他们洒了一身红酒,一个人狼狈地步行回家。经过塔河上一座新建的景观桥时,想起自己从小就没妈疼,爹也是那么一个无用的酒鬼,忽然觉得自己不如从桥上跳下去算了。

她晕晕乎乎地踱步到桥中间,往下眺望塔河,却注意到离她不远的桥边坐着一个男人。男人个头中等,一眼望过去也不是特别帅。他抬头呆望着几只斑斓的翠鸟从眼前飞过,一副比她还像要轻生的表情。

瞧那怂样,都要去死了,还不精神点,还不如我这个女的。郑昕有点瞧不上,就想捉弄他一下,忍不住朝他喊:“喂,你真要跳啊?有啥想不开的啊?”

男人看了看她,忽然扯着嗓子喊起来:“今天我女朋友说我是鸡肋。我们科长也说我是个废物。妈的,我可是我们县城那年唯一一个考上公务员的。我爸和我大伯摆了两天流水席,请老家的人吃饭。光荣啊。可我原来就是鸡肋……废物!”

妈的,八成是喝多了。郑昕啊郑昕,你连跳河都能碰到个酒鬼。真是和酒鬼有缘。郑昕叹了口气,正要转身离开,听见男人又自顾自地还在嚷:“小时候我爷爷总爱坐在门口晒太阳,一坐就是一天,我爸总叨叨他。那时候我也觉得他太无聊了,还问过他。他就跟我说,平啊,你说这日子的尽头是什么。我就说日子的尽头不就是人死了呗。”

郑昕看他自怨自艾的样子觉得好笑,但心头又浮起一股同病相怜的情绪,想了想还是下了桥,走过去。走近了看,才发现他还是个单眼皮小眼睛,薄嘴唇和圆润的下巴线条也是她喜欢的那种,能激起不少女人的保护欲。

“那你爷爷咋说的啊?”她在离他不远的长椅上坐下。

“我爷就说,这人啊,根本就没有尽头。我那时候不明白,还觉得他在胡说八道。为啥死了都没有尽头呢。现在总算他妈的有点懂他在说什么了。

小时候,我想着好好学习,听家里人话,上大学就好了。上了大学想着过了四六级,不挂科,能毕业就好了。毕业了,想着实习过了,上班了就好了。等上班了,有工作了,想着结婚了就好了。结婚了,想着有孩子就好了。有了孩子,又想着孩子大了,自己退休了就好了。退休了,就想着病能治好,就好了。

等病治不好了,就想着死了就好了。可是到了真要死的那一天,心里想的却是这辈子还能重来一遍就好了。

人啊,到头来,得是什么样的结果,才对得起这一路吃过的苦,心里盼过的好啊,你知道吗?”

他抬头看向她,目光在桥下水波的映照下,闪动着清澈的光芒。看得郑昕心头一软,嘴上却还是讥讽:“有什么对不对得起的。你觉得不值,就跳啊。说那么多,有用么。多大的人了,还想咋样?到河边摆个pose,都摆不像。”

“那你呢?大晚上的,一个女孩子巴巴地跑到这里,不会是来救我的吧。”郭平的目光扫过她身上长裙的那一大块酒渍。

“你管我呢。我本来是想跳的,看见你,没心情了。我可不想和你死在一块儿。”郑昕不服气地哼了一声。

男人却望着她,笑了:“你这辈子有过什么特后悔的事儿么?”

“没,后悔有个屁用。你这么问,看来你有了?不过你这副样子,应该不是对不起某个女孩子那种事儿吧?”

“错了,还真是对不起过一个女孩子。不过,其实我都不太认识人家,只是后来才打听到她的名字。”

“切,你玩暗恋了?”

“不是。”男人低下头,“不过我承认,有时候我就是个怂包。要是碰上什么坏人,只会吓得腿软。”

“敢认怂,总比那些一天到晚就知道吹牛逼的家伙强。”郑昕不在意地撇撇嘴。

“是吗?”男人又抬头看她:“要是我女朋友也像你这样想,就好了。”

“呸呸,别拿我和你那个渣女比,我就是我。”郑昕孩子气地站起身往桥下走,却听见男人吧嗒吧嗒地从后面追上来,抢到她前面,自我介绍地伸出手:“我叫郭平,87年属兔的,在雨山区工商所上班。你叫什么名字?”

“干嘛告诉你?”郑昕打开他的手,继续往前走。

他却不紧不慢地跟在她后面,直到郑昕都快走到离家不远的岔路口了,他还跟着。

郑昕第一次被人这么跟着,可是心里却并不害怕。一路上好几辆出租车经过,她明明可以打车走掉,却迟迟没有招手。

两个人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走了四五公里,直走到一家便利超市门口,郑昕才停下来,转身看他:“我叫郑昕,91年属羊的,在酒吧专门骗人喝高档酒。今儿破一次例,陪你喝点便宜的。”

她拉着郭平走进超市,买了四罐青岛啤酒。两个人就坐在马路对面的便道牙子上对饮。

夏夜的风吹在他们喝完啤酒而微微出汗的皮肤上。舒爽中带着几分黏腻的触感,也催生情欲。

他俩喝完了四罐,郑昕又进超市买了四罐。八罐喝完,郭平也低头吻住了她。

“你不会把我当鸡肋的,对么?”郭平在她耳根气喘吁吁地问。

“别他妈装可怜。下一顿你请我喝点好的。”郑昕轻捶了一下他的胸口。嘴上这么说,但她知道自己有点喜欢上了这小子。

郭平那双孩子气的单眼皮小眼睛,让她想起丫丫——那个上天赐予她的小天使。可她没钱,也没有一个愿意娶她的男人,所以,丫丫只能托老家的大姨帮她偷偷养着。

这事,她连父亲郑友全都没说。她怕他逼着自己把丫丫送人,只是每月给大姨寄些钱。

丫丫三岁的时候查出来得了一种叫做“再障”的血液病。省城大医院的医生建议她尽快给孩子做骨髓移植手术。可是,光手术费用就要十万。而她,没钱。

于是,没过几天,当老邹把郭平的照片递给她,要她设法接近这个人时,她注视着照片上郭平的眼睛,虽然觉得心口有些微微地疼,但还是伸手接过照片。

她仿佛记得老邹说郭平欠人钱。有人要给他点教训。让她到时给他用点药,就算他醒了,也不会记得是自己干的。就算是有人要他的命,我也只能对他不起了。为了丫丫,我没办法。世间留给穷人的活路太少了。她当时想。

此刻,夫子庙路口,人头躜动。郑昕站在路边,望着拥挤的人流,信誓旦旦地说:“郭平,我不会不信任你,瞧不起你的。”

郭平不管不顾地抱住她,低头又吻她。她也用最热烈的吻向他说出心底的那三个字——对不起。

离他们两百米远的距离,洪橙戴着那个黑白面具,对沈清轻轻一笑。嘴唇位置的那个洞露出她微微上扬的唇角。

那天她涂的是暗红色的口红。

沈清走过来,取下她的面具,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尖:“怎么比我妹还皮。你要是大晚上戴着这个,会吓死人的。”

说归说,沈清还是付了钱。他们拿着面具,离开那个摊位。不一会儿,一双手也拾起摊位上剩下的另一个一模一样的黑白面具:“老板,买了。”

深夜。

张瑾独自靠在床上,握着那个女人给她的黄臻照片,在灯下看了好一会儿。其实那天他没告诉她,早在三年前他就见过黄臻了。

那还是他第一次去绿荷酒吧喝酒,兜里揣着几张钞票,却点了一瓶波旁12。因为他想知道让他来这儿的那个冤家到底会不会出现。他头天晚上才从一个朋友那里知道冤家居然常到这个酒吧来卖,气得几乎发狂。

酒快喝完了,人也来了。一来就往包厢里面钻,也没看见他。张瑾把喝完的空酒瓶踹在怀里,就跟了上去,在一个包厢门口把酒瓶底扣到那人的头顶。

他们打架的动静把旁边几个包厢的人都惊动了。正对面的包厢来开门,并且报警的人就是黄臻。

事后,他陪着那人去医院缝针,又在派出所被关了半天。和那个人,也彻底完蛋了。

再去绿荷,他却做了和那人同样的事情,巧的是点他的客人却是黄臻。

那晚,张瑾表现得很糟糕,提前就射了。黄臻没说什么,让他去卫生间洗干净,然后也开了一瓶波旁12。

“你就用这种方式来想他?”他给张瑾倒了一杯,了然地看着他。

“我们……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张瑾接过酒杯,半天才说。

“是吗?”黄臻放松地向后靠在沙发上,“也是啊,有的人表面肆无忌惮,实际上非常依赖对方。有的人看起来窝囊,像在不断妥协,其实一直占据主动。但不管是哪一种,到头来,爱来爱去的始终只有自己。都是自己欲望的变形记。”

张瑾看他应该比自己小个几岁,怎么说话老气横秋的,心下有些不以为然:“还是……得分人吧。也有那种就是喜欢对方多过喜欢自己的,哪怕被家人骂死,也要跟他在一起。吵起架来,不管不顾的,只想知道他对自己是不是真心,哪怕毁掉前途,也不重要。”

等他说完,黄臻没有说话,只是面带嘲讽地望着他。张瑾觉得那表情仿佛是在说,哥们,你还真是个宝宝啊。

三天后,黄臻却又点了他。这次他表现不错。事后,他精疲力竭地躺在床上,睡到第二天早上才醒。黄臻已经不在了。床头放着一个信封,里面有两万块,还给他写了张便条,便条上只写了三个字——给你的。

他把信封塞进裤兜的时候,鼻子忽觉一酸。要是那个人能有黄臻对他一半好,一切都会不一样了吧。可是虎豹难骑,人心隔肚皮,错付的,不管再做什么,也只能变成一把无形的刀,永远插在心坎上了吧。

然而,那晚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黄臻都没来过酒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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