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明,我成了一名农家子,还是被家人吸血的那种。为了改变命运,我决定奋发读书!遇到的第一道难题,就来自家人,他们偏心啊!没事,我照样在这逆境中,考状元,登上权力的最高峰!
主人公叫李牧李学文的书名叫《穿越:我在明朝科举那些年》,它的作者是淡墨点轻纱最新写的一本穿越重生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穿越大明,我成了一名农家子,还是被家人吸血的那种。为了改变命运,我决定奋发读书!遇到的第一道难题,就来自家人,他们偏心啊!没事,我照样在这逆境中,考状元,登上权力的最高峰!...
“狗蛋儿,你全家都是狗蛋!”李牧心里把眼前的妇人们全家骂了个遍,心里却非常无奈,这小名还是当初老爷子给取的想不要都不行。
当然这也是老爷子一片好意,农村人比较迷信,取个小名阎王小鬼才找不着人。本来多个小名也没什么,可狗蛋这名字算什么事儿?
然而对于妇人们的逗弄李牧立刻就停住了脚步,与此同时脸上顷刻就露出了一副欣喜之态,朝着刚才其中一位妇人笑道:“那就多谢芙蓉婶子的好意了,不过翠花妹纸比较黑我呢喜欢白净一点儿的,我看你们家春兰妹妹就不错,要不您老干脆把春兰妹妹许配给我算了?
你看,反正咱们一个村,你又是我婶子,要是春兰妹妹嫁到李家来咱们也算的上是亲上加亲了!”
“好你个李狗蛋,原本看着你可怜,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还摊上个窝囊老爹,这才想着给你说个媳妇。没成想你这个小王八蛋竟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居然打起了我家春兰的主意!
还亲上加亲,我呸!莫说春兰还小,才九岁,就算长成了未来的姑爷至少也得是住镇上的体面人,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妇人没好气的瞪了李牧一眼,嘴里的刻薄话便如同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可说着说着却心里有些担心起来。
说真的她还真就怕李牧起了小心思,芙蓉知道李牧可不像他老爹李铁是个头实货,整个人跟个猴精似的,春兰还小指不定暗中使坏呢。
想到这儿,她又看了看对面依旧一脸微笑,还露出了两颗洁白的虎牙的李牧,那模样越看越是可疑。
李牧没有回答,旁边的妇人们却来了兴趣。
“他芙蓉婶,我看狗蛋除了他爹窝囊了点儿人还挺精明的,你家春兰嫁过去也没你想的那么糟,看在他这么诚心的份上你就做主把传兰许给他呗!”
“是啊,狗蛋儿的模样俊着哩,虽然比不上我家大狗也差不了多少.....要不折个中,就把春兰丫头许给我家大狗吧!”
“去去去,你家大狗都十九了,春兰才九岁....”
.......
顿时间,妇人们似乎立刻就忘记了李牧作为主角的存在,又有说有笑的谈天说地起来。
走过村头依稀就可以看到一排排柳树,再往下七八里地便是一片绿油油的河坝。
“哞!~~~”
一走进河坝,老牛就来了精神,一声响亮的鸣吼招呼着李牧,然后拖着绳子四只蹄子撒着欢的就往前狂奔。
它非常清楚河坝上什么位置生长着最肥美的青草。
“老黄,慢点儿!赶着去投胎啊?”李牧赶忙拉住缰绳,使劲的往后带了带。
半年多的相处,他和老牛之间显然达成了某种默契,顷刻间老牛前冲的脚步就放缓了下来,牛鼻子上不住的喷着气,显然有些生气,巨大的牛眼不时的看看李牧又望望前面的那片嫩绿慌的不行。
“走吧!就知道你是个贪吃的!”
看到老牛老实了下来,李牧这才缓缓的牵着老牛朝前往走去。
很快,一人一牛便走到了靠河的一处低洼处。这地方因为水季的关系通常是上半年干泽,下半年水淹,放在现在正好是初春,洼里的水尚未蒸发干净,借着潮湿的地貌这里的草长得很是茂盛。
这时候李牧才不慌不忙的将一根早已经准备好的叉子叉住绳子的另一头钉在了草地上,任凭老牛享用着清晨的肥美而他自己则脱掉了鞋子挽起了裤脚,拿着几根柳枝继续朝河边那块非常醒目的巨石处走去。
就在巨石前不远的河边就是李牧放箱笼的地方。
李牧回头看了看四周,见没人之后这才拉着绳子将箱笼轻车熟路的将一只箱笼从河里拉了起来。
随着箱笼缓缓被拉出水面,刹那间箱笼就开始了翻腾,感受着手里的动静李牧不由得一喜,里面肯定有不少货。
果然。
当箱笼拉到跟前,里面十来条巴掌大的鱼获便出现在眼前,一条条的仿佛有着无穷的生命力不停的翻腾想要重新跳回河里。
“这一箱还可以,估计有四五斤!”
李牧暗自算计鱼获的重量,然后便拿着柳条准备将箱笼里的鱼获串起来。
事实上鱼获讲究的便是一个鲜字,如果用一只桶养着拿到镇上售卖定然比死鱼的价格高上一倍,但是条件有限十多里地的距离想要连桶带水外加鱼获一起送过去,李牧还没那本事。
可是尽管如此,一个箱笼四五斤鱼获也让李牧心情非常舒畅。
没有细分鱼获的种类,只分大小,直接用柳枝串起来然后将箱笼重新放入河里,又检查了下痕迹,确定不会被人轻易发现之后李牧才朝着下一个箱笼的放置点走去。
箱笼捕鱼技术虽然并不是多么高深的学问,但是在蜀中绝对是独一份,更何况要是知道的人多了整个河边还不都成了箱笼的天下?
要真的到了那个时候,他上哪儿赚银子去?
接下来的两个箱笼运气都不太好,几乎全是小鱼小虾,上半斤重的鱼就那么三四条,零零总总所有鱼获加在一起勉强够十斤。
当做完这一切,已经是日上三竿,李牧这才洗了洗手和脚回到巨石处穿好鞋顺便将昨天藏在石缝里干柴拿出来生了一堆火一边烤鱼,一边等待李家两兄弟的到来。
这年头,哪怕是主要劳动力都是喝稀饭,他们这样的半大娃子就别提能有啥好待遇,大鱼要用来售卖,小鱼自然而然就成了李牧以及几个小伙伴打牙祭的好东西。
李大、李二和李牧目前的职业一样,都是放牛娃,隶属隔壁绿柳村李老财麾下。
当然,当放牛娃其实是没有工资的,甚至连饭也不管,和后世里人们印象中一天两顿稀粥放牛一天那种待遇连想都不要想。
这年头牛作为比人更加高级的劳动力显然更加金贵,毕竟干的活多不是?
地主老财们自然是买的起牛,也不缺活干,可是一般的人家就犯了难。
一是牛价太贵根本买不起,二则是就算买了这牛吃牛嚼的它就是个无底洞,春夏秋三季还好,丢到河坝里肯草也就是了,可一到冬天青黄不接....还得喂点儿粮食。
这年头人都不够吃,那儿还有闲钱养畜生?
所以就有了放牛娃这个职业的产生,通常便是主家出牛而佃户则帮忙负责放养,到了需要牛耕地的时候由主家先用,佃户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