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让我们五岁的女儿捐肝,只为救他初恋的女儿。后来女儿诱发肝衰竭,死在手术台上。那天,他宴请全科室好友,庆祝初恋女儿出院,重获新生。可他忘了,那天是女儿生日。她死在她出生那天,再也不会有新生了。
主人公叫陆铭林洛的书名叫《逼女儿捐肝而死,渣男陪葬了》,是作者金钱爆写的一本都市生活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老公让我们五岁的女儿捐肝,只为救他初恋的女儿。后来女儿诱发肝衰竭,死在手术台上。那天,他宴请全科室好友,庆祝初恋女儿出院,重获新生。可他忘了,那天是女儿生日。她死在她出生那天,再也不会有新生了。...
陆铭脸色古怪,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不用。”
“为什么不用?我和绵绵血型相同,大概率可以…”
“我给你们配过,配不上。”
“什么?”听到这句话,我大脑仿佛宕机,可仍凭我搅破脑汁都想不出来,我什么时候和雪儿配过型。
对,还有绵绵,陆铭说配型成功,他什么时候带绵绵配型的?
“上次你们做全身检查,我顺手测了一下。”
顺手?
上次全身检查,还是在三个月前,雪儿病情刚开始恶化,尚在可控范围内,有医生提出换肝治疗的方案,不过被否了,只做为病情继续恶化后的备选项。
原来早在那个时候,陆铭就已经做出选择,打算为了周妍牺牲我们母女吗?
一股寒意在心口涌出,一路流到尾椎骨。
泪水不受控制漫上眼帘,我后退一步,不可思议地看着陆铭,一颗心像是被人狠狠撕成两半,在胸腔搅动,连呼吸都是痛的。
悲痛,戒备,还有恨,无数情绪交织,冲击着我的大脑。
一遍一遍提醒我,我过去的所谓坚持,就是个笑话!
看着我,陆铭眼中闪过一抹受伤,脸色复杂,欲言又止。
最终他抿了抿唇,什么都没说。
倒是周妍站出来维护:
“你不要怪陆铭哥,是我太害怕了,怕雪儿万一真的病情恶化找不到肝源,没办法进一步治疗,所以找陆铭哥要求配型,可惜我和雪儿血型不配。”
“也是在那时,我无意间看到你们的检查报告,得知你们和雪儿血型相同,提了一嘴。”
面上可怜兮兮的,看起来倒是无辜。
可她躲在陆铭身后,看我的目光满是挑衅。
仿佛是在说,我就是故意的,就算你知道了,又能奈我何?
我一时气结,愤怒冲破大脑,想也不想一巴掌打过去。
“够了!”陆铭抓住我的手,阻止我打周妍,眼中的失望刺痛我,“做决定的是我,你怪小妍干什么?”
“要不是我做了配型,现在雪儿只能躺在病床上等死,连挽回的希望都没有。”
真是可笑。
我在痛心陆铭的背叛,心痛他的选择,而他竟然在…庆幸?
他庆幸雪儿有活下来的希望,代价只是绵绵的一块肝而已。
亲生女儿的一块肝,比不上情人的一滴泪吗?
陆铭力道大,手腕在他手里被攥得通红,我却像感觉不到一样,只是麻木地看着他。
十年感情的爱人,骨肉相连的亲生女儿,我们本该是至亲,他把我们当成什么了?
陆铭像是被烫到一样,躲开我的视线,不经意看到我手腕上的红,脸色不自然。
他松开我的手,语气也软了。
“总之肝源我还在找,你和雪儿配不上型,先回去吧。”
我笑了,笑中带泪:“好啊,我走。”
我对陆铭已经不抱希望。
只愿我们不复相见。
我带绵绵走了。
既然在本地会被陆铭找到,会被他堵在幼儿园门口,那我们就走,离开这里。
我给绵绵请了长假,回乡下了。
爷爷奶奶在乡下,他们都是将近八十岁的人了,不过身体还算硬朗。
我曾想过把他们接到家里颐养天年,是他们说故土难离,不适应大城市生活,不肯走,我只能常带绵绵过来看望。
乡下有山有水,一派田园风光。
绵绵每天跟着两位老人,拔草、喂鸡、追大鹅,好不快乐。
正是招猫逗狗的年纪,过去陆铭有职业洁癖,不喜欢猫猫狗狗,家里也没养过,在这里总算解放天性,之前那些烦恼似乎早就忘了。
我也能暂时抛开那些烦心事,融入大自然。
一周后,我们刚从地里赶着大鹅回来,远远地便看到陆铭等在家门口,穿着白衬衫,拎着行李箱,风尘仆仆的,眉宇间多了几抹疲倦,看起来更添沧桑。
但他身量高,长得也好,即便如此也不见颓唐,反倒显出成熟男人的魅力。
不过…陆铭不是最讨厌白衬衫吗?
白衬衫是我个人喜好,而他说每天工作面对的全是白,回家后不想再看,我给他买过几次白衬衫他都没穿过,后来我也不给他买了,这次怎么穿上了?
仔细一看,他身上穿的这件衬衫好像是我三年前买的,搁置很久了,也不知他怎么翻出来的。
见我看他,他不自然地扯扯衬衫。
“你带着绵绵一走了之,连电话也不接,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这里。”
话中似乎还有一丝委屈。
爷爷奶奶对视一眼,带着绵绵走了,走前警告陆铭:
“洛洛这段时间不开心,不知道你们出了什么问题,但你要是敢欺负洛洛,我们豁出一把老骨头也要把洛洛和绵绵带走。”
我没想过陆铭会来,但我对他早已死心。
“一个月时间快到了,你不在医院守着周妍母女,过来找我们干什么?”
“前段时间一直忙,一家人很久没有在一起过,我请了长假,好好陪陪你们。”
说什么陪,不还是为了劝我捐绵绵的肝?
我掩住眼底苦涩,勾唇笑得讥讽:“唯一的可用肝源呢,怪不得千里寻女,你好棒啊,为了挖亲生女儿的肝,特意请了长假,牺牲好大呢。”
陆铭目光痛苦:“洛洛你别这么说。”
我不听,催他快走,说这里不欢迎他。
可他不仅没走,反而住了下来。
每天早上,他和绵绵跟在两位老人家后面,喂鸡喂鸭喂鹅,下地除草,池塘捞鱼,不管什么都干,绵绵也整天围着他,‘爸爸、爸爸’地叫个不停。
那双用来握手术刀的手,干起农活来竟也不含糊。
他不再提周妍,也不说给周雪儿捐肝的事,每天只围着我们转。
哪怕我不给他好脸色,他还是把我照顾得处处周到,在这个家如鱼得水,连原本对他有意见的二老,也逐渐对他喜笑颜开。
除了这些,他还亲自烧火,动手做饭。
坐在灶台旁,他拉着风箱,说起当年。
“小时候家里穷,买不起学校的饭,我就每天带两个冷馒头上学,中午泡在热水里吃,把省下的钱用来买学习资料。”
“后来好不容易家里好过一点,爸却生了病,他怕花钱不打算治,我想退学出去挣钱,他把我骂了一顿,逼我发誓一定要读书,出人头地。”
“当天晚上…他就喝农药了。”
“他说他的病治不好,不如留给我去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