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重生后我资助了8个薄肌男大》小说讲述了主人公若溪宋严傅的故事非常好看,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小说精彩节选“实在不行就去卖,反正你都给徐丽娟了,和鸭子也没什么区别!”听到我这么侮辱他后,林华脸色如吃屎般难看……
第一章听不懂人话?
我是家产百亿的千金富婆,却追了林华整整七年。
从高中到大学,我掏心掏肺爱他,包揽了一切消费。
终于他拒绝青梅奔向了我,我原以为有钱人终成眷属,不料这竟是噩梦的开始。
婚后林华多次出轨,还和青梅乱搞有了孩子。
他靠着我的钱砸出一个商业帝国,却转头把我和双亲下毒致死,吞并所有家产!
吐血身亡前,他和青梅拥吻羞辱我。
“若溪,你以后有钱就能得到我吗?男人想要的永远是自尊!懂吗?”
重生后,回到帮林华交学费的那一天。
这次,我选择拿钱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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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溪,我丑话说在前头,你别以为交了学费我就会和你在一起。”
睁开眼后,我看到那个熟悉又恶心的面孔。
林华双手抱胸,正用高高在上的姿态蔑视我。
回忆瞬间浮上心头,我想起当初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
高中时林华穿着洗发白的校服,但仍然掩盖不住少年气质。
他从小就是孤儿,唯一的经济就是补贴,连生活都成困难。
我一见钟情心生怜爱,主动包揽了他所有消费。
从高中到大学,我帮忙交学费、买手机电脑,甚至衣服裤子都是名牌奢品。
多年的奢侈让他养尊处优,为人高傲放肆。
仗着我喜欢他,毫无下限地蚕食我的血肉,没有半点感恩之心。
最令人恶心的还是林华的双标。
口口声声说钱不代表一切,男人要自尊自强,却从未明确拒绝过我的追求。
后来实在承受不了舆论和我结婚,却以事业为由经常夜不归宿。
后来我才知道林华和青梅同居了很久,还在外面生了孩子。
我给他公司疯狂投资想让他回心转意,然而换来的却是血的背叛!
真正的白眼狼,一辈子也养不熟!
青梅重困潦倒,在他眼里就是不图名利的独立女性。
而我一掷千金,在他面前却只是条爆金币的舔狗!
至始至终林华都认为我爱他是理所应当,还觉得是我用钱玷污了他的男人的自尊。
然而他忘记了一件事。
那就是没了我,他什么也不是!
“小华跟你说话呢,你听到没有?”
这时,一旁的青梅徐丽娟开口了:“你别以为花几个臭钱就能追到小华,我和小华都不稀罕!”
前世这对狗男女又当又立,仗着我对林华的爱疯狂剥削我。
结果就是我不仅帮两人给了学费,还把生活费一起包了。
拿了我的钱后,这对狗男女便跑出去开房潇洒,而我却在男生宿舍下等了几个小时,连个人影都没看到。
想到这里我脸色一沉,声音冷笑:“你想多了,这钱我就算拿去喂狗,也不会交学费!”
此话一出,林华眼眸里闪过震惊:“若溪,你怎么跟丽娟说话的?”
“就因为她说了两句你就不乐意了?你心胸怎么这么狭隘?”
他一脸嫌恶地打量着我,随即等着我像前世那样过去跪舔道歉。
然而这次,我要让他失望了。
“我不是在跟他说,而是跟你们两个说。”
我盯着林华,一字一句说道:“这钱我就算拿去喂狗,也不会给你们一个子,听得懂人话吗?”
两句话一出口,林华的脸色一下变得煞白,仿佛完全没料到我会这般。
前世他天天享受着我逆来顺受的供养,哪听过这种狠话?
过了片刻林华终于缓过来,像是想到了什么,又摆出一副高姿态:“若溪,你为了引起我注意还真是煞费苦心,竟然敢这样说话。”
“你要是有种就别来追我!我看你能坚持几天。”
听到这话,徐丽娟也得瑟起来:“小华,让她跪下来道个歉吧,再把我的学费也一起交了,当做惩罚。”
“把我们的学费一起交了。”
林华像是在下达指令一般:“交了钱跟我道歉,我可以考虑原谅你。”
我冷笑着看着他,第一次觉得他那么可笑。
原谅我?
我可去尼玛的吧!
你要男人的自尊是吧,我倒要看看你所谓的自尊值几个钱!
“呸!”
我狠狠往地上吐了一口,随即转身潇洒离开。
听着两人在身后骂着,我心情无比畅快。
“小华你看,我就说富婆就没一个好东西,这么没素质!”
富婆啊。
你不说我都忘了,老子可是家产亿万的富婆!
重活一世,我想怎么潇洒就怎么潇洒!
我马上去奢侈品店,拿着给林华交学费的几万块给自己买了LV的达芙妮,顺便置办一套高奢穿搭。
提着崭新的包走在校园里,回头率都高了不少,少男少女们眼睛都看直了。
这,才是我本该有生活啊!
至于林华那边,我倒要看看没了我他怎么办。
现在是大四最后一年,如果交不起学费,他们连业都毕不了!
而且林华已经养成了高消费的习惯,由奢入俭难如登天!
希望你追求一生的青梅,能满足你那张恶心的血盆大口!
来到教室上课后。
跟班雪儿皱着眉头问我情况:“溪姐,听说你又林华生气了?”
“这种事也不是一两次了,你可不能意气用事啊,到时候又得屁颠屁颠去哭着求他回来,多尴尬。”
我呵呵道:“我跟那**以后没关系了,以后别在我面前提他。”
雪儿有些难以置信:“你说真的?”
“真的。”
我见他怀疑于是又提议道:“走,今晚去旁边酒吧嗨皮,姐带你狠狠消费一波。”
听到这话后,雪儿眼里流出兴奋的目光。
“太好了,你终于醒悟了!”
前世,我因为不想给林华留下轻浮的印象,从来不搭讪其他男人,也不去灯红酒绿的地方。
他一句不喜欢太露骨的衣服,我包裹了自己整整七年。
现在重活一世,不好好放纵一下,怎么对得起我这璀璨的人生呢!
放学后我带着雪儿来酒吧长见识。
她从高中就跟着我,为我跑腿办事从无怨言。
身为大姐头却重色轻友,直到现在我也没给她过什么,说来确实惭愧。
“放开了玩,今晚的消费我买单。”
我挥了挥银行卡,雪儿狂喜着抱着我大腿:“溪姐,你对我太好了。”
“我听说清吧那边帅哥超级多,咱们去那边玩!”
“走。”
跟着她一直来到卡座,我才见识到大学城里的酒吧是多么养眼。
帅哥成堆扎,个个都是腹肌男大,脸上还带着未脱俗的少年感。
这些随便挑一个,都能把林华打的渣都不剩。
只能怪我前世瞎了眼,先入为主。
把林华错当成自己的白月光了,结果他从始自终都没爱过我,还把我当成仇人。
想到这里我打算放开了喝:“点酒!今晚给我开几瓶黑桃A!”
然而这时,台上驻唱传来一阵清爽的天籁歌声。
声音一出,全场都寂静了。
我抬头一看,顿时愣在原地。
那不是前世给我写过情书的校草宋严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