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是小小炮灰,无意间穿越魔界。在此地界,人妖共存,天地混沌,而我是扒皮司的扒手。想在这个乱成一锅粥的世界生存,只能暗自在这个司里发育。但天助我也,穿越过来的我获得了融合心脏,只要斩妖除魔就能获得他们的记忆和能力。从此我白天是扒手,晚上在各地获取技能猥琐发育~直到多年后,连天降诸神都不是我的对手~
最具潜力佳作《人妖混杂,我只想在公司摆烂发育》,赶紧阅读不要错过好文!小说主人公有马六雷鹏,也是实力作者不吃饭的沓子精心编写完成的。这本小说以其精彩的剧情和生动的人物形象,获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与推崇。我本是小小炮灰,无意间穿越魔界。在此地界,人妖共存,天地混沌,而我是扒皮司的扒手。想在这个乱成一锅粥的世界生存,只能暗自在这个司里发育。但天助我也,穿越过来的我获得了融合心脏,只要斩妖除魔就能获得他们的记忆和能力。从此我白天是扒手,晚上在各地获取技能猥琐发育~直到多年后,连天降诸神都不是我的对手~
关上石门,马六推着板车,将蚁妖卸至石室中央。
摆上贡品,点了三炷香,静静等候。
待到香火燃尽,没有意外,才用精钢锁链将霸王蚁倒吊起来。
挖脑,放血,锯下六条蚁腿……
屠宰妖魔是个体力活儿,尤其道行高深的那种。
躯壳坚硬,筋肉坚固,即便有特制的锋利刀具,也需消耗很大的力气。
而且妖魔的血液,血腥气冲天,马六用浸湿的帕子紧捂鼻子,依旧被熏得鼻腔酸麻,双目流泪。
不过,条件虽艰苦,好处却不少。
不然只凭他自己,去哪找那么多妖魔尸体?
哼哧哼哧干了几个时辰,马六汗流浃背,干脆脱下棉袍,光膀子抡刀破壳。
直至把活儿干得差不多了,他才将手搭在尸体上,一股热流自心脏涌出,缓缓吸收起蚁妖的气血。
记忆涌入脑海,马六如走马观花,看完了霸王蚁的一生。
世上妖魔,崇尚暴力者居多。
当然也有一小部分,向往花花世界,喜欢人族有秩序的生活,还喜爱读书,让自己脱离野蛮,变得彬彬有礼。
按照霸王蚁的想法——
妖生悠长,重在体验。
否则匆匆百年而过,回首往昔,除去那些刻骨铭心的记忆,又能忆起多少往事?
妖生不怕大风大浪,只怕这一生太过平淡,往日岁月一片空白,走不出风采。
于是,霸王蚁修成入道境,小有成就之后,便毅然下山,投身红尘,拜了一位老夫子为师。
初从文,十年不中,熬死了夫子。
后从武,在乡试中射穿靶心,因靶上无箭,惨遭淘汰。
又回乡务农,培养灵草,一年大旱,二年水灾,三年飞蝗入境,颗粒无收。
无奈入城务工,遭拖欠工薪两年之久。
告之无门,生活困顿,只得自甘堕落,当了士农工商最末尾的商人。
经商五年,遇偷,遇抢,遇骗,赔光老本,负债累累。
此时霸王蚁才惊觉,想要出人头地,必须打破常规,能发财的买卖,都在律法上。
遂投机倒把,涉足黑道,终得横财。
不想。
先遭县令破家,又遭府尹灭门,亲友家奴尽数死绝。
霸王蚁愤怒,仰天长啸世道不公。
先屠县衙,后灭府尹,杀了个血流成河。
最终惊动辑妖衙门,死于绝世高手箭下。
……
看完了霸王蚁的记忆,马六面孔抽搐。
“多么朴实无华的一生。”
这厮看似很惨,实则全是劳苦大众一辈子的写照。
上进无门,努力无用,一腔热血抵不过现实。
如果自己没有穿越而来,只怕也与霸王蚁差不多。
躺平了,没有上进心,甘当牛马,挣的钱还能管个温饱。
若心怀大志,走正路必没有出头之日,走歪路难逃牢狱之灾。
又点了三炷香,给霸王蚁敬上,倒不是怜悯他一生凄惨,而是佩服他在人族社会死磕的勇气,以及屡败屡战的斗志。
这一回,马六依旧手下留情,只吸了两口气血,免得被雷鹏看出端倪。
一口吃成胖子,必遭人惦记。
只有细水长流,才能猥琐发育。
片刻后,石门被推开,雷鹏呼呼喘气的高大身躯走进来,怒瞪马六道:
“你小子,差点害死我。”
马某人装作无辜模样:
“属下也是今早才晓得那滴金血这么厉害。”
霸王蚁煞气浓烈,石室里本该阴气森森,如今依旧温暖,仿若净土。
“本校尉已将驴妖的脑浆灌了回去,至于谁吃了那颗驴心……便让他自求多福吧。”
雷鹏打量着蚁妖,啧啧称奇道:
“你小子还真将这霸王蚁给解了?”
“……”马六心说不是你放在门口让我解的吗?
雷鹏说道:
“此妖我本准备送去九号扒房,来你这里只是想给你条蚁腿,先让你练练手。”
“我谢谢您的好意。”
马六捂嘴咳嗽两声,先将一个陶罐端上板车,再将蚁妖的肉压在上面,盖住陶罐,这才清扫起地上的血迹。
雷鹏深深看了他一眼,拿起一块蚁肉掂了掂分量,丢在石桌上,推着板车离去。
“雷校尉慢走。”
关上沉重石门,马六打了一趟拳,驱散蚁妖怨气,身心通明,这才查看起自身情况。
霸王蚁的记忆中没有修炼功法,全因吃了山中异果,长年吸收日月精华,才能通灵成妖。
这家伙气血雄厚程度,比驴妖强横十倍不止。
刚刚吸的那几口气血,足以让马六的肺病大大缓和。
而这回屠宰霸王蚁,真正厉害的地方,在于……
只见他轻轻按住那团蚁妖肉,心脏一股热流顺着手臂冲出,掠夺完肉团中的能量,又回流至心脏。
霎时间,马六只觉浑身充满难以言喻的力量。
双拳一攥,手臂立时肌肉暴突,青筋虬结,宛如一条条钢筋缠绕,像是蕴含着徒手搬山的伟力。
一指点下。
“噗!”
坚硬的石桌出现一个指洞,厚有两寸,上下通透。
再隔空朝远处用力一指。
“哧——”
一道高度凝聚的尖锐指劲,势大力沉,似子弹般划破空气。
马六没有修炼过一阳指之类的功夫,这一指全凭蛮力。
就连之前觉得很沉重的石锥,如今落在他手里,也完全感觉不到重量,犹如一根小牙签。
用力一握,这柄古老奇石特制的石锥,立时出现手掌纹络。
“力之极尽,果然名不虚传。”
拥有了霸王蚁的力量天赋,一时兴起,试完了威力,还得想法子善后。
马六双手箍住石锥,运转内力,奋力撸起了锥子。
石桌上的洞,可以用石锥凿出来的解释。
可锥子上的手印,非得想办法抹去,才不会暴露秘密。
“簌簌簌……”
石粉洋洋洒洒落下,直让马六双臂酸痛,掌心都磨破了,才把石锥撸小了一号。
将各种工具收起,墙角的沙漏已流了大半,忙忙碌碌又一天,雷鹏也推着钢车来收妖魔废料。
“马六,今晚你收拾东西,搬至十一号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