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方知晓顾城的小说叫《重生之顾少的宠妻日常》,它的作者是将进酒者创作的现代言情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一时间,仇恨使方知晓血液倒流,眼睛变红,像恶狼般朝她扑了过去,“我要杀了你!”可是。当方知晓的双手距离她五公分时,竟生生停了下来,一股温热的液体,从胸口缓缓流下。...
周遭是优雅的音乐,和阵阵人声。
镜中则是一个画着烟熏妆大红唇,连头发和眉毛都染成红色的,自认为是小丑女的……女鬼。
突然意识到什么的方知晓,紧咬牙关,将要脱口而出的惊讶声,吞了进去。
这,这分明就是前几年为了迎合向格仁喜好,而打扮到人神共愤的自己!
而且颈间还带着向格仁送的项链。
当时她十分珍惜,只有跟他约会时才会舍得戴。
难道,她重生了?
当触到年轻鲜活的脉搏时,方知晓的泪水蓄满双眼,激动的心跳加速,指尖微颤。
半晌,她平复心情,扯下项链,攥在手里,眸中闪过慑人恨意。
“看来,向格仁那个孙子在外边?”她冷声嘟囔。
接下来,方知晓迫不及待的朝大厅走去。
刚到正厅,她便看见靠窗的向格仁。
白卫衣,天蓝色牛仔裤,阳光洒在他的侧脸。
方知晓有一瞬的恍惚,这就是记忆中,她爱的男人。
突然,胸口莫名一疼,一下把她拉回了现实。
“嘶……臭男人!”
她正欲上前,便被另一个男人吸引了注意力。
那人在向格仁的隔壁桌,冷白的皮肤配上他精致过分的五官,贵气逼人,更有种尊贵的帝王相,他正看着英文版面的财经杂志,桌上咖啡缓缓上升的热气,将他的硬朗,生生柔和了半分。
方知晓眸中闪过一丝狡黠,她提了一口气,捂着肚子,装作面色痛苦的朝两个男人走去。
到顾城近前,她装作脚下一软,便跌进他的怀里,并借势把手中的项链滑进了他的口袋。
“诶呀,先生对不起,我身体有些虚。”
方知晓连他的反应都没看,在他还没来得及发飙的时候,便快速起身道歉。
这个小插曲,让顾城皱紧了眉头,面色不悦。
每年“意外”撞上他,其实是想要认识他的女人,从这里,都能排到法国。
他正欲开口追责。。
向格仁便闻声望了过来,一脸阳光的说道:“知晓,快过来,牛排要凉了。”
听见他的声音,方知晓感觉胸口更痛,脊背一僵,眸中是仇恨又惧怕的复杂神色。
顾城玩味一笑,索性把手中的杂志放下,饶有兴味的看了过去。
方知晓咬牙切齿看向向格仁,犹如失去幼崽的母狼般,恶狠狠的说道:“王八蛋,你特么还配活着?”
本一脸笑容的向格仁,一下便僵住,“知,知晓……”
顾家的这个宴会厅,费用高的夸张,平时只招待一些名流贵宾。
方知晓知道,向格仁选择在这里约会,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像跟上流社会的人混个脸熟,为他家里的生意做铺垫。
所以让他在这些人面前丢脸,也是极好。
想到这里,她拿起酒杯,狠狠的摔在地上,如她所料,吸引了厅内所有人的注意力。
眼看时机成熟,她便大喊道:“向格仁,我为你打了两次胎,失去了生育能力,我在床上躺着时,竟把我的钱全都拿走,让我流落街头,现在我有新男朋友了,你还横加阻拦,你配做人吗?”
不仅仅是向格仁,就连顾城都惊得不得了。
厅内众人更是窃窃议论了起来。
“知晓,你这是怎么了?”向格仁眼中尽是慌乱,他压低了声音,不悦道:“什么堕胎,还有,你哪来的男朋友,你认识几个男人,我还不知道?”
她冷眼看着向格仁,并转向了顾城。
下一秒,她心一横,直接道:“这就是我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