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小说《我,第三区的话事人!》,由著名作者执于长夜倾心创作。故事围绕着主角夜歌安良展开,描述了一段令人心动的爱情故事。这本书充满热情和浪漫,让读者沉醉其中。“都说了,不要等我!”夜歌恨恨地说了一句,心中对小豆子不听话的火却完全散开,根本聚不起一句话来。“没事,……
冰霰从灰暗天空飘下。
常年的浓烟使得这座城已经多年没有见过纯白的雪或者澄澈的雨,即便有,落到蒙着厚厚一层黑色灰尘的地面上也会立刻成为浑浊的水流,永远都不能冲刷出原色。
咚——咚——咚——
钟声响起。
好似钟声一响,夜便铺天盖地地涌来,将灰暗淹没。
“这些人,竟然企图溜进神民区!竟然敢违背铁律私自进行交易!这就是下场!不要忘了你们的身份,不要有任何非分之想!任何胆敢有逾越行为的人,只有一个下场,那样就跟他们一样!”
行刑场四周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人围观,这些人的表情都是一样的麻木,仿佛对吊死人这件事再熟悉不过。匆匆而过的人都偏着头,小声说着最近发生的事,好似根本没有看到尸体。
“听说又有人被开膛了……”
“是吗?”
“你说会不会是警署的那些丧良心的人故意来吓唬我们晚上不要出去……”
“嘘!可不能乱说……”
相距百米外的警署尖塔楼上,因为室内外温差蒙着雾气的玻璃被擦干净了一块,露出了上面的雕花,陈洛警长正用古铜**的望远镜看着那七具被挂在城墙上的尸体。
“这尸体啊,挂的低了,不能让所有的弃民看见,挂的高了,可能让神民看见,那可就脏了他们的眼睛了,这个高度可是得好好计算计算。”
“既让弃民恐惧,又能让神民满意,这其中的难处谁都体会不到,也就警长能够办好这些事!”
对于属下的吹捧,陈洛满意地点了点头,接过对方递过来的青花瓷茶杯,细细地品尝起来今年的新茶。
“深冬了啊!”
与高楼上陈洛警长发出同样感慨的是夜歌,他站在离行刑场最近的一条巷子里,嘴中呼出清晰可见的热气,一双明亮的眼睛盯着那面城墙上挂着的尸首。
一根根细长的绳索,勒住尸体的脖子,让其悬在半空中缓缓地打着转。
“福叔,你们还真像是一个个熟透了的大果子,可惜不能吃。”夜歌这样说着,也不由得淡淡笑起来。
抬头望了望数十年如一日的黑暗天空,夜歌长呼出一口气,擦了擦落在脸上的冰霰,转身离开。
街道凹坑积的脏水上面浮起了一层薄薄的冰,让衣衫单薄的人绝不敢去踩。夜歌绕开这样一个个凹坑,推开一扇生锈的铁门,沿着向下的阶梯走进了黑暗。
哒——
不可避免的,夜歌一脚踩到了小凹坑中,寒冷立刻钻进了他的鞋中。夜歌没有在意,继续向前走,推来了那扇冷硬的铁门。
“夜歌?”大狗试探性地问道。
“嗯。”
“你去哪了,这么久?”大狗一边在前面领路一边说道。“小豆子都问我好几遍了,我只好先让她在老地方等着。”
“刑场。”
大狗闭嘴片刻,说道:“没办法,你也不要太难过了。当初我们不是说好了的,不论是谁被处死了,剩下的人都要继续为大家赚钱。”
夜歌没有回应大狗。
嗤——
火柴擦着火,照亮了一尺的地方,一根烟被点燃,也照亮了一个魁梧大汉的脸跟另外两个人的脸。
“呦,这么小个人?靠谱吗?大狗,糊弄琛哥的下场你是知道的。”
“这怎么会呢?他绝对跟我保证的一样,绝对是行家!”大狗急忙说道。
“是吗?“琛哥吸了一口烟,突然举起了手中的长枪,枪口抵在了大狗的脑袋上。“福老头没了,你们这两个小东西能干什么?”
“琛……哥……”大狗的声音颤抖了起来。
火柴燃烧殆尽,光亮突然收缩。
夜歌的身影在最后的火光里一闪。
咔!嚓!
铛!
当琛哥反应过来的时候,他手中的枪只剩下一支没有用的杆子,枪栓等重要部件全部被卸了下来。
“果然是个行家!”琛哥再次擦亮一根火柴,看着被卸空的枪杆,不咸不淡地说道。他摘下嘴上的烟,插到大狗的嘴中。“跟我来。”
被塞了一嘴烟的大狗还停留在被琛哥拿枪指着头的瞬间里,被烟呛到时才反应过来,准备上前却被琛哥的小弟拦了下来。
“琛哥让你在这好好抽烟。”
“哦,谢琛哥。”大狗举手示意了一下手中的烟,转身找了个角落,将烟掐灭,装进了口袋中。这大半只好烟可是普通弃民弄不到的好东西。
夜歌跟着琛哥走进了一处改装过的房间,里面竟然奢侈地点了一盏煤油灯。
“看见了吧!”琛哥说道。
“青锋,第三式,帝国三百二十六年产;红衣,第五式,帝国三百三十二年产。”夜歌只看一眼桌子上的枪就说道。
“不错,好眼力!”琛哥说道。“也不跟你废话。青锋,射程改成五百米,射速要高;红衣,威力提升一倍。这两种枪,我都准备了五杆。能做到,这些都是你的。做不到,下场也不用我多说。”
看着被抛到桌子一袋子钱,夜歌知道那至少是二百铜币。他不知道福叔他们之前是怎么谈的这单生意,可就这个数额来看还是相当可以。
“好!”
“多久?”
夜歌没有回答,他走到桌子前,拿了一杆青锋,仔细地检查起来,干净利落地将其拆解,随后将其他四杆一样拆解,开始重新组装。
琛哥找了根凳子,坐在一旁等待着。其实他心里也没有抱多大希望,毕竟说是五杆枪,其实是五杆被淘汰了的废枪,光是组装出一杆好枪都不一定,还要改造出一杆更好的,几乎是在痴人说梦。
咔,咔,咔……
虽说四周的工具并不如自己的那套那么顺手,但好在周全,夜歌改造起来也就省去了大量的时间。“青锋”他实在是太熟悉不过,毕竟之前三年这是兵工厂里最多的货,纵使眼前都是废枪,他也能组装出一杆完整的来。
咔——
夜歌拉动枪栓,扣动扳机,最后试了一下改造好的“青锋”,交给了琛哥。
琛哥有些意外地接过青锋,从口袋中拿出一颗子弹,压到枪膛中,走出了房间。
砰!
清脆的枪声在下水道中不停回荡。
一刻时间后,琛哥回来,安静地等着另一把枪。对方没有说话,就是对“青锋”的满意。
咔,咔,咔……
夜歌最后检查了一遍,将红衣交给了琛哥。
琛哥再次检验了红衣的威力,不由得笑了起来,却在面对夜歌时完全将喜悦隐藏了起来。
夜歌也不多说,拿上了桌子上的钱袋就走出了门。
琛哥举起红衣,瞄准了夜歌的后背,想了想又放下了枪。比起二百铜币跟杀人灭口,一个神乎其技的机械师无疑更为重要,后者可能会给他提供源源不断的钱财。更重要的是,他在瞄准时感受到了若有若无的危险。
“不愧是能够获得‘降尘院’考试资格的人!”琛哥望着黑暗,冷笑着说道。尽管交易的双方都在隐藏身份,但琛哥还是轻易地查到了对方的底细,他向来都不习惯被蒙在鼓里的感觉。只不过,他没有发现桌子上的零件少了。
“走了,大狗。”
双手揣怀睡着的大狗醒了过来,立马跟上了夜歌。
从不同的路线推开铁门,夜歌看着灰暗天空上的圆月,大致推测了一下时间。
“怎么样,夜歌,这次赚了多少?”大狗兴奋地问道。
“不多。”夜歌将钱袋交给了大狗。
“这还不多?这都有一百铜币了!”大狗掂量着手中的钱袋,高兴地几乎要跳起来,这足够买五百个黑窝头了,很多人又可以不用挨饿了。
“哎,夜歌,你给小豆子攒的钱还差多少了?”大狗紧跟着问道。
“差三千。”每次交易,夜歌都是将一半的钱去救助其他人,剩下的攒起来。
“就差三千了?那可快了!小豆子那么聪明伶俐,一定可以获得‘神纹’,成为神民!攒了三年了,终于可以参加明年春的‘神启’了。真羡慕你跟小豆子,一个可以考降尘院,一个可以成为神民!”大狗的言语中带着无限的憧憬,到那个时候他可就是有两个风光的朋友了。
在这个世上,任何人想要成为神民,都必须经过“神启”。唯有经过“神启”产生了“神纹”的人才可以成为神民,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每个人产生的“神纹”就像是指纹一般,世间绝无相同的第二枚,第一帝国也根据“神纹”的不同划分了人的等级。
神民的孩子几乎都会继承“神纹”,而弃民中则很少会诞生出“神民”。但为了给弃民希望,弃民们每年都有获得“神玉”的机会。黑铁城每年都会十六个“神玉”名额,每一个名额都昂贵到了让人望而却步的程度。
十万铜币,对一个月勉强能攒下一个铜币的弃民来说,那是永远都无法想象的数字。就连每天跟在夜歌**后面的大狗都不知道夜歌是怎么攒到这么大一笔钱。
拐过一条巷子,夜歌突然立住了。
“怎么了?”大狗向前一望,直接僵住了。
月光之下,一个黑影正举着刀子,刺入地上人的胸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