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北酌爱锦西,止于唇齿,掩于岁月。君北酌,帝国第一将领,权势滔天,清冷矜贵,风华绝代。在他的世界里,只有两件事情最重要,一是锦西喜欢的,二是锦西让他做的,他的这份爱,深入骨髓。重生后,锦西的人生信念:撩君北酌,扑倒君北酌!包养君北酌!被扑的浑身火热的君五爷终于爆发,把整天撩妹浪到飞起的小家伙绑回家里,摁在床上。锦西眨了眨漆黑的大眼睛,捂住小胸脯,“五、五爷,你想做什么?”君五爷欺身而上,声线蛊惑,“养熟了,开饭。”【女主行走的情话机,男强女强,身心干净,甜炸!】
主角是季瑾歌墨夜辰的小说叫《重生17,五爷独宠娇妻》,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初酒君写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君北酌爱锦西,止于唇齿,掩于岁月。君北酌,帝国第一将领,权势滔天,清冷矜贵,风华绝代。在他的世界里,只有两件事情最重要,一是锦西喜欢的,二是锦西让他做的,他的这份爱,深入骨髓。重生后,锦西的人生信念:撩君北酌,扑倒君北酌!包养君北酌!被扑的浑身火热的君五爷终于爆发,把整天撩妹浪到飞起的小家伙绑回家里,摁在床上。锦西眨了眨漆黑的大眼睛,捂住小胸脯,“五、五爷,你想做什么?”君五爷欺身而上,声线蛊惑,“养熟了,开饭。”【女主行走的情话机,男强女强,身心干净,甜炸!】...
林妈觉得十分的有道理,“也是,这么多年,五爷确实就像是宠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宠着小西小姐,肯定不愿意早早的把小西小姐嫁出去。”
刚走到门口的君北酌听到而后的谈论声,脚步都有些不稳。
心底里不悦的感觉更加的浓烈起来。
他从来没有拿锦西当过女儿。
——
锦西和顾墨坐在车里,她掏出书包里准备好的小单词本,不理会顾墨瞠目结舌的眼神,开始自顾自的背起单词。
她现在十七岁,上高三,最重要的一年。
锦西的这一届高三,高考最新政策改革还没有开始,依旧分了文理科。
当时,因为她讨厌教政治的老师,于是就选了理科。
前面她荒废的时间太长了,想要快速的把漏掉的知识点不上来,就必须抓紧每一分每一秒。
而对她来说,英语是提分最快的一门。
因为她本身的语感就十分好,只要多多积累一些单词,就很容易能把成绩提上去。
至于对她而言最难的物理和化学,到时候就去找君北酌好了。
有他在,锦西一点都不担心。
顾墨看着正在背单词的锦西,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一样,他指着锦西手中的单词小本,“**!这、这特么的是什么东西?锦西,你是不是脑子被烧坏了?”
锦西白了顾墨一眼,然后用极其严肃的继续看着单词,“balance,b、a、l……你脑子才烧坏了!我这叫痛改前非、弃恶从善、迷途知返、浪子回头!你懂个鬼鬼?”
顾墨吞了口口水,傻眼的看着锦西,半晌,才缓缓的张开嘴,“你什么时候这么有文化了?竟然一口气说出这么多的成语!”
锦西:“……”
她觉得自己跟顾墨时间长了,肯定会拉低智商。
到达学校的时候,时间还早,学校里没几个人。
锦西和顾墨一起走到教室里。
他们俩在一个班里,帝都大学附属中学最差的班级,全年级的吊车尾向来出现在他们班。
高三(22)班是全校老师最头疼的一个班级,因为这个班里的几乎都是帝都一些权贵家族硬塞进来的富家子弟,学习差到不忍直视的那种。
也有一些混社会的小混子,天天不学习只知道喊打喊杀的那种。
锦西作为高三(22)班的混世小魔王,在里面的威严也是实打实的。
因为她顽劣成性,嚣张跋扈,再加上身后有帝都最厉害的君五爷做靠山,几乎没有人敢招惹她。
但是,锦西既然下定了决心要改头换面,那就一定不能再继续待在22班,她必须要转进最好的班里,这样子才能接受最好的教育,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目标进发。
锦西和顾墨到的时候,22班没有几个人。
窗边最后一排,是锦西和顾墨的座位。
在锦西的前面,是一个长着小圆脸、不经常开口说话的女孩。
貌似是叫李玥。
前段时间,锦西还调戏了人家一次,对人家的心理产生了浓烈的阴影。
锦西看了一眼顾墨,低声问道,“身上有没有带糖?”
顾墨有一个被锦西养成的好习惯,那就是随身带着橘子味的棒棒糖。
锦西喜欢吃橘子味的棒棒糖,但仅限于橘子味,其他味道,一概不沾。
顾墨在口袋里掏了掏,就拿出了一个橘黄色包装的棒棒糖,“给。”
拿到棒棒糖之后,锦西走到前座的女生面前,把糖放在她的桌子上,声线压低,“不好意思,前几日对你造成的伤害我感到很抱歉,如果一根棒棒糖不够的话,我可以请你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