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盛彬殊纭是一位普通的年轻人,在枯叶叶的小说《阎王认我做老公》中,他意外发现自己拥有了超能力。从此之后,他踏上了一段充满冒险和挑战的旅程,与邪恶势力斗争,保护世界的安全。这部短篇言情小说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震撼的故事世界,我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我也会加入其中。只为了跟上司拼业绩。我身穿霓裳羽衣,一甩水袖轻……。
第三章
我一颤,药效都吓退消散了三分。
我哆哆嗦嗦地开口:「啥玩意?」
「我爱你。」
阎王拨去我额前被汗湿的碎发。
此刻我无比确信,这肯定是程盛彬那逼玩意教的!
我断断续续地纠正。
「其实,狂帅版的我......爱!你是…是iloveyou。」
我仰头。
阎王再度贴近我的耳垂,嗓音诱惑动人。
「Iloveyou.」
刚入地府那会儿,阎王亲自来迎我。
我算英年早逝,殊纭说我是熬夜加班加死的。
本来我觉得这一切是场恶搞,直到我被妖打伤。
阎王对我的确是特别的,至少程盛彬下地府时,我没见他去迎。
阎王亲自领我到工位上,教我如何挑换剧本。
他虽长得好看,可毕竟还是阎王,我多多少少有点犯怵。
阎王便摊开手掌心,低语:「你别怕,我也有人的温度。」
鬼使神差地,我搭上了阎王的手。
很温暖。
后来我才知道,他骗我。
他根本没有人的温度,我也没有。
他只是硬生生把手放进滚烫的开水泡了一上午,然后才将暖意转递给我。
我爱花,尤其喜蔷薇。
于是阎王殿后院,开了一大片蔷薇,仿若粉色海洋。
「这些于我不过小事一桩,挥挥手罢了,你若还想要什么,尽管同本王讲。」
阎王当时那副得意的样子很快被殊纭戳穿。
「是啊,左挥手种一支花,右挥手种一支花。」
就连奈何桥边长的彼岸,不知何时也挤进了蔷薇的影子。
我决定给阎王一个机会:「我想吃螺蛳粉。」
阎王神色古怪,最后还是给我搞来了。
「地府外卖,随叫随飞,记得给五星好评哦死鬼!」
我一吃辣就会止不住流鼻水。
阎王没架子也不嫌脏,一边为我擦鼻涕,一边给我递温水。
殊纭一脚踹开阎王殿大门,张口却猛地捏住鼻尖。
「谁他妈便秘拉阎王殿里!」
那是我第一次在殊纭脸上看到那么丰富的表情。
她退至十米远,从袖子里掏出喇叭。
「树妖全给熏晕了!」
阎王不慌不忙地安抚我。
「无妨,你慢慢吃,本王来处理。」
紧接着我就见阎王起身走了两步,然后「啪!」地一下。
......他脸着地直挺挺摔下去了。
好,又臭昏一个。
我差点真以为阎王是被我的魅力所折服。
「你到底跟那死女人长的有多像?」
一只花妖挑起我下巴之时,我正刚炫完螺蛳粉。
那一大碗饱得我打了个闷嗝。
花妖一甩我的下巴,厌恶地往后仰了仰身子。
「就你这恶心的样子,殿下如何忍受的。」
我不是傻子,能感觉到来者不善。
我刚想反击,花妖又突兀地道了一句。
「你一定像极了她。」
大抵是我脸上疑惑的神情过甚,花妖解释了几嘴。
「殿下有一位深爱的白月光,地府无人知晓那白月光是何样貌,作何个性,有何爱好。」
「殊纭姐姐知道,可惜她不愿同我们提及。」
「你真可怜,做替身而不自知,还沾沾自喜。」
我挑起眉梢。
「可某人连替身都够不着,惨的嘞!」
「你!」
花妖抬掌毫不犹豫打出一记红刃朝我劈来。
疼,全身都疼。
我从未接触过「妖力」。
入地府以来阎王几乎所有时间都将我留在他身边。
我忘了地府的罪恶本就如荆棘般丛生。
「爹的......」
我忽略皮肤被灼烧的痛感,快速朝花妖靠近。
「Chinesekungfu!」
在人间我好歹学了几手跆拳道,哪有站着挨打的道理!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越想越气。
最终我与花妖搞的两败俱伤。
我拖着一身伤去找殊纭,一路上脑海中不断回荡着花妖的话语。
呸!什么烂替身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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