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明日的小说《第一章做妾不好吗》以其精彩的情节和深度的人物刻画吸引了广大读者。故事中,周楚楚顾桑经历了一段令人难忘的旅程,发现了自己内在的力量和价值。通过面对困难和挑战,周楚楚顾桑逐渐摆脱束缚,展现出无限的潜力。这部小说充满了希望与成长,「而且爹娘已经说了,我还是喜欢你的,你大不了可以做妾。」做妾?听起来我一个家破人亡的孤女,和高贵的国公府千金比起来,做妾……必将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一章做妾不好吗
「楚楚,做妾也没什么不好的。」
朔州城,大雪纷飞的季节。
顾府里一片寒冷,伯父和伯母告诉我一个消息,顾桑要娶亲了。
一片冰天雪地中,寒风朔朔。
顾桑赤着臂膀,被伯父罚跪在庭院中。
伯母哭着护在他身前。
「是我自主主张,提亲去下聘礼的。」
「要怪你就怪我好了!」
顾伯父大怒,冷哼一声。
这才缓缓放下手中已经带血的荆条。
顾桑的后背已经被打的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但他脸上却连眉头都没眨一下。
只是幽幽的透着目光看向我,眸子中冷若冰霜。
八年前,顾家被人诬陷,一时间危在旦夕。
又被仇家追杀,当时顾伯母正怀着顾桑,挺着个肚子,整天东躲西藏。
后来,我爹娘身为顾家的奴仆,冒充他们,这才换得顾家如此平安喜乐。
但那时候,我就成了孤女。
被顾伯父牵着手,小小的身躯上穿着白色的丧服,有些懵懂的跪在灵堂前看着爹娘的灵位。
我问顾伯父。
「我爹娘呢?」
「他们死了。」顾伯父眼神颤抖。
「死是什么?」我当时年纪还小,并不懂死亡以为着什么,只是心中有一种感觉。
他们好像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再也不会回来。
顾伯父沉默不语,只是悲怆痛哭。
自那以后,我就成了顾家的养女。
准确的说法是,童养媳。
顾伯父因为爹娘的事情一直觉得心中对我有愧,自小就让我和顾桑订下了婚约。
伯母还将顾家代代相传的翠珠钗给了我。
我和顾桑从小青梅竹马,他比我大三岁。
事事我就跟在他身后,宛如跟屁虫,赶都赶不走。
顾桑一开始还有些抗拒,当不知为什么,被顾伯父叫去训话之后,就不再烦我了。
他上树掏鸟蛋,我就站在下面呐喊助威。
他给夫子画大花猫的脸,我就在一旁捂嘴偷笑。
他把顾伯父珍爱的金丝雀放走,我就当做没看见。
从小大到大,我就好像一直是他的影子。
虽然顾桑摘了鸟蛋砸在我头上,把我痛的哇哇大哭。
虽然顾桑告诉夫子是我搞的鬼,害的我被夫子打了戒尺,罚去抄书。
虽然顾桑打开鸟笼,顾伯父发现之后气的火冒三丈,他把黑锅甩在我头上。
但是......谁让他是顾桑呢。
顾桑就是天下第一最好的少年,我喜欢这个大三岁的哥哥。
所以当长大一些,知道我和顾桑有娃娃亲之后,我整个人都欢呼雀跃。
不管他把我惹得多厉害,只要顾桑事后服个软,给我带一串冰糖葫芦,我总能跟没事人儿一样,立马不哭鼻子。
其实不是冰糖葫芦好吃。
顾桑每次给我的糖葫芦都很酸。
酸的牙齿痛。
可是他给我的东西,心里甜。
那时候我和他天下第一最最好,他灿烂盛大,在阳光之下笑得异常爽朗,说要娶我为妻。
「糊涂!你这样做,让楚楚怎么办?」
「你让我怎么对得起她们周家?」
顾伯父气得不轻。
再过几天我就成人了,到时候我便会嫁给顾桑,成为顾家真正的儿媳。
但顾桑说自己即将娶亲的消息后。
顾伯父火冒三丈,大发雷霆。
「谁家女子?去给我把亲退了。」
「这逆子必须娶楚楚过门,我答应过的!」
伯母轻轻回应。「是宁国公家的小女。」
宁国公三个字一出来,顾伯父的神色骤然愣了一下,他缓缓凝固住,声音有些哽咽。
「宁国公......」
宁国公是朝廷重臣,膝下有三个女儿。
大女儿入宫如今已为皇后,二女儿则是嫁给了那位在边关抵御外族的将军。
只可谓是皇亲国戚,恩宠正盛。
顾伯父想了半天,才从嘴里勉强憋出来一句话。
「那,那也不能辜负了楚楚......」
「不如,就让她稍后做妾吧。」
顾伯父看了我一眼,顷刻没了力气责骂顾桑,把手中的荆条一扔,背过手进了屋子。
伯母看着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冻得通红的宝贝儿子,心里万般疼痛。
于心不忍看着这一幕,只好扭头进去劝顾伯父让他起来。
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伯母抬头有些唏嘘的看着我,似乎有话要说,愣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开了口。
「楚楚,做妾也没什么不好的。」
「那个,翠珠钗......」
她的视线看向我头顶一直引以为傲,戴在头上的宝蓝点翠珠钗。
我当即明了,有些心灰意冷的取了下来。
随后将这钗子还了回去。
那是顾家世代传给儿媳的。我,一个注定当妾的女子,自然没有资格戴着。
害怕顾桑冻坏了身子,我去拿了件衣裳,想给他披在身上,也暖和一些。
顾桑一把将大衣扯了过去。
他有些怨恨的看着我,冲我说道。
「周楚楚,你为什么非要一直阴魂不散的缠着我?」
「天底下男人是死绝了吗?你到底喜欢我拿一点儿,我改还不行吗?」
「宁国公何等权贵,你别挡了我的青云路。」
朔州城里,雪似乎下得更浓烈了。
无数白点落在我的身上,北风凌冽。
我知道,我再也回不去了。
那个陪着顾桑哥哥上树,吃糖葫芦的过去。
大雪皑皑封闭了心门。
朔州城的寒冬腊月中,再也没有青梅竹马的那个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