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会,林煜华的白月光不请自来。林煜华当着众人的面问他的白月光。「离开我,你后悔吗?」白月光却看向我,一副我是罪魁祸首的模样。「后悔又怎么样,你已经有挽朝了!」林煜华看我欲言又止,而后果断选择说道:「挽朝,抱歉。」后来,我穿着宽松孕妇装,在港圈大佬的陪同下产检的照片上了热搜。林煜华却疯了。
《林煜华的白月光不请自来》是一部跨越时空的现代言情小说,讲述了苏挽朝林煜华的惊险冒险之旅。苏挽朝林煜华是个普通人,但在一次突发事件后,他发现自己能够穿越不同的时代。在夭夭爱写文的笔下,苏挽朝林煜华历经种种磨难,面对着邪恶势力的威胁,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内心的勇气和力量。公司年会,林煜华的白月光不请自来。林煜华当着众人的面问他的白月光。「离开我,你后悔吗?」白月光却看向我,一副我是罪魁祸首的模样。「后悔又怎么样,你已经有挽朝了!」林煜华看我欲言又止,而后果断选择说道:「挽朝,抱歉。」后来,我穿着宽松孕妇装,在港圈大佬的陪同下产检的照片上了热搜。林煜华却疯了。将带领读者穿越时空,沉浸在这个令人神往的世界中。
第三章
我一直觉得小说里的总裁为了一个多年未见的白月光抛弃陪伴身边好几年的伴侣是很狗血、很离谱的事情。
所以我很少看那种言情小说,因为我很容易把自己带入到被轻易抛弃的女二。
现在这种狗血剧情降临到我身上,我不禁怀疑自己生活多年的世界是一本三流言情小说。
年会怎么结束的我不知道,在林煜华求婚一样邀请郑霜月进入自己公司后,我便浑浑沌沌的离开。
我以为我会难过的大哭一夜,或者至少夺命连环call林煜华,哭诉自己这么多年的付出都喂了狗。
或者强硬一点,像一个大女主一样冷静分析自己的局势,然后跳槽到其他公司,努力变成超级影后,再回去打林煜华脸。
但我只是窝囊的去沙县小吃买了十份馄饨,一边流泪一边喝着馄饨汤。
当然,我不是突然失心疯了,我喜欢在情绪低迷的时候喝馄饨汤,这是连我父母都不知道的小癖好。
我和林煜华是高一认识的,当时是班级大扫除,恰巧那天我来姨妈,浑身疼到发冷,本想请假回宿舍休息,却怕被人以为是为了偷懒,于是忍着痛劳动。
当我拎着一桶水从走廊踉踉跄跄走到教室的时候,脚下被一块不知道哪个缺心眼丢的抹布滑到了,连人带桶仰翻到地上,好死不死的是姨妈还漏了,冷水把我的下半身来了个透心凉,丝丝殷红正不妙地在我身下蔓延开来。
这幅窘状要是被别人看见,我未来三年的高中生活估计没脸抬头做人了。
我手忙脚乱的想爬起来,但是地板太滑了,导致我像一只蛤蟆一样在地上打滑着,一时间站不起身。
周围已经出现了一些哄笑声,也有善意的声音问我有没有事,上前一起来拉住我,只是我已经尴尬得想翻过走廊栏杆直接跳下去了。
林煜华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他一边喊着「别笑了别笑了」一边脱下自己的外套向我小跑来。这是我第二次见到林煜华,此前只在新生代表大会上遥遥望见他一眼,他站在主席台上款款而谈。
和所有少女漫男主一样,他出现在女角色尴尬的时机,然后为她解围。
只是这个玛丽苏的念头只出来一瞬,下一刻林煜华就踩到刚刚滑倒我的抹布,也和我一样摔个四脚朝天,折腾着在打滑的地面爬不起来。
他狼狈的和我对视,我们愣了一会儿,相互放声大笑起来,周围的同学也都跟着一起哄笑。
尴尬消失了。
那天大扫除我和林煜华还是翘掉了,因为随后赶来的老师看我们浑身湿得和水鬼一样,勒令我们两个滚回去换衣服,我和林煜华回宿舍换好衣服后,他提议别回去受苦了,于是我们慢悠悠在学生街转着,林煜华带我进了一个巷子里的沙县小吃,点了两碗馄饨。
「我很喜欢这,只要翘课我都来这,可以一边慢慢喝汤一边打游戏,而且这里偏,不怕老师抓到。」
我小口喝着汤,少年笑着讲着自己的琐事,看着眼前的少年被门外渗进来的阳光撒上一圈轮廓,心跳人生中第一次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