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是他看着长大的,我都要当爷爷了,可他看起来还这么年轻,真让人羡慕。”他是如何来到这里的,已经记不清了,因为他已经多活了许多年。从知道可以长生不死那一刻,他便释然了,每天抓抓药,开开方,治治病,救救人,功德无量,已经很快乐了!至于复仇与否……他想,三千年都过去了,仇人的坟头草都有他高了
小说主人公是冷无香李狗蛋的小说叫做《我已无敌铸长生》,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封侯书生倾心创作的一本穿越重生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我可是他看着长大的,我都要当爷爷了,可他看起来还这么年轻,真让人羡慕。”他是如何来到这里的,已经记不清了,因为他已经多活了许多年。从知道可以长生不死那一刻,他便释然了,每天抓抓药,开开方,治治病,救救人,功德无量,已经很快乐了!至于复仇与否……他想,三千年都过去了,仇人的坟头草都有他高了...
从药房搬出案台、铡药刀和十几个中号簸箕,冷无香抓起一根当归细细切了起来。
切好的当归片全部落入案台下面的簸箕,不一会儿就装了一簸箕。
将其摊开,放在一旁晾晒,冷无香继续切当归。
当八十斤当归切完,秋季的天色已经微微泛黑,调皮的星星开始眨眼睛。
冷无香将半干的当归片收进烘干室,点上炭火,今日的工作便完成了。
过去三十年,他几乎每天都是这么过的,单调却也满足。
主要是寿命无边无际,不需要着急争取追逐,便更能体会生活的小美好。
洗了把手,冷无香从柜子里找出两坛黄酒,锁上门,溜达着来到村长家。
“李大爷,吃了没?”
抬头一瞧是冷无香,村长咧开大嘴笑道:
“还没,你大娘才进的厨房。”
“那正好,晚饭算我一个,我拿了两坛酒,咱们喝点。”
“好嘞。”
不多时,饭菜做好。
村长先请冷无香上座。
然后才带着全家二十几口人分两桌坐下。
冷无香今年五十岁,村长只比他大十四岁,却已经当上太爷爷,并即将迎来玄孙。
冷无香比村长的三个儿子略大一些,看起来却像是他们孙儿辈。
吃饭期间,村长家几个情窦初开的大姑娘频频偷瞄冷无香。
酒过三巡,冷无香他们都有些醉意。
女眷孩子则早就吃完下桌了。
擦了擦嘴,一生朴素的村长情不自禁嘚瑟起来:
“无香,你都不知道我这些天有多高兴。你也听说了吧?
一个月前,我带着二曾孙坤坤去看在县城里读书的大曾孙,无意中遇见仙人,坤坤被仙人看重,收去做了徒弟。
再过几年,我们家也有仙人了,等坤坤学成归来,我们全家,不,全村都要飞黄腾达。
坤坤那孩子是你看着长大的,原先我还想拜托你收他做个徒弟,如今看来是不用了。
到时我让他送你两颗仙丹,你也好对比下跟你自己搓的丸子有什么区别。”
冷无香一脸惊讶:
“真有仙人?我以为村里人乱说的,一直没往心里去。”
“嘿,坤坤的师父临走时还给了我一百两银子,让我们好好过日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