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络作家荀小哥编写的玄幻科幻小说《械瞳》,小说荀歌姜成为主角,主要讲述的是:有人说,他是一个天才,有人说他是一个靠战争发财的军火贩子,可更多的人,称他为联邦英雄。一个原本机械工程系的天才,一场被人无耻抢夺研究成果的杀局,一只机械瞳所引发的阴谋,看我们垃圾堆里的荀小哥如何逆袭重新夺回属于他的荣耀,以及成为地球联邦最大的军火商。...
第18章你摊上事儿了
东石西区的雨,像极了那些终日浑浑噩噩在路边等死的流浪汉们,赖皮的让人头疼。
下了整整一夜,却丝毫没有停止的现象,当荀歌悠悠的从自己那张寒酸的单人床上醒来时,看着窗外的天空,不禁皱了皱眉头。
好在肺部的疼痛感稍稍减弱了一些,意料之中的是,今天是第一天,没有人能够来找自己的麻烦,因为他清楚明白的知道,被自己的小黑击中,全身麻币一天是最基础的。
至于那个被小黑直接糊脸的陈流,没个三五天,是基本不可能好转的。
所以眼下这几天,将会是难能可贵的和平时光。
饭每天都要吃,钱也每天都要挣,虽然有着靳远账户里的十七万打底,但离荀歌三千万的梦想依然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正值深秋,所以这场雨让小小的修理铺温度降了不少,翻箱倒柜的找出了自己去年添置的毛衣套在身上,准备出门迎客,继续着他的挣钱大业。
却愕然的发现,今天的靳远比他起的更早,早早的来到了工作台前,双手捧着那张电子荧屏,追着那些在联邦里无比火热的肥皂剧。
于是不由的打趣说道。
“呦,老东西,今儿怎么起这么早?”
靳远面无表情的回答到。
“饿的。”
这句话不禁让荀歌的脸唰的的一下变的通红,这才想起来昨天晚上出门的时候,信誓旦旦的会为他带着晚饭回来,经过那么一折腾,加上惹人恼的雨天,竟是把这件事情完全忘在了脑后。
不由的好生尴尬的说道。
“额......可能是我昨晚上喝大了,等着,小爷这就给你搞吃的去。”
三年前,荀歌被靳远带到了这间破旧的修理铺时,确实曾经好生照料过他,不过当荀歌的身体康复并且能够自理之后,家中的事物以及一切的日常家务,便统统落到了荀歌的手中。
但荀歌却并未为此唠叨过什么,性命都是他救的,为这个在这世界上唯一对他好的人,钻上几年厨房,洗上几年衣服,又如何?
所以荀歌不仅在机修师的工作台上,有着近乎变态般的主导权,就连在灶台上,他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暴君。
短短的十几分钟,两道脆爽可口的小菜,以及冒着热气的清粥,外加前几天荀歌早就煮好的茶叶蛋,便端到了靳远的面前。
靳远皱着眉头看着眼前在联邦里最是平凡不过的早餐说道。
“这可不是你承若的大餐。”
荀歌不以为意的摆手说道。
“先垫吧垫吧,中午小爷给你叫顿外卖,好好给你打打牙祭,这总成了吧。”
有了这句承诺,靳远在缓缓的端起面前的粥碗喝了一口,然后淡淡的说道。
“对了,门口有人找你。”
这话一出口,荀歌不禁微微一愣,然后问道。
“等多久了?”
靳远这时又不慌不忙的夹起了一口小菜放入嘴中缓缓的咀嚼着说道。
“从早上六点多起,就一直等到现在了。”
嘶,荀歌倒吸了一口凉气,一边想着门口的卷闸门走去一边说道。
“你这老东西,为啥不先给人开门呢,不管是谁来了就是客人,你这老家伙是不是被那些该死的肥皂剧洗脑了!”
这三年来,与荀歌的熟悉程度,早已让靳远习惯了荀歌的这种说话方式,依旧慢丝条理的吃着早餐,说道。
“在这条街里,你荀小爷的规矩谁敢破?若是我早早迎进来,不还是得被你那起床气给轰走?自己说这话都不带脸红的?”
“咳咳,恩......咳......”
对此,荀歌彻底无言以对,对于这个无比了解他的大叔,他只能是败下阵来,略带尴尬的打开了卷闸门。
抬头看去,依旧是空档的雨街,对于大部分都是露天修理的修理铺们来说,下雨天,无疑是老天爷为他们放的假,自然是失去以往的热闹。
而因为身体原因,在这样的天气里,荀歌是不可能出门的,所以若是手里有些急活儿解决不了,人们会亲自送到铺子了,并且用着比以往贵上一杯的价钱,请荀歌理清头绪,然后指出能够修好的门道儿。
既不用抛投露面,还能挣这双份的咨询费,对于荀歌来说,自然是欢喜的。
可看着空荡荡的机修街,荀歌皱起了眉头,不由的说道。
“哪有人啊,这街上比街北的刘老六头顶都秃......”
刚想调侃靳远一通的荀歌还没有把话说完,一道悠悠的声音自他的脚下响起。
“小狗啊,你怎么就这么能睡呢。”
在机修街里,有胆子称呼荀歌为小狗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三年来荀歌在机修街里唯一的朋友,林大宝。
林大宝是距离他们修理铺不远处超市孙大妈的独子,在没有遇到荀歌之前,在机修街里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人太闲了,总是会想方设法的寻些**与存在感,所以在荀歌来到这条街之前,他林大宝就是人均年龄超过三十五岁的机修街里最能折腾的那一个。
机修街里的汉子们念在他年纪小,又经常光顾孙大妈的小超市,一直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任由他胡闹,而事实上林大宝也并没有做出什么特别出格的事情,每当这位小爷在机修街里作妖的时候,人们就都当笑话儿看了。
可自从荀歌来到这条街之后,他这机修街小霸王的称呼,便彻底转移到了荀歌的头衔之下。
几番明里暗里的较量,荀小爷彻底的把林大宝收拾的服服帖帖的,年轻人之间的玩闹,总是一种能够促进友情发酵的激素。
而当两人正式成为了朋友之后,林大宝这个没有上过几年学的家伙,硬是生生把荀歌的荀认成了苟合的苟。
应运而生的,便是在整个联邦唯一称呼荀歌为小狗的人物。
而此时林大宝的出现,不由的让荀歌为之一愣,先不说他的这位朋友已一种蜷缩的姿势蹲在他的脚边,单单是他此刻出现,就足以让荀歌懵逼良久。
因为这货在半年之前,前往了东石的市区找了一份司机的**工作,虽然机修街距离市区并不是太远,但往返来回也要两个小时的路程,所以一般情况下,为了应付工作,林大宝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回来了。
而今天这一大早,便早早出现在了自家修理铺的门口来等着自己,必然是发生了某些事情让他连夜赶回来的。
并且这个事情,一定是和自己有关的。
于是他不禁皱着眉头问道。
“有急事儿?那为什么不直接打个电话?”
身材高大的林大宝,猛然站起身来,张嘴就骂。
“你丫摊上事儿了,给你打电话我他么至少也得打的通啊!你自己手机关机了你自己还不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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