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熬夜三天,我猝死了。再次醒来时,阳光暖洋洋地晒在眼皮上,空气里弥漫着芳草的清香。舒服得让人不想睁眼。「老大,她是不是死了?」突然有人非常冒犯地闻了闻我的屁屁。我吓得一激灵,匆忙起身护住菊花。「哪个色狼这么不要脸?」
《他的狼王》是一部引人入胜的现代言情小说,由作家佚名倾情打造。故事主角乔西西顾凌寒的命运与爱情、友情和复仇纠结在一起,引发了无尽的戏剧性和紧张感。本书以其惊人的情节转折和逼真的人物形象而脱颖而出。连续熬夜三天,我猝死了。再次醒来时,阳光暖洋洋地晒在眼皮上,空气里弥漫着芳草的清香。舒服得让人不想睁眼。「老大,她是不是死了?」突然有人非常冒犯地闻了闻我的屁屁。我吓得一激灵,匆忙起身护住菊花。「哪个色狼这么不要脸?」。
连续熬夜三天,我猝死了。
再次醒来时,阳光暖洋洋地晒在眼皮上,空气里弥漫着芳草的清香。
舒服得让人不想睁眼。
「老大,她是不是死了?」
突然有人非常冒犯地闻了闻我的屁屁。
我吓得一激灵,匆忙起身护住菊花。
「哪个色狼这么不要脸?」
几双黄褐色的狼眼死死盯着我。
好家伙,还真是狼!
我下意识想逃,后腿却使不上劲儿,钻心般疼。
透过狼王清澈的眼睛,我看见自己的倒影。
瘦骨嶙峋,后腿受伤,毛发粗糙的一头狼?
我死后穿越到狼身上了?
还没来得及接受现实,我就被驱逐出狼群:
「你走吧,我的狼群里没有弱者!」
这就是狼性文化吗?
我还没吃着肉呢,先被末位淘汰了,是吧?
此刻,我很想竖起中指,对没有狼情味儿的狼王,和其他没有同情心的狼同伴说一句:
「卷个毛线啊!」
但是我没有。
他们狼多示众,我们小人报仇,十年不晚。
周围这一片都是狼王的领地,我只能拖着孱弱的身躯离开。
肚子越来越饿,我走不动了。
我也尝试过捕猎谋生。
第一次捉鸟,被不文明的鸟拉了泡屎。
第二次捉兔子,兔子健硕的双腿差点蹬得我直去西天。
第三次想偷只羊,羊长得比我还肥,它只是翻了个身,我就被压得快要断气……
一路饿到国道边,我终于坚持不住倒下了。
我的眼里饱含泪水。
这么好的阳光和蓝天,恐怕以后是看不到了。
我鼓励自己:第一次穿越没经验,还是这么困难的模式,坚持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
就让国道送我的灵魂回家吧。
等等,这是什么味道?
我拱拱鼻子:「蛋黄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