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三六月十五傍晚,通安村的三姑六婆在院坝里乘凉边议论纷纷。上午高志远当兵回来探亲,顺手在通安河里捞起了一个姑娘,姑娘溺水,他还做了人工呼吸,人救活了麻烦来了:这个姑娘是双胞胎哥哥高思文的未婚妻同村的杜红英。小叔子不仅抱了大嫂,还亲了很久,而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亲的。这都叫什么事儿?“你就见不得我好...
她重生了一九七三年,一部引人入胜的小说作品,由紫云飞倾力打造。故事中,杜红英高志远经历了一系列曲折离奇的遭遇,展现出勇气、智慧和坚韧的品质。杜红英高志远面对着挑战和困难,通过努力与毅力,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目标。一九七三六月十五傍晚,通安村的三姑六婆在院坝里乘凉边议论纷纷。上午高志远当兵回来探亲,顺手在通安河里捞起了一个姑娘,姑娘溺水,他还做了人工呼吸,人救活了麻烦来了:这个姑娘是双胞胎哥哥高思文的未婚妻同村的杜红英。小叔子不仅抱了大嫂,还亲了很久,而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亲的。这都叫什么事儿?“你就见不得我好...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世界。
“红英,你一向是大度的人。”
呵呵,一向大度,不斤斤计较,所以就任由恶人来踩。
当年知道孩子高安康是高思文和文菊的亲生儿子后,杜红英气傻了。
婆婆张桂兰就是这样劝她的。
你要大度,你自己没有生育,孩子从小就是你带大的,以后他要给你养老的……你要是闹起来了,思远工作闹没了对你也没有什么好处;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你闹也没用,思远不也是你男人吗,男人总会犯点这样那样的小错,别揪着不放……
去他娘的大度。
“婶子,您大约记错了吧,我的心眼都很小的,特别是这种事儿更没有通融的余地。”
当她傻啊,高志远都拒绝的事儿,张桂兰来做自己的思想工作,说她同意了去劝说高志远。
“红英……”
“婶子。”真当自己是软柿子,杜红英想着上辈子的憋屈:“婶子,我和高思文订亲,是你们高家上门求亲我爹娘才同意的,订亲两年了,成亲在即我落了水,高志远救了我,高思文就以此为借口不娶了。让高志远娶我,说是为了我名声着想。转头高思文就要娶文菊,婶子,您当我是傻子还是什么?高思文敢发誓说她和文菊是清清白白的吗?”
张桂兰……来之前男人给她说了一点,大约是这小子是真的惦记着那个文知青。
“肯定是清白的,他们是同事,思远也是想着他名声要好一些,毕竟,亲戚朋友和学校的老师都知道他六月十八成亲,突然之间新郎变了人,追问起来对你的名声也是有碍的。”
又是为了她考虑?
“没事儿,名声不当饭吃,再说了,身正不怕影子歪,我是什么样的人,婶子和村里人谁不清楚呢?”杜红英心里气得半死,脸上一点儿也不显:“倒是高思文,为了他名声着想,最好是我成亲半年后再结婚,这样人家才不会说他脚踏两只船,早就和那个文菊看对了眼。”
“这……”
张桂兰还想说什么,但是杜红英就是油盐不尽,不改初衷。
“桂兰啊,我看红英说得也没错。”陈冬梅坚定的站在自家闺女这一边,她也听出来了,高思文是真的花心,要不然三天时间就能找到替代品:“若是不这样办,我看红英也就不用嫁了,让你家高思文娶那个文菊吧,你们家也算是办喜事了。”
高思文这个狗东西,是想将红英的脸按在地上踩呢。
前脚不娶她,后腿却娶那个文菊。
难怪红卫说在学校看到高大哥和文老师头都碰到头了,还让大姐注意一下高大哥别变心了。
说这话被红英弹了一下脑门,说他人小鬼大瞎说话。
现在想来,无风不起浪啊。
“嫂子,哪能啊,咱们两家打亲家,这可是一直说好的事儿。行行行,就办志远和红英的亲事,不能变不能变。”
杜红英是她看好的儿媳妇,不管嫁老大还是嫁老二,肥水到底没流外人田。
至于那个文菊,早娶晚娶早晚要娶,不急。
高思文一听亲娘没谈下来脸都急红了。
“爹,娘……”
“闭嘴!”高建成冷声道:“老子警告你,你别得寸进尺。十八志远结婚,你就算要娶那个文菊,也得等明年才行。”
“爹……”
“滚!”
六月十七,杜家院子里开始热闹起来了。
嫁女儿的酒席是第二天凌晨。
但是亲戚们都远,要提前一天来吃喜酒的。
同村要好的添妆的人也会来。
“红英,红英。”同村的李红梅和她要好,带着一幅自己绣的鸳鸯戏水的枕巾进了房间:“真没想到,你要嫁的人居然变成了高志远。”
“呵呵,我也没想到。”
上辈子就没想到还能抓住这样的机会。
“要我说,高志远比高思文还帅气,这个男人你换强了。”
“噗”杜红英一下就笑了,什么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李红梅说的话杜红英是赞同的。
“之前我就给你说过,高思文和山川村那个文知青走得近,你还不信,你猜我刚才过来的路上在竹林里看到了什么?”
天还没黑透呢,她看到了什么?
少儿不宜的?
“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文知青在哭,高思文在给他擦眼泪,你说纯洁的革命友谊同志关系能走得这样近,我看他们肯定有一腿。”
“那个狗男人,你不嫁他真是太好了。”
“红梅,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红英,你……当真这样想的?”李红英瞪大了眼睛:“好家伙,你总算清醒过来了,之前我说什么你都不信,还觉得我是在挑泼你们之间的感情。”
“哪有啊,我只是不想让你担心我。”这个挚友,上辈子在她成亲之后不久经她姑姑介绍嫁到了外省,最后好像过得也不如意,这辈子得拉她一把,姐妹儿都要远离不幸的婚姻:“红梅,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回头我让志远在部队给你找一个好的兵哥哥。”
“真的吗?”李红梅又羞又喜:“我最喜欢兵哥哥了,那你可得记得让高志远帮忙噢。”
“嗯,一定以及肯定。”
好姐妹俩正说着话,又来了客人添妆。
一对枕巾、两条洗脸帕、一个搪瓷洗脸、一个温水瓶、一节布……亲疏远近,从添妆就看得出来。
七十年代的添妆好有时代的特色,看着房间里堆房的这些小玩意儿,杜红英不知道明天陪嫁有几挑。
“快快快,新郎来迎亲了。”
门外有人喊。
男方迎亲,一群的帅小伙挑着小箩筐,里面有肉,米,面,酒,新衣服,还有一只大红冠子的大公鸡。
“红英,你的新郎好帅啊。”李红梅跑进来对她说:“啧,他和高思文虽然是双胞胎,真的是长得一点儿也不像,一个高一个矮,一个黑一个白,一个帅……”
嗯,错了,两个都帅。
不过,高思文的帅带着文静和儒雅,高志远的帅是狂野,甚至还有点痞的感觉。
上辈子,她就被高思文的羊皮诱惑了,至死都没有醒悟过来,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一天。
真傻!
真的!
杜红英闭上眼深呼吸一口气,这辈子重新来过,欠她的一个不少的讨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