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煮的猪食啊,你们咋都抢着吃》这篇小说是雨林金令的饕餮盛宴,很喜欢,很好看。主角为林枫余天行,讲述了:就是没时间查看。现在可要好好的研究一下怎么回事。【恭喜宿主在本次直播中,获得9次抽奖机会!】……
回到家,林枫取出了从系统那里抽到了五花肉,一共十斤。
林枫打量着案板上的肉,嘴角露出了笑意。
系统出品,就是精品。
上好的五花,清晰分明的三层,瘦肉红、肥肉白,就是不通厨艺的人见了,也得惊呼一声好品相的程度。
林枫在心中粗算了一下,闵雄他们有四个人,加上自己五个,一个人一斤肉,怎么也够了。
菜刀带着寒光,划过五花,肉被分为了两份。
系统现在并没有开放储物功能,物品一旦取出就不可放回。
林枫将用不完的肉放进了冰箱。
做红烧肉的那块,冷水下锅,加花雕酒、葱结去腥,再飞水去除血沫。
系统给的精品肉,腥味并不重,血沫也不多,所以做起来并不繁琐。
如果是市场上买的肉,去血沫就够林枫整好一会儿。
捞出过水,切成麻将块大小,热油炒好糖色,加入葱姜香料……
所有的步骤中,林枫都没有用到现代的蚝油、鸡精等调配合成的调味料。
就按照最原始的办法,只用酱油、冰糖和天然香料。
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用砂锅炖,而不是使用压力锅。
最好的味道,一定是在时间中酝酿出来的味道。
“咕嘟~咕嘟~咕嘟~”
灶台上的砂锅,发出了美妙的声音,白烟袅袅,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林枫深吸了一口气,肚子就不由得唱起了空城计。
可惜的是,肉还没熟。
起码还要二十多分钟……
林枫知道,自己得做点什么转移一下注意力了。
不然,光是给闻不给吃,能急死个人。
“一个菜也不够,干脆再备一个好了,做点什么呢?”
林枫沉吟片刻,从系统空间中,拿出了抽奖得到的尖椒。
有荤有素,营养才能全面嘛!
虎皮青椒来一个!
平底锅烧热之后再倒薄薄一层冷油,切成段的青椒,被铲子摁在锅底。
水汽一出,锅里噼里啪啦一阵响,尖椒表皮渐渐形成了虎斑纹。
独有的辛香气味,扑面而来。
最后撒上一点薄盐,这道菜就算成了。
方面又下饭。
简直就是农忙时,村里人最爱的快手菜。
此刻的红烧肉,香味也抵达了顶点。
林枫适时的将火开大,收汁!
香味在大火的炙烤下,愈发的浓郁,身为厨师的林枫,此刻竟然觉得自己手有些不受控制了。
明明还没有到出锅的时候,就想揭开盖子捞几块尝尝。
电饭煲里,米饭的香气也随着蒸汽溢散到空气中。
“咕咕咕~”
林枫的五脏庙刹那间开始造反。
他现在觉得后悔,非常后悔。
就不应该为了那可能的抽奖机会,许出去一锅红烧肉的。
林枫有预感,剩下的红烧肉,根本不够自己吃……
等闵雄骑着特意从村里借的小电驴,带着余天行和于诗婉抵达林枫家时。
看到的,就是一脸后悔的林枫,正呆呆的坐在厨房门口。
看那魂不守舍的样子,仿佛承受了什么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一般。
“你们来了?商量个事儿?”
林枫刚刚开口,闵雄一下子弹下了车,猛猛摇头:
“没得商量!”
说着,这小胖子还陶醉的深吸了一口空气,从包里掏出了一张大钞:
“这是五十块钱,求您一定要收下!”
身后,余天行吸溜了一下口水,于诗婉捂住想要造反的五脏庙,咕~
太香了!!
真想给林枫大哥磕一个!
闵雄被空气中的香味吸走了魂魄,拉着余天行,对着林枫就是一个90度的鞠躬。
恭恭敬敬的,双手把钱捧到了林枫面前。
那架势,不像来买红烧肉的。
更像是来拜红烧肉仙人的。
“唉~好吧。”
林枫下定了决心。
五斤红烧肉,自己真要一个人造完了,估计肠胃要**。
退一步,这手艺是自己的,什么时候想吃了,还能再做。
反正冰箱里还有五斤五花肉呢。
就是……给出去的过程,太令人心痛了。
砂锅一揭开,一块又一块的红烧肉,整齐的码放在一起,**弹弹,和果冻一样。
颜色又红又亮,筷子一戳,颤颤悠悠的。
不用吃到嘴里,就能想象出牙齿和舌头碰上这肉,肯定弹牙。
大勺入锅一搅,汤汁就挂满了勺壁,浓油赤酱的视觉冲击,让在场的几人疯狂的咽口水。
林枫用极大的毅力克制着自己,一勺又一勺的,将砂锅里五分之四的红烧肉,舀到了闵雄他们带来的大锅中。
然后,盖上锅盖,封上香味,又找来一块棉布,将锅仔细包好。
这一步既是为了保温,也是防止端锅的过程中,人被烫伤。
“来,拿走。”
林枫带着心痛,把锅递了出去。
“咕~~”
余天行的肚子响亮的叫了一声。
他的嗅觉不如闵雄那么灵敏,此刻还能保有一丝理智,小声道:
“林哥,你这……太多了,我们就给了五十,你亏了。”
这一锅肉,少说也有三四斤,就现在这个物价,五十块连原材料都怕是买不齐。
余天行他们只是馋,并不贪。
理智告诉众人,不能这么稀里糊涂的拿东西。
“没事,你们不是帮我耕地了吗?那人工可贵了,我也没跟你们客气。”
林枫笑了笑:“再说了,早上那两碗粥,不也不值10块嘛。”
即便是包着棉布,那香味也不停的往这几个学生的鼻孔中钻。
太香了,脑瓜子都不好使了。
“那、那我们走了,以后有事情叫我们。”
肚子疯狂咕咕叫的几人,抱着锅告辞。
林枫笑着摇头:
“快去吧,等会儿冷了就不好吃了。”
而且,在这里站着听几人五脏庙唱戏,也怪不好意思的。
余天行抱着锅,感觉怀里的东西,比**包还要考验他的意志力。
至于闵雄,早在之前林枫开砂锅的时候,已经魂游天外了。
像个木偶一般,呆呆的站着,不停的咽口水。
现在余天行已经要走了,他还一动不动。
“闵雄?大熊熊?收口水了喂!”
“……靠!红烧肉打翻了!”
余天行揪着闵雄的耳朵,大声的喊叫。
“啊!!肉肉肉!!”
闵雄瞬间回神,眼神惊恐的到处找肉。
余天行见人总算是回神了,无奈笑道:
“赶紧上车吧,咱们早一分钟到食堂,就能早一分钟吃上肉。”
“对对对对……”
闵雄大熊一般的身姿,竟然做出了猴一般灵敏的速度。
一**坐上了电动车,他无比的虔诚:
“红烧肉请上车。”
余天行沉默了,我呢?我不用上车么?
“算了……”
如果换成闵雄抱锅,他骑车,搞不好还没有到食堂,肉就被偷吃完了。
电动车后座上,余天行将锅紧紧的护在怀里。
他要保证,即便是发生意外,这锅肉也绝对不会受到一丝一毫的损伤!
送走几人,林枫终于能做到饭桌前面,享受自己的午餐了。
红烧肉入口的那一瞬间,林枫没忍住,发出了一声满足的赞叹。
舌尖、牙齿、口腔……一路蔓延到身体的各处,所有器官都在感慨:
啊对对对!
这味道太正了!!
猪皮软糯弹牙、肥肉入口即化、瘦肉软烂入味,吸饱了汤汁。
丰富的口感在舌尖、口腔之中舞蹈,引起阵阵颤栗。
再舀上一勺汤汁,浇在米饭上。
一口入魂!
这种快乐,比神女下凡给他表白,都要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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