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力碾压》是一部都市生活小说,由作家再吹吹风创作。故事围绕着姜勤凌琳展开,揭示了姜勤凌琳的冒险与成长。这部小说兼具紧凑的情节和深度的人物塑造,为读者带来了一场视觉盛宴和心灵旅程。本来他今天在这,最主要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来吃饭的。那名中年人心领神会,挥挥手,支走了还……。
如果真有那把刀存在的话,那就可以判定徐勇是**未遂,凌琳一开始将他推到粪坑,以及他最开始露头的那一下她去跺他的手就属于是正当防卫。
王伟却摇摇头,像是早就已经想好了说辞:“没有,我当时在现场并没有找到那把刀……”
凌琳情绪激动:“你胡说!”
“那把刀绝对就在现场,当时粪坑旁那个点根本就没有其他人,不可能会有人又去到案发现场将刀给带走。”
她犹豫了一阵,又说:“会不会是那把刀跟着那个家伙一起掉进了粪池里,而你们却根本没有找到?”
王伟解释:“后来我们警方在打捞被害者尸体的同时,顺带的将那一坑粪便斗都从池里抽出,又仔细检查了好几遍,根本就没有你说的那把刀,
我们也是由于找不到这方面的相关证据,不能证实你所说的话,所以才以故意杀人罪对你进行起诉。”
凌琳绝望了,整个人瘫软无力的依靠在椅子上,向姜勤投去了求助的眼神。
姜勤又继续问:“还有一点,卷宗上提到的狮山岭路段,有一处监控,但案发当晚八点到十一点之间的视频监控却消失不见,这一点又是怎么一回事。”
王伟摊摊手:“那上面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我们走访过县城的交通局,还有生产这种监控设备的厂家,双方都说,设备每一个月都需要进行一次设备调试,
案发当晚,那处的设备刚好处于调试阶段……”
姜勤眯起眼睛,这个理由很牵强,能让人遐想的空间有很多。
但是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根本就不能以这一点对对方进行指控或反驳。
“好的审判长,我没有问题了。”姜勤又看向刘国强。
刘国强很满意,他没想到这一场庭审居然会出奇的顺利。
咚的一下,他又敲响法槌,准备将庭审推进到最后阶段。
“那么接下来……”
李敢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将桌上的文件一件一件收回包里。
徐跃进整理了一下衣领。
公诉人整理了一下文件,准备在总结一下做出最后陈述。
凌母的状态才稍稍好转了一些,反倒是凌父整个人差点被气过背去,胸口起伏,凌母连忙拍拍他的后背帮他顺顺气。
凌父哆嗦着手指指向被告席上的辩护律师姜勤,低声说道:“这个黑心律师害人不浅啊……”
直播间网友即使有些是不懂法,但是在听完双方律师以及证人的陈述之后,也有了自己的基本判断。
“不用说,肯定是要判故意杀人,现在被告方什么证据也没有。”
“故意杀人……那是不是吃枪子啊?”
“如果认错态度良好,在得到被害者家属谅解,说不定能够得到一个死缓,等过两年还能再改判个无期。”
“但是以被害者家属的态度……我看这事情悬。”
“……”
刘国强嘴角以一个微不可查的角度向上勾起,又一个案子搞定。
他手中的法槌高举在半空,正准备重重的敲下。
就当所有人都已经这件事即将是尘埃落定之时,姜勤忽然又举手示意,并大声的喊道:
“等等,审判长,我请求向法庭以及合议庭提交新的证据。”
在场众人皆是一愣。
刘国强握着法槌的手悬停在半空之中。
对面原告席上李敢的身子顿时僵住。
旁听席上徐跃进的笑容顿时凝固。
凌父、凌母脸上写满了问号,搞不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庭外等待采访的记者手机突然响起,是一条短信。
她打开手机一看,只见上面写到:“姜勤,男,24岁,去年刚从南都法大毕业,曾在荣达律师事务所实习,在跟带教律师实习的过程当中,还有到荣达后处理的几个案子,
案件胜率都是……100%!?”
刘国强收回手,姜勤的这突然一声喊,让他整个心脏都猛地抽了一抽。
当他很快又镇定下来,似乎有些生气,质问道:“新的证据?”
“有新的证据那为什么没有在开庭之前提交?”
“有新的证据那为什么刚才在质证的环节你不说?”
“现在庭审都准备要到最后阶段你才拿出来,你知道这将会给我们带来多少工作量嘛!?”
姜勤态度诚恳:“很抱歉审判长。”
他的心理却是在冷笑:“咱拿出来?早拿出来王伟这家伙还会跳出来,当庭作证?”
只见他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个黑色U盘,然后递给助理法官,然后再由助理法官交到刘国强的手里。
手中拿着那个黑色U盘,这让刘国强微微有些愣神,抬起头来眼睛扫视了一圈,挨个的寻找到李敢、王伟、徐跃进并与之对视。
仿佛像是再说:“这个证据……我到底该不该看啊……”
徐跃进看到了刘国强的难处,冲他笔处了一个OK的手势。
但刘国强并不想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接受,他张口欲道。
然而姜勤却率先开口:“请审判长放心,证据的来源绝对合理合法,并且就这份证据的真实性,审判长合议庭也可以请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对于当庭提交证据这件事我表现非常抱歉,但是也请审判长欲合议庭谅解,由于我是在三天之前才正式接手了这个案子,
并且就此次事件调查取证也需要一定时间,所以也就没来得及向法庭提前提交。”
还不等刘国强向姜勤要提交新证据的理由,姜勤自己就先把这句话给堵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我方以及我本人,对此所要缴纳的罚款以及训诫,我方都全部接受。”
姜勤这小子对于刑事诉讼法的条例规定倒是门清,坐在对面的李敢觉得自己之前还真是小看他了。
刘国强咳嗽两声,话都说道这个地步了,况且也不但说这份证据真实性就一定可靠。
一切还得先看过再说。
他在助理法官的协助下打开电脑,将U盘插入了电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