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血葫芦的小说《舔校花第三年,我放手了》中,秦森姜乐瑶是一位寻找自我身份和归属感的年轻人。秦森姜乐瑶在旅途中结识了各种各样的人物,经历了丰富多彩的冒险与挑战。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内心的探索,秦森姜乐瑶逐渐明白了自己的使命和价值,并最终找到了真正的归宿。这部小说充满成长与探索,扔下这话,我转身离去。长痛不如短痛,现在放手起码还能让自己看着不那么可笑丢人。“秦森!你别后悔!”身后传来姜乐瑶愤怒的……将引发读者对自我的思考和追求。
第1章
我喜欢姜乐瑶三年,表白过299次,每次她都没有直接拒绝,而是一脸温柔说:“再表白一次,我就答应你。”
因为这句话,我被吊了整整三年,三年,我像条舔狗一样卑躬屈膝。
甚至有时还要目睹她跟其他男人拥吻的画面!
我受够了,不想追了。
01
“姜乐瑶,我喜欢你,我喜欢你三年了,你能答应做我女朋友?”
女生寝室楼下,我手捧一束玫瑰花,满脸期待的看向面前的穿着粉色长裙的女生。
她叫姜乐瑶,是我们学校的校花。
今天是我追她的第三年了,同时这也是我向姜乐瑶的第299次表白。
我眼神期待的看向姜乐瑶,心里更是不断祈祷希望她能答应。
可惜,事总不如人愿。
姜乐瑶依旧跟以前一样,笑容总是那么温柔。
“对不起秦森,我暂时还不想找男朋友。”
又是这句话,每次拒绝时总是这幅口吻。
姜乐瑶很喜欢吊着别人,在拒绝别人后,她又会立马给你一抹很渺茫的希望。
“下次再表白一次,我就答应你。”
就是这句话,让我以为自己还有希望,觉得只要自己再加把劲,她就一定会答应我。
其实不过就是自我欺骗自我PUA而已。
女生寝室楼下围观不少人,在听到我又被拒绝后,周围全是讽刺和嘲笑。
甚至还有人家的嘲讽。
“乐死我了,这男的追咱们姜大校花都追了三年了,表白都上百次了,现在又被拒绝了。”
“人不要脸则无敌呐,都被打击成这样了,还有脸一直追呢。”
周围刺耳的嘲讽,并没过多影响到我。
追姜乐瑶的三年里,我什么冷嘲热讽没听过?耳朵早就起茧听免疫了。
“秦森,你追瑶瑶都三年了,拒也被拒上百次了,怎么还有脸追呢,有意思?”
站在姜乐瑶身边的唐龙一脸阴阳怪气:“你不累,我们都觉得累了,何必呢,非得把自己弄得跟个舔狗......不......”
他看了眼我,满脸嗤笑:“我说错了,你一直都是只舔狗。”
唐龙说完,周围再次响起一顿嘲笑的声音。
唐龙伸手搂住姜乐瑶的细腰,一脸春风得意:“瑶瑶,你老给这舔狗机会干嘛,这种人就不该心柔,你心一软,他就觉得自己还有希望,就会追的更狠。”
姜乐瑶笑着说:“嗯嗯,我会注意的。”
两人之间谈话举动,就跟男女朋友一样自然。
而我,仿佛是他们两人的一个玩笑药剂,当他们无聊时,就会拿我出来寻乐。
姜乐瑶的话以及举动,深深刺入我的内心。
这一刻,我终于了解,姜乐瑶从来就没有真正喜欢过我,一直以来都是我自己一厢情愿而已。
呵呵,真是可笑至极。
我像个傻子一样,整整追了她三年。
在她面前,我就是一条卑微到极致的狗,只要她一挥手,我就会乖乖跑过去为她任劳任怨。
这种丢人的生活,我受够了。
所以,我决定放手。
放过她,也放过自己!
我没有理会唐龙的话,走到垃圾桶旁,将手上的玫瑰花直接扔进垃圾桶里,然后转身就准备离开。
“等一下。”
姜乐瑶突然喊住我。
我停下脚步,转过身,姜乐瑶走到我面前,伸手拉住我的胳膊,露出甜甜的笑容。
笑容跟当时一样,还是那么迷人。
“秦森,我想吃牛排了,明天中午你带我去吃吧。”
听到这话,我微微一愣,心里却是更加失望。
这就是姜乐瑶,给一个巴掌后,立马给你塞一颗蜜枣。
她的这一招,在我身上用过不下一百多次,而**的我,每次都答应了。
姜乐瑶还是喜欢吊着我,但我不会继续在她身上浪费时间。
我抽开她的手,态度冷漠:“没时间,你找别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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