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宠新书《庶子风流》是上山打老虎额最新写的一本穿越重生类型的小说,主角叶春秋叶景,内容主要讲述:本是个平凡少年,意外得到光脑,一朝回到大明正德年间,成为士绅家族的一个私生子。聘为妻、奔为妾,老爹居然是和娘私奔才生下的自己,生母身份卑微,作为庶子,叶春秋誓要活出一个精彩的人生。在家族不被重视?那就科举来打你脸!生母出身低下,不妨就为她去讨诰命!朝堂上明枪暗箭,无妨,无妨,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伴君当真如伴虎?不然,不然,而今天子是正德。传奇人生刚开始,美女太多挑花.....
此时在座的许多人,似乎已经闻到一丝火药味了,刘甲长最是油滑,仔细一咀嚼,感到叶辰良有些咄咄逼人,这叶家大少爷在拆新案首的台啊,于是他连忙笑着打圆场:“春秋既是饿了,就先吃了酒菜再说,不急一时,不急一时的。”
大家见风使舵,也感觉到不对劲,纷纷道:“哈哈……吃酒……吃酒……”
叶辰良现在已经抓住了叶春秋的把柄,知道这个不学无术的渣渣遇到了难题,想到今日受到的气,自己的风头和光芒被一个私生子掩盖,已经恼羞成怒,他斩钉截铁道:“品鉴也就是一时的事,不耽误事,就请大伯来吧……”
“我看……就不必劳动我爹了吧,杀鸡焉用牛刀。”叶春秋笑呵呵的接过了叶辰良的话头。
叶春秋叹口气,娓娓动听的道:“本来……我是不愿品评的……”
叶辰良心里一喜,道:“噢?春秋不屑于我的词吗?”
众人又打起了精神,想听听叶春秋怎么说。
叶春秋道:“你是我的兄长,所谓弟不言兄过,我若是说诗词不好,就显得我这个做弟弟的没规没矩了。”
言外之意,叶春秋看不上这首词。
叶辰良心里冷笑,你这种渣渣,靠着作弊的案首也敢说这样的大话,他踌躇满志道:“我的词,不好?”
“大兄真要我说真话?“看到叶良辰毫不犹豫地点头,叶春秋终于收起谦虚道:“不堪入目!”
这一次真不怪他要打叶辰良的脸,实在是这个家伙脸皮太厚:“至少在愚弟看来是狗屁不通!”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春秋这话口气太重了,这词还是蛮好的嘛,怎么贬的一文不值,看来两兄弟是对上了,方才大家本来还有点觉得叶辰良过分,现在却又隐隐觉得叶春秋不留情面。
叶辰良有个好爹,有个疼爱自己的祖父,又是叶家的嫡长子,更得了老师的青睐,一辈子顺风顺水,还没有人对他说这样的话,他的脸拉了下来:“是吗?你说不堪入目?你有什么资格说不堪入目,哪里不堪入目了,春秋,你太放肆了,大伯就是这样教你的吗?”
三句离不开一个大伯,这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叶家的老大曾经跟个大脚女人私奔了,叶辰良一遍遍的提醒,就是往叶春秋父子伤口上撒盐。
叶老太公见局面有些失控,不禁恼怒,此时,叶春秋微微一笑,却是道:“堂兄,是你叫我品评,本来我想吃饭的。”
叶辰良冷笑道:“吃饭不急一时,还请赐教。”
“这个容易。”叶春秋道:“我往日在梦中偶得了一首临江仙,那么就让诸位也来公评吧。”
既然来不及研究格律了,叶春秋就选择围魏救赵。
你不是要玩临江仙吗?那就用临江仙来玩死你!
到了这个份上,大家都没有台阶可下,不过宾客们却都精神一震,似乎叶案首也要作词了,梦中偶得……这又是什么鬼。
刚才叶良辰作词,笔墨纸砚是早就准备好的。
叶春秋开始下笔。
叶老叔公爱热闹,挤在人群中,捋须摇头晃脑的念起来:“滚滚长江东逝水……”
许多人点头,格律过得去,虽然这一句平淡无奇了一些,不过这开头,倒是很开阔。
叶老叔公又念:“浪花淘尽英雄。”
厅中鸦雀无声起来。
虽然没有吃过猪肉却见过猪走路,看客们未必作的出什么好诗词,可是这时代的人但凡读过书,对诗词的理解却都深厚无比,浪花淘尽英雄结合上一句的滚滚长江东逝水,当真是慷慨,这一开笔就有点收不住的感觉啊。
其他人纷纷点头,目露惊讶。
这词倒是好,就是怕收不住,大家摇头,觉得有些可惜。
叶老叔公又念:“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呼……
“好啊!”叶老叔公念完,神采飞扬,禁不住大声叫好。
何止是他,其余人纷纷拍案而起。
若说前两个短句是慷慨,本来大家还有担心,可是接下来一句是非成败转头空,却是峰回路转,竟一下子将这慷慨化为了悲壮和苍凉。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念完这一句的时候,在座有不少与他同龄的人,年纪都是不轻,词写到了这里,竟都不禁有一种历经沧桑的感悟。
若是某个意气风发的进士老爷在这里,大可以将这厅堂中的所有人吼一遍:‘我不是针对谁,我只想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没有错,在这个小地方,虽然能坐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士绅,可是在人生的道路上,比如老太爷,他不过是个秀才,也曾考过几次乡试,也都铩羽而归。老叔公就不必说,其他人大抵也都是如此的经历,这词的上半厥,与他们的人生何其相似,他们也曾风光过,也曾落寞过,他们经历了多少世事的变迁,最后却是青山依然在,依然的日出和日落,你的前半生所经历的成功和失败,不过是虚幻而已。
叶老太公的眼睛已经模糊,老叔公则是声音哽咽,其他几个士绅也好不到哪儿去,一个个眼眶通红,便是那只是粗通文墨的刘甲长此时也不禁为之动容,一时抿嘴不语,连个好字都叫不出。
叶辰良的脸色却是越来越阴沉了,他或许不能感悟到词中的感情,却有足够的水平去体悟到词中的悠长意境,自己的词跟这词一比,简直就是黄金和粪土的区别。
叶老叔公继续哽咽的念道:“白发渔樵江楮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叶老叔公禁不住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仿佛只是转瞬之间,心里地那股沧桑和委屈,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大家都是这样的感觉,你看,江上白发渔翁,早已习惯于四时的变化,和朋友难得见了面,痛快的畅饮一杯酒,古往今来的纷纷扰扰,不过是笑谈罢了,何必要在意呢?
是啊,人到了他们这个年纪,许多事本就应该放开,连一个白发的老翁,尚且能够放开和超脱,我等又有什么看不开的呢?
其中滋味,也唯有叶老太公、叶老叔公和许多老士绅才能体会到其中的滋味。
叶春秋把笔一搁,这一手字,还算不得精美。
可是这时候再没有人笑话,当大家再注意到叶春秋的时候,竟是突然发现,这个十岁出头的稚童,竟也有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沧桑感。
尼玛,好歹两世为人,虽然有时候装孩子会逗比一下,可是写完了这首词,叶春秋也被感染了,不容易啊,前世没混出什么名堂,这辈子不能让人轻贱了,是非成败转头空,我还没成功呢。
叶春秋从所有人的眼里都读出了震惊。
叶辰良更是身躯作抖,脸色苍白如纸。
方才叶春秋说他的词不堪入目,大家还在想,叶春秋有些失礼,现在看了这词,这尼玛哪里是不堪入目,简直就是垃圾啊,你叶辰良就那水平,也敢厚着脸皮去作词?
“这词……”一向不太爱说话的王太公忍不住说话了,王太公是邻村的地主,和叶家的家世差不多,他今日一直少言寡语,倒不是王家和叶家关系不睦,实在是王家今年的县考全军覆没,而叶家却是风光一时无俩,心里总是不是滋味,可是现在王太公已经没心情去计较这个了,欣赏的看着叶春秋道:“可是春秋作的?”
所有人一动不动的盯着叶春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