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人生的终点,难道是另一段人生的起点?历劫失败的杨云霓百思不得其解,重生到这个缺衣少食的七零年代也就罢了,附身于一个八岁小村姑身上,她也不计较,可让人崩溃的是,这个大陆居然没有灵气!杨仙姑忧郁了,是随波逐流?还是奋起反抗?等我能混餐饱饭再想想吧!哎,这位长得像我师哥的知青小哥哥,我是有点小神秘,而你却有很多大秘密哦。
小说主人公是杨云霓伍再奇的书名叫《重生七零:媳妇有点仙》,本小说的作者是墨海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一段人生的终点,难道是另一段人生的起点?历劫失败的杨云霓百思不得其解,重生到这个缺衣少食的七零年代也就罢了,附身于一个八岁小村姑身上,她也不计较,可让人崩溃的是,这个大陆居然没有灵气!杨仙姑忧郁了,是随波逐流?还是奋起反抗?等我能混餐饱饭再想想吧!哎,这位长得像我师哥的知青小哥哥,我是有点小神秘,而你却有很多大秘密哦。...
回到家,那小哥俩都累坏了,看着云妮和伍再奇俩人一派云淡风轻的样子,三湖不淡定了:“云妮啊,再奇每天早起跑步锻炼身体,所以他身体好,耐力强,这我们都知道,可是你凭什么也比我们强?居然脸不红气不喘?”
“是吗?我也累坏了呀,只是没像你们俩这样,都恨不得把舌头伸出来了。”云妮取笑他道。
野猪没敢抬回来,打算晚上再偷着去抬,至于狍子,杨秋生哥俩直接坐车,马上送到去南平供销社卖掉,得了四十多元,再加上家里的存款,一百元就凑到了。
经过这一回,伍再奇在杨家人地位更是直线上升,俨然可以参加到了杨家的内务,所以他也知道了敢收一百元送杨双河上班的是张家的银根,他暗自沉吟:现在能上城里上班的人多少得要点关系,没有关系,就要花钱,看来这一百元是省不了的,但只要能让他不待在家里讨人嫌,且随他去吧。
吃这只野猪杨家没敢声张,静悄悄地宰杀好,肉足足有一百斤,伍再奇连夜拿了十多斤送到知青点给另外那几个知青,其余的八九十斤撒上盐,按每条一斤左右腊了起来,幸亏现下正好是冷天,还能做成腊肉,这样每天吃两斤,都能吃上一个多月。
当晚先是把猪下水给吃了,吃得肚子圆溜溜的三湖,摸着肚子悄悄地对云妮说:“小妮,外公家可能有好几年吃不上肉了,要不,咱俩送几斤去?”
“你看咱奶这小气样,这肉到了她手里,除了双河哥,谁还能往外拿?”正在洗最后一只碗的云妮提议道:“要不,过段时间咱们再上山,你用石头神功打几只兔子给他们送去?”
“对呀,咱不拿回来,直接送过去,可我的石头神功功力差点,不一定能打上呀。”三湖有点羞愧地说。
“你不行,不是还有我呢,你看……”云妮弯腰捡起一颗石子,随手一甩,尖锐的破空声传来,石子牢牢地穿进树干。
三湖张大了口,惊讶得半天也合不拢嘴:“妮,妮,妮…妮子你什么时候学的,这,这,这么历害……”
云妮背起手走了:“看你们练就会了,你们俩也忒笨了,练了几年还那水平,我都没敢说出来,没的伤害了你们脆弱的小心灵。”
三湖:“…………”
睡觉前自然是进入了空间修练,现在空间里已经不种山药了,云妮把山药种到自家的菜园子,隔三岔五的还能挖上几斤。空间的地里大部分是黄精——也就是柳智海说的人参。
这黄精种了几年下来,云妮感觉如果有需要也可以采了,另外有一些不知名的植株,云妮觉得它长得漂亮就移植了进来。
最让人无语的就是那几株灵果树,开花都开了两年,白花黄蕊,婴儿拳头一般大小,看着倒有几分赏心悦目,但是云妮已经懒得去看它了,它爱什么时候结果就什么时候结吧,反正我也拿它没办法,她苦中作乐地想。
小木屋的角落里放着几十只猎物,不外乎兔子山鸡之类的,吃也吃不了这么多,拿去供销社卖也不敢拿太多,她叹气:太多也是累赘,听说大地方都有黑市,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机会去一趟,那时候倒是能多猎一些去卖。
照例启动聚灵阵,认真地调息修练,可是灵气实在太少,她修练了三年,也只不过达到了炼气二层的境界,想恢复到以前的程度,没有几十年那是做不到的,这样修练下去,充其量只能达到延年益寿的功效。
云妮收功后长叹了一口,目光沉沉地抿紧双唇,杨云霓,就算是如此,你也要努力!多活一天,爹爹找到你的概率又能大一些,无论如何你都要坚持下去!
第二天一早,云妮偷偷摸摸地又给柳智海送了一只兔子,照例还是给他放在门口的草堆里,这几年,只要是她自己一个人出来挖野菜的话,她就总来给柳智海送点东西。
要不是她时不时的接济,这老人可能已经顶不住了,灵米,兔子,山鸡,山药,她有啥给啥,她倒不怕老爷子发现什么不妥,给他的东西,从来没有直接给,大家都心照不宣。
这一天来到往日放置东西的地方,扒拉开那堆稻草,云妮意外地发现那里放着一本古色古香的线装书,上书《本草经略》,这应该是柳老爷子给她的,她随手拿起放进背蒌,又拿出一只兔子放好,用稻草盖住,就赶紧挖野菜去了,挖野菜这工种一干就是几年,她已经干得很熟练了。
晚上在空间里翻开书,开篇第一章写道:药分三品,计三百六十五种,以应周天之数。哦,这是一本这里的植物大全,有普通的,有珍贵的,普通的有她每天摘的野菜,名贵的她认出几种,其中有一种就是她的人参,这本书确实对她有用,可以上山找到些有用的来种植。
坐在空间小木屋前的草地上,云妮看完一遍《本草经略》,沉默半响,心中逐渐有了一个打算,她要上一趟飞龙山。
和平山深处其实还有山,远山延绵不断,群山重叠,层峰累累,恰似一条长龙飞向天边,其山名曰飞龙。
飞龙山地势险峻,山里没有人迹,连老猎人都要对此山退避三舍,此山据说豺狼虎豹,山珍野味,无一不有,但是因为地势险恶,动物凶猛,除非实在没米下锅,一般没人敢上去。
云妮暗暗寻思:我一个小女娃,要上这么可怕的山,家里肯定不会同意,要不,让伍再奇带着去?现下他的话在家里面还是有点份量的,至于理由什么的,这就不用**心了。她不负责任地呵呵两声。而且哥哥三湖不是想打些猎物给外公?我和伍再奇打好了猎物,让他送到就行了。
考虑完了之后,剩下的就是怎么说服伍再奇了,云妮在草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暗忖:不行就让他见识我的石子神功,和他比快,狠,准……
“想去飞龙山?有理由吗?小云妮?”伍再奇合上手中在看的书,深邃的眼神盯着这个十一岁的小女娃,语气中带着一丝兴味,小姑娘这三年长得飞快,一米六的个子婷婷玉立,白皙的鹅蛋脸上镶嵌着一双丹凤眼,最引人注目的是她浓密的睫毛,又长又翘,顾盼之间有如蝶羽般轻轻颤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