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洁+二嫁+养娃日常+真假千金]窝囊了一辈子的文青临死才知道,她不仅被江家人篡夺了三十年真千金的身份,从她出生开始,江家人就算计好她的一生,步步诱哄,引她入局:真假千金、未婚先孕......文青在江家做牛做马,视仇人的儿子为心头肉,亲生女儿却不知所踪,甚至不在人世。重活一世,老实妇女化身暴力女王,...
主角叫文青沈知诚江炳权的小说是《重生八零,二嫁最猛糙汉》,本小说的作者是秋雨漫漫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双洁+二嫁+养娃日常+真假千金]窝囊了一辈子的文青临死才知道,她不仅被江家人篡夺了三十年真千金的身份,从她出生开始,江家人就算计好她的一生,步步诱哄,引她入局:真假千金、未婚先孕......文青在江家做牛做马,视仇人的儿子为心头肉,亲生女儿却不知所踪,甚至不在人世。重活一世,老实妇女化身暴力女王,......
第12章
“死**手里有钱,你尽管夸大了病情,狠狠宰她一顿。”
这是徐国胜来之前,肖淑芳交代他的话。
怎么听着不妙啊。
“文青,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尤其你现在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万一有个好歹的话......”
徐国胜苦口婆心劝道,像一个慈爱的长辈关心道,“我看你也不容易,药你先拿着吃,回头身体好了,你再把钱给我。”
面对如此大爱无私的大夫,要不是文青遇到莫少华,得知这是致命的药,估计这会儿,她早就感恩涕零接受了。
“我没钱......”她脸色纠结,喃喃自语道,“算了,等我有钱再去大医院看看吧。”
见她有些动心,却迟迟不肯掏钱,徐胜国紧绷的脸现出一丝裂缝,露出吃“翔”的表情,咬咬牙,憋屈道:“行了,我跟你也是有缘的,不想你年纪轻轻的就丢了性命,这些药就送给你吃吧。”
说完,他从公文包里掏出四袋中药,强塞到文青的手里。
生怕文青怀疑他的动机不纯,又叮嘱道:“文青,等你身体好了,也有钱了,一定要记得我的好。”——才怪呢。
文青见她不接受他就誓不罢休的样子,勉为其难地收下了,还违心地说了一句:“徐大夫,你真是好人。”
见她拿了药,徐胜国松了一口气,心想着:等你吃了药,到阴间再感激我吧。
“好了,我也该走了。”他摘下帽子道,佝着腰,显得身体更佝偻了。
文青知道他急着去向肖淑芳邀功去了。
想起徐胜国与肖淑芳那隐晦的关系,前世公公江国民去世后,肖淑芳就顺理成章地跟徐胜国住在一起了。
“徐叔,我家婆婆在家时常念叨你的好呢。”文青勾勾唇,眼里闪着一丝怂恿的笑容道,“她还说你是面冷心热的好男人。”
“真的?”徐胜国意外道,脸上露出枯木逢春一般的笑容道。
文青转过身,将眼底的冷意掩去,淡声道:“自然是真的,我婆婆这人,总是喜欢将心事藏起来。”
说完,她走了进去。
徐胜国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地在地上走来走去,立即急不可迫地朝江家走去了。
等他走后,文青拿着布袋子装了一包中药,径直来到平安巷八十八号。
莫大夫不在家。
文青打算离开时,却看到早上送小女孩上学的中年妇人,她此时坐在滕椅上,正畅意地嗑着瓜子,享受着初冬阳光的照耀。
“秋婶,你侄子有本事,接你来享福。”旁边有妇人打趣道,“他条件也不差,你张罗着给他找个伴呗。”
妇人脸上的笑容越发得意,显摆道:“他是个孤儿,我们老沈家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他没空相亲,刚刚回来又脚不沾地走了......”
文青听着她大言不惭的话,想着她对小女孩粗鲁的对待,心里一阵不适。
回到出租屋后,文青煮了一碗鸡蛋羹吃后,又去加工厂拿了一袋子小灯饰回来加工。
一路上想着今后的打算,先养好身体,在家做一些手工,同时打听女儿的下落。
文青有高中学历,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高文凭的了。
她上辈子为了养家糊口,照顾家人,一直陆陆续续地打着零工,不是做月嫂就是做保姆,等她四十岁时,在当地的家政公司已经有一定的名气。
2005年以前没有“月嫂”一词和“月嫂职业”的说法,是从家庭保姆和家庭护理员转变而来。
八十年代的家政公司是不规范的。
文青想着这倒是一个新风口,可以深耕一番。
“**,你敢打大牛,还不给他饭吃。老子这次非要打断你的腿,让你长长记性!”
文青正想得入神时,前面传来一道阴恻恻的声音,江炳权如鬼魅一般,带着两个小混混出现在眼前。
他本来就长得矮小,一脸猥琐相,右脸又涂满药膏,仔细一看,就像是从哪里逃出来的麻风病人。
“江炳权,我跟你再无瓜葛,让开!”文青看到他时,没有丝毫的害怕,反而勾起心里的新仇旧恨,怒喝道,“否则,我就要报警了!”
江炳权中看不中用,可一对三,她没有把握打赢,嘴里说着狠话,却不动声色地往后退去。
谁知,江炳权早料到她想逃跑,让一个小混混堵住去路。
“文青,你毁我容,害得我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老子要让你感受一下......”江炳权从怀里掏出小刀晃动两下,恶狠狠地盯着文青的脸道。
几日不见,**变得好看了。
“江炳权,一切都是你自找的。”文青眯着眼道。
前世她被江炳权毁容后,不仅患上严重的抑郁症,还一度想自杀。养父省吃俭用,又偷偷买血给她凑够手术费,文青去美容院做激光治疗,但是效果甚微,新长出来的皮肤是粉白色的,总有一种割裂感。
幸好她生命中遇到了许多善良的主顾,他们并没有因为她丑而嫌弃她,而且还教会她许多本事。文青也凭着家政技术过硬,服务态度好,在行内口碑相传,如获新生。
江炳权的伤口更大,就算再过十几年的医疗美容,他也恢复不到原来的样子。
文青撒腿就跑,误打误撞跑进一条小巷子。
没想到这是一条死胡同,江炳权带着人堵住去路。
“你们把她捉住,老子要在她的脸上画一个乌龟王八蛋,回头让你们爽一下。”江炳权的目光从文青的脸巡逡到她纤瘦的身材上,不怀好意道,“我都没碰过她,便宜你们了......”
你没碰过她,孩子从哪里来的?小混混们内心不解道。
这时,有人没头没脑说了一句:“我记得她,那天夜上就是沈知诚把她抱走的......”
地痞流氓沈知诚?
这一带的小混混都在他手里吃过亏,江炳权刚出狱不久,虽没见过,也略有耳闻。
文青认出说话的小混混就是抢她钱的陆二狗,当下怕吃亏,只能违心地把沈知诚的名字拿出来当挡箭牌道:“对,我是沈知诚的朋友,你们敢碰我一下,他不会放过你们的!”
“**,你敢瞒着我勾引男人!”
江炳权关注的重点不是文青为何认识沈知诚,而是她给自己戴绿帽了。
他脑子一热,挥起刀子就要捅向她!
文青急得避开了,左手臂被刮了一道伤口,一道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
她吃痛,急忙拿右手按住伤口,警告江炳权道,“江炳权,我跟你早不是夫妻了!”
“我要你死!”江炳权舔了舔刀上的血,面容狰狞,再次扑向文青。
文青眼里闪过愤怒,揪准时机,冷不防地握住他的手,拿头重重地砸向他受伤的脸!
“江炳权,我就算是死,也要拉着你下地狱!”
文青额头上沾染了血与药膏的液体,像个女疯批一样,阴冷笑道。
“你们还愣着做什么,把她捉住!”
江炳权痛得哇哇大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