菡萏极具东方思想的优美文字写《难寻》这本书,让人心潮澎湃的传奇,绝不比其他都市生活类型小说的逊色,主角是傅寻沈玉宋知远,小说精选:我急急地解释:“小玉,不是的。是我去求了洪叔,他看在我爸的面子上才给了这个机会。之后,又请了他们公司的莫经理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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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沈玉在一起第九年,她事业有成,我落得一身的病。
年会上,她目光缱绻地看着她的白月光,说最该感谢的人是他。
有人问起我。
她笑得人淡如菊:“他啊,那些都是他自愿的啊。”
我便知道,有时候真心也许换来的只是践踏。
直到**脆地从她的世界退出,她却红了眼悔不当初……
一日与她擦肩而过,新女友问我:“刚才这女人谁啊?”
我笑着拍了拍她的脸:“乖,哥的事不要乱打听。乖乖的哥哥就喜欢。”
身后的沈玉却发了疯……
————
九周年恋爱纪念日这天。
我在一家很有名的本地餐馆外面见到了我的女朋友,和她的白月光。
偏偏女友的员工还在不停地恭维着他们的郎才女貌。
偏偏女友丝毫不反驳,笑得依然一脸温和。
崴了的脚腕钻心的疼。
我倒抽一口凉气,喊了沈玉一声。
沈玉回过头。
耀如白昼的路灯下,她脸上一闪而过的慌乱被我看得清清楚楚。
“你怎么在这里?你跟踪我?”她质问出口。
但又马上觉得不妥:“我的意思是,你不是去办事了吗?”
我本来该质问她,不是说加班,不是说临时有事不能和我过纪念日吗?为什么会在这里?还与宋知远在一起?
可是我却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与众人打招呼。
刚刚那些起哄的人一个个都收了声,满脸尴尬地看着我。
宋知远一身名牌西装走到我跟前:“天哪,傅寻,你怎么搞成现在这副样子了?……好邋遢……哎,我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觉得太惊讶了,阿寻你不会生我的气吧?”
我用力地捏住自己泛黄的T恤边角,才抑制住所有的恶言。
我看向沈玉,正要张口。
一道声音插了进来。
“请问哪位是宋女士?我是代驾。”
沈玉应了一声,将钥匙给了代驾,又告诉她车的位置。
做完这一切,她这才走到我跟前,低声道:“阿寻,你先回去吧,这里离家里不远了。我先送知远回去。”
脚腕的疼似乎钻进了我的心里。
“沈玉,我崴了脚。你能不能先送我回去?”
我抛下所有的自尊,拉住了她的裙角,祈求道。
沈玉皱了皱眉,没动。
宋知远却笑着道:“小玉,你送阿寻回去吧。我自己打个车回去就成,毕竟,我又不是那种柔弱的小男生。你别忘了,我一个人在国外待了这么多年呢。”
沈玉拂开我的手,白皙的小脸沉了一点:“阿寻,你别这样。知远喝了酒又回国不久,还不会使用国内的打车平台。我送完了他,马上就回去,好不好?”
我有些失望。
“可是我崴了脚,我的脚很疼,小玉。他们谁都可以送宋知远回去的,为什么非得是你一个女生送?”
代驾已经开着车过来了。
沈玉的秀眉皱得更厉害。
她没搭理我,伸手虚扶着宋知远,带他先上车。
然后再转过头来,厉声对我道:“傅寻,你一个大男人小气得有个度。我都说了,我送宋知远回去,一会儿就回来,你有必要一直说崴了脚,又不是残了?”
“我没有……”我摇头。
一时间,我觉得又尴尬又难堪。
简直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沈玉看都没看我一眼,升上了车窗,走了。
留下的那些人,小心翼翼地和我说了一声,都逃也似的离开。
最后只剩下我,一瘸一拐地往家的方向走。
夜风很凉。
却比不过我内心的寒意。
还记得大二那一年,我跑步时受了伤,沈玉慌慌张张地赶了过来。
她一个小女生将我背起,一步一步送我去医务室,又一步一步背我回宿舍。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她天天扶我上楼下楼,天天给我洗衣打饭。
甚至连她的室友嘲笑她“恋爱脑”她都毫不在意。
就算在我的脚能自己走动之后,她都坚持继续接送我。
因为这些,她成了咱们学院当时公认的好女友。
她说,没有养好怎么能自己走呢?你每走一步的疼都会钻到我心里,让我心疼。
那些话当时听得有多甜蜜,如今回忆起来就有多割心。
回到家,我自己做了冰敷,又贴了膏药。
最激烈的情绪过去后,我又开始自我开解:她和宋知远没什么的,要是他们有什么,哪里还有我的事?她不过是看宋知远喝了酒,又是老朋友,所以才执意送他回去罢了。
这些年,每回吵架都是这样。
吵到最后,我总是一遍遍地自我开解,然后回过头又没事儿人一样地去找她。
这一晚,沈玉很晚才回来。
我关了灯,佯装睡着了,她便去了客房。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被脚疼醒。
一看,肿得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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