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王佩珑万显山的书名叫《艳绝》,它的作者是无隗最新写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唱戏,王佩珑的人生就是一出大戏。唱念做打,唱的不错,打的更行。纸醉金迷,活色生香。霓虹是她,香也是她。要漂亮,要出风头,人也要最好的。当初爱过的,不爱了。如今不爱的,没关系,抢过来就爱了。她总有办法,让人爱她。一句话简介:两个坏人谈恋爱,男的坏女的更坏,坏就完事儿了。...
第四章没好够
有道是暖饱思淫-欲,实打实的饭菜灌下去,万显山也随之正经起来,但凡男人想要做点什么的时候前奏就是装正经,他大致盘算了一下在别人家快活的步骤和流程,觉得大问题没有,但行为和动作也不能太出格,谁知道楼上的陈三酒量差到什么地步,万一他这头摸的刚上手,楼上人醒了,不长眼跑过来搅和怎么办?
他在别人家算是赶不走的贵客,王佩珑和他没话讲,没话万显山也能自己找话,他拿白瓷调羹一下一下地翻拨碗里的鱼肉,很莫名其妙地夸奖她:“这汤真不错。”
王佩珑低头看看碗底,真心没看出这汤有什么好。
太忌惮这个男人了,她从始至终就陪坐在餐桌对面,始终与万显山保持着适当安全的距离,亦是注视他良久;
她感觉万显山似乎是对饭桌上的鱼汤很感兴趣,一碗一碗地灌下去也不叫停。
但是要说他对一碗洁白无瑕的汤底起了性-欲,又非常的不合理。
所以说来说去,最终目的还是她。
手艺好,还用你夸?王佩珑眼没好眼地瞥他一眼,心里默默腹诽,不过紧跟着侧过身体,她清了清嗓子,也打算顺着万显山的话说下去:“既然喜欢就多喝点,喝一次少一次,凤年说女人老围着灶台折身价,我已经很久不开伙了。”
万显山点头,认可道:“你以前也不大开伙。”
王佩珑闻言干扯了一下嘴角,依然是笑不出来:“以前是以前,现在有了凤年,那就不一样了。”
凤年凤年,她故意的,就是故意喊那个小白脸叫凤年。
万显山搁下碗筷,咽下口中饭菜,多少是有些心气不平。
她这里的待遇以前他也有过,不过现在便宜了这小子,小白脸有什么好,白捡他亲自**出来的女人,真是x他妈了个x的。
这是他的女人。
可佩珑混迹在唱戏行当,当年又被他一手抬举成了越剧名旦,就是连勾带刺地损人,也还是非常动听。
他听多了,嫌;听不见了,又念。
万显山平日里时间都很有限,要忙着抢地头,忙着做生意,但现在他愿意听她说,因为很悦耳,直觉她像家养的小媳妇,一天到晚地围着自家男人转,就是被黑心婆婆骂了一顿,到了晚上还是得乖乖给他陪坐、替他盛汤。
笑着笑着,他那两道粗狂剑眉就拧在了一起,不一会又是个狰狞的笑模样。
“好,好。”他搅动着调羹,笑道:“又香又嫩,是蛮好。”
“那你喝完什么时候走?”
“这个不急,再说吧。”
他总是气定神闲,从来不急。
吃饱喝足之余,他问佩珑又要了根牙签,坐在饭桌边上一门心思开始剔牙,王佩珑这时看万显山就越看越熟悉了,大流氓就是大流氓,他那流氓本色逐渐显露,底下二郎腿翘好,翻花的嘴皮子上下抿住,只有薄薄的两层,老式的长袍马褂穿的器宇轩昂,那副嘴脸正是个她看的不要再看的凉薄相。
剔好牙,就只差饭后一根烟,不过万显山一贯是不沾烟酒的,而且说不碰酒就滴酒不沾,不食言。
王佩珑曾细致地观察过,她恨他,却也不禁有些佩服,认为这个男人能克制如斯,到底是做大事的人。
万显山观她出神,这时就抛开他那些生意,坐小公馆里跟她侃起了大山,大打感情牌,说的都是他俩当初怎么怎么好,怎么怎么疯;
好是褒义词,疯也是褒义词。
他认为他们俩凑对儿很合适,他万显山活至今日,可以说三十岁前的岁月里从来就没像今天这样良心发现过,他认为自己对她是好没好透,他们俩在一起也是没疯够。
他们这样的人就合该在一起,到死的那一天,也得在一起。
既然她重又现身,那么他愿意在家腾个位子出来,只要她肯。
人,已经来到;下一步,他便要把她捉回身边,这不是征求同意,是他已经下了决定,她不准躲也不能逃,这就是她的命。
王佩珑坐在万显山对面,听到他这一番蛮横至极,一点道德和道理都没有的剖白,内心的白眼翻的那叫一个风起云涌,吊着脸通通当他是胡说。
照她想象的,她跟万显山两人明显是疯的剧情偏多,好的地方太少,因为是很老套的强取豪夺,她当时年纪小,整日整日的担惊受怕,除了忍出一脑袋的恶毒伎俩和现在的好演技,回过头再看看这个男人,则干脆是什么好印象都没留下。
好不容易抓住凤年,那么单纯,那么好的凤年,她为什么要乖乖回去,她脑子有病吗?
明明是他玩到够本,亲自将她轰走,现在又想要回来,还良心发现,发现个毛线,要么是抽了哪门子邪风,他一个人发神经。
她那两年在万显山身边的日子难过的厉害,姓万的在上海只手遮天,自己拿命打出的名声,可谓是家大业大,没结婚就藏了一窝的小老婆,而且更换的速度几乎是半年一批,换的快死的更快,有逼死的也有玩死的,王佩珑心说选他倒是也可以,但那一定是她活到山穷水尽,又舍不得自杀的时候,那样她才肯把自己送过去给他折磨,反正都不想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