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颗肉丸子A笔下塑造的主人公是夏初沈斯安的小说,《野玫瑰》堪称作者的经典之作,全文文笔细腻,节奏不拖沓,不注水,是本值得一看的小说。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夏初,你又给我惹麻烦!海边别墅,经纪人立冬冲到夏初面前,手中一叠照片甩在精致茶几上,怒不可即。沙发上的女人精致优雅,俯身正用柔滑白皙的手指摆弄花瓶里的百合花,修剪枝叶。...
高档餐厅,水晶灯灯光打在男人冷峻的侧颜上,男人望着落地窗外的无尽夜色,属于上位者冰冷危险的气息愈加严重。
夏初到的时候,男人正吐出一口烟圈,白色烟气将他棱角分明精致的脸衬得有些朦胧。
三年未见,这个男人早已变得更加禁欲。
夏初,是吧?
危险的气息让餐厅内气压猛降。
沈斯安停顿有度叫着她的名字,一双鹰隼般的眼睛直直审视面前的女人,像是想把她吃干抹净、生吞活剥。
男人的下颚线紧绷,将烟重摁在灰色烟灰缸,对眼前的猎物进行回归检查。
听说夏小姐从小在美国长大,今年24岁,还是名校毕业。
南城对夏小姐来说人生地不熟,夏小姐为什么会选择到南城发展?
夏初悠闲靠在沙发上,澄澈的眼睛毫无感情,南城是国内娱乐产业聚集地,我闻名而来。
她机械化回答,神情愈发冰冷。
面前的男人英俊而优雅,女人不知他眉宇间已敛去平日里的冷厉,神情也多几分温柔。
三年前,她意外车祸后得了重度失眠症,因为多年郁结,这才在医生的建议下重新回到南城。
她回来的目的很明确讨债,讨南城四大家族欠她的债。
夏小姐真的从小在美国长大么?
沈斯安摇晃着酒杯中的红酒,夏小姐的口音,不像从小生活在国外的人。
我听说,昨晚的银苗奖典礼后台,夏小姐打了江卉。
夏初干干笑了声,饮下天鹅绒般柔顺的红酒,是有这么一回事。
原因是什么?
夏初勾人的眼神落在沈斯安身上,我想这和沈先生无关吧?
男人的喉咙有些燥热,听到这句话时,内心那道沉寂三年的火莫名开始洋溢。
和他无关?
自始至终,她全身上下都和他有关!
面前的女人,即使她换了名字,改了性子,国外的资料伪造得再天衣无缝,他也不会不认得她这张脸。
怎么?三年不见,打算彻底跟我划清界限了?
沈斯安起身,修长宽厚的身子居高临下。
他俯身,抬起她的下巴。
酒香和女人舌尖的柔软,都是能让人欲罢不能的战利品。
夏初身子微僵,故意讥讽,大名鼎鼎的沈斯安,原来一见女人,就会克制不住男人的劣性。
只是碰一下就劣性,要是我做了更露骨的
男人轻笑,修长的手指顺着女人凝脂般的脸蛋,直直滑翔到漂亮的天鹅颈处。
三年不见,掐出水的皮肤、清冷出尘的气质,还有傲人的身姿,女人的一切早已让人过目不忘,流连忘返。
沈先生对待初次见面的女人,向来都是这么没有风度的么?
夏初的眉眼冷冷,压根就没有三年前的朝气。
沈斯安收回不规矩的手,开门见山,我不管你在搞什么把戏,三年前的事情,我会替你讨回公道。但是,既然回到南城,那就重新做我的女人。
这话落下,满是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