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伴七年,老公滴酒不沾。却在知道他白月光即将回国的那一天,喝的酩酊大醉。我细心照顾他到天明,等来的是他醒后平静的的要求:「繁星,我们补办个婚礼吧。」我知道,这是他刺激她出现的办法。我笑着答应了,只是这次婚礼,向来百依百顺的我却没有出现,我失约了。
主角是繁星褚沉的小说叫《失约的婚礼,最后的告别》,它的作者是桃花写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相伴七年,老公滴酒不沾。却在知道他白月光即将回国的那一天,喝的酩酊大醉。我细心照顾他到天明,等来的是他醒后平静的的要求:「繁星,我们补办个婚礼吧。」我知道,这是他刺激她出现的办法。我笑着答应了,只是这次婚礼,向来百依百顺的我却没有出现,我失约了。...
第一章
相伴七年,老公滴酒不沾。
却在知道他白月光即将回国的那一天,喝的酩酊大醉。
我细心照顾他到天明,等来的是他醒后平静的的要求:「繁星,我们补办个婚礼吧。」
我知道,这是他**她出现的办法。
我笑着答应了,只是这次婚礼,向来百依百顺的我却没有出现,我失约了。
深夜,褚沉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钟。
一向不爱喝酒的他,满身酒气,酩酊大醉。
打开门的一瞬间,褚沉就向着我的方向倒来,眼神迷蒙,带着丝不易察觉的哀痛。
我赶紧伸手将人接住放在沙发上,下意识有些无奈不满的轻声抱怨起来。
「怎么喝了这么多酒?你肝脏不好,喝多了酒容易代谢不出去,我不是叮嘱过你要……」
絮絮叨叨的念叨声,在褚沉呓语呢喃的几个字里,被彻底抹杀。
我听得清清楚楚。
他在酒气和梦里,如痴似念,唤着那人的名字。
「兰玫……」
只肖一瞬,将我七年来所有的防备全部击碎。
兰玫。
锅里煮着的解酒汤蔓延酸味,不像是醋。
像是我十八岁那年,从褚沉手里吃到的一颗梅子。
酸涩的青梅,锁住了二十五岁的我的咽喉。
咽不下去。
浮不上来。
褚沉不喜欢吃蓝莓。
他可以酒醉梦话出任何水果。
草莓,菠萝,哈密瓜,榴莲……
什么都行。
唯独不能是蓝莓,更不能是兰玫。
兰玫,是褚沉的小师妹,也是他藏在心里求而不得的白月光。
而我。
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翌日清晨,褚沉酒醒。
他试探性问我:「昨晚上,我没打呼噜吵到你吧?」
又看着我的脸色,安抚解释。
「本来没打算喝酒,但是部门里的同事一直在劝,盛情难却,加上我心里高兴,就多喝了两杯。」
说谎。
我心里一寒,萧瑟的寒凉蔓延上我的咽喉。
褚沉的习惯我都了解,甚至比他自己还要了解。
他在说谎。
第一句,他是想问,自己昨晚上有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
而第二句,避重就轻,转移话题,他在等我问他,为什么开心。
这样,就能将话题轻松换一个方向……
当我意识到我在想什么的时候,我的心尖抽搐了一下。
铺天盖地的酸疼席卷而来。
什么时候,我要像谈判专家一样,逐字逐句分析我枕边人的真实意图了呢?
这究竟是爱。
还是一场冰冷的辩论赛?
我意识到了不对劲,只是我麻木了舌尖,顺着他的意思发问。
「有什么可高兴的事情吗?你升职啦?」
褚沉笑了。
他笑的很柔和,一双淡琥珀色的眼睛看着你的时候,总有一种爱神降临的感觉。
我尤其喜欢他的眼睛。
他说:「当然是好事,我约了一家符合你审美的婚庆公司。」
「繁星,我们补办一个婚礼吧?」
「就在一个月后,好不哈?」
他在询问我。
但不是询问,而是肯定我会答应,那么笃定,就好像吃定我一般。
我笑了。
眼睛里带着泪水。
「好。」
「我等了好久,太久了。」
褚沉拂去我的眼泪,和我胸膛相贴,温暖的手心拍抚我的后背。
这个怀抱,无数次令我觉得安心。
可是,为什么是今天?
为什么是现在?
我的眼泪从眼窝里滑落,流到褚沉的肩头,晕开一片湿润。
如果褚沉昨天晚上,没有呼唤兰玫的名字,我会很开心。
如果我昨晚上查社交软件,没看到兰玫离婚回国的消息,我也会很开心。
如果不是我知道,昨天晚上,褚沉部门没有聚餐,我一定会欣喜迎接我等了许久的婚礼。
可偏偏为什么。
没有如果。
送褚沉上班去之后,我强忍着收拾起来的情绪,一瞬间崩塌。
这个家,是我和褚沉一点一滴装扮的。
茶几上的泥人偶,一个像我,一个像他。
是我们的恋爱一周年纪念礼物。
桌布,茶杯,花瓶,所有的东西,充满了生活的痕迹。
我对这个家太熟悉了,熟悉到多了什么东西,少了什么东西,我一眼就能发现。
是以,在从沙发缝里找到一部陌生且老旧的手机时,我颤抖着手,给它开了机。
运气很好。
没有密码。
运气很不好。
这是褚沉遗落的,并且,我从不知情还有这么一部手机的存在。
我十八岁的时候遇到褚沉。
他是我的学长,比我大五岁,读研,我大一,后来相知相许相爱,迄今为止,已经七年之久。
人说七年之痒,我以为我们是天作之合,却不成想,也敌不过白月光的杀伤力。
褚沉是不婚主义者。
我们没有结婚。
但我们所有的朋友,都以为我们是夫妻。
他说,婚姻是偏向男人的,他不想用婚姻束缚我。
即便不结婚,我们也可以在一起。
更何况,他是丁克。
他说,生育对女人的危害太大了,他不想看见心爱的女人,为了后代就留下一身病根。
我那时有多么感动,现在就有多么觉得心痛。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骗自己,我以为少年时期喜欢过的人,他早就放下了。
可是我错了。
少年时的喜欢,才是最纯粹而又浓烈的。
像是酒酿。
愈沉愈香。
不婚,是不想变成二婚。
不育,是想要和她的孩子。
一部承载了许多回忆的手机,在记事本的字里行间,透露着褚沉对兰玫的浓烈爱意。
时间线在不断推进。
从褚沉的十八岁。
到褚沉的二十五岁。
他对兰玫的爱,清晰可见。
但是很遗憾,我和褚沉在一起的时候,他二十三岁。
整整两年。
原来我爱的人,喜欢着另一个人吗?
我泪如雨下。
也许不是两年。
直到昨天,他心里装着的人,也还是兰玫。
一个月之后,就是我们的婚礼,但是,一个月后,也是兰玫公布在社交软件上的回归日期。
我像是个卑劣的小丑,在得知了她的存在以后,偷窥着她的生活。
整整三年,褚沉大概都没有我注意兰玫来得多。
简直可笑。
手机**突兀响起,把我从难熬的情绪里拉出来。
是谁……
我下意识站起,从沙发上起身时,却带倒了两个抱在一起的小泥人偶。
它们在地上摔得支离破碎,断裂的小手掉在我面前,像是在和我告别。
我怔然,又释然。
也好。
落叶归根,泥人复土。
一个月的时间,总该够我和这一切告别的了。
我给自己列了一个清单。
像是褚沉写过的「兰玫不喜欢的一百件小事」一样。
不同的是,我写下的标题是「新生倒计时30day」。
首要做的事情,我把已经碎裂的小泥人偶丢了。
以及,和我,和褚沉相关的一切东西。
不收拾的话还远远意识不到,一旦收拾起来,我才发现,这个家里几乎所有东西都和我的计划息息相关。
最终,在我的挑挑拣拣下,被丢掉的东西有三大包。
黑色的垃圾袋落入绿色垃圾桶中。
我远远的看着它们被清洁工装车,倒进垃圾车里,带着我的记忆呼啸而去。
很疼。
我是一个念旧的人,丢掉的东西不光是物件,更是我的心血。
家中空荡荡的,一切都变得无所适从。
我勉强打起精神,告诉自己:
许繁星,一切都结束了。
你,褚沉,还有你们可笑的爱情,早就已经提前走进了坟墓。
好女孩应该学会自爱。
请你好好爱自己。
删除和褚沉有关的一切其实很简单,只是魄力问题而已。
我喜欢保留我们恋爱时期的消息记录截图,他给我的每一件礼物都要拍照留念,他的爱好我都有记得,繁多的小事情写在记事本上。
某种程度上来说,我甚至不意外褚沉依旧爱着兰玫。
因为我们有着一样的习惯,我也如同他一样,爱着十八岁那年遇到的,在我生命里熠熠生辉的少年。
真是遗憾。
褚沉下班回家的时候,一点异样都没有。
——前提是我没有发现,他有些焦急的寻找那部手机,找到后如释重负藏起来的模样。
「怎么今天家里空荡荡的,以前的东西呢?」
褚沉稍显疑惑的问我。
他看起来并不伤心,仅仅只是疑惑,不解。
我的目光在他买来的西梅上一扫而过,酸涩不期然涌上心头。
「丢了,我们即将要迎接新生活了,所以我想换新。」
我回答的天衣无缝,褚沉随口应声,并不放在心上。
他刚才也只是随口一问而已吧。
在意的人,只有我一个。
「吃点水果吧,我记得你喜欢吃西梅。」他随口就转移了话题。
我顿了顿,婉拒。
「不了,我最近牙疼,吃不了酸的东西,尤其是酸梅。」
梅子和玫瑰我都讨厌。
褚沉唔了一声,「那我明天买点草莓。」
「这个季节的草莓应该挺甜的。」
又是莓。
为什么又是这样,就摆脱不了吗?!
我陡然发了脾气,情绪激动的大叫。
「不吃!我都说了我不吃!我什么水果都不吃!你听不懂吗?」
褚沉愣住了,他始终都是好脾气的模样,担忧的放下手里的工作走过来轻轻触碰抱住我。
「怎么了……繁星,你今天不太对劲,是工作压力太大了吗?」
我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一样,忽然冷静了。
褚沉就是这样的,他这么好,我才能无怨无悔的爱了他这么多年。
我忽然有些恨他,恨他保密工作做的不好。
要是他能骗得过我,该有多好。
「我没事,确实是工作不太顺利,抱歉老公,我不该对你发脾气。」我勉强笑了笑,回应褚沉的担忧。
心里的疼密密麻麻的。
我恨我自己爱他。
这天晚上,褚沉什么工作也没做。
他温柔的抱着我,安抚我睡觉,像往常每天我失眠时一样哼歌哄我。
只是在夜里,有眼泪浸透了我的心脏。
我在今天原谅自己一天,贪恋最后不属于我的温柔一次。
告别的第二天,把我们走过的每一条路都重新走一遍。
和往常的每一天一样,太阳依旧是从东边升起。
不同的是,过几天,是我们的婚礼日期。
更特殊的是,今天是兰玫回国的日子。
送褚沉上班出门之前,我问他:「老公,你要陪我散散步吗?」
褚沉有点为难:「这两天?最近公司加班,要不过几天我陪你出去散心?」
我笑了笑,上前两步给他整理领带,又推他出门。
「好啦,我就是随口问问你,快去上班吧,别迟到了。」
我的语调还是一如既往的轻快,褚沉摸摸我的头离开。
我目送他远去,表情一下子落了下来。
很苦涩。
重新走在熟悉街头时,我竟然有些恍惚。
时间荏苒,褚沉和我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长,我们一起散步的日子也越来越远,上一次一起走在这条路上,已经是大半年之前了。
「汪汪!」
路边白色的身影欢快的打着旋,朝我扑了过来。
一只白色的萨摩耶,素来有狗狗天使的称号,我下意识叫出了这只萨摩耶的名字:「耶耶?」
「旺旺~」耶耶毛茸茸大脑袋不断蹭我的腿,两只爪子还在往我身上扑。
好像是在说:好久不见!
它的主人半是抱怨半是欣喜的跟我说:「耶耶就是这样,见到好朋友就忍不住,宁宁妈妈,你们家宁宁最近怎么不出来?」
宁宁。
我心头一哽。
宁宁是我养的金毛,两个月之前老死了。
它走的太突然了,也走得很安详。
我强忍着眼眶酸涩道:「宁宁走了。」
「走了?去哪儿了……啊,不会是……对,对不起宁宁妈妈……」
我深呼吸一口气,打起精神谢谢她的挂念,告别了她和耶耶。
两个月前,我已经告别了宁宁,那只我从巴掌大小养到小腿高的小金毛,不用再经历一次生离死别。
熟悉的理发店,洗头发的是一对夫妻,说着不流利的普通话,招呼熟客,问我老公怎么没陪我一起来。
面包店新鲜的泡芙出炉,我坐在窗口,拒绝了问我要不要打包带回家的店员姐姐。
我本不爱甜食。
陶艺馆,商超,饰品店,人偶物,航天科技展,自助棋牌室……
最后,是我们的家。
太平淡了。
一切都很平淡,像是无趣白开水,和我这个人一样,只是天上繁多的星星,不起眼,不出奇,不如兰花清丽,也不如玫瑰妖灼。
平淡而又平凡的我,就连告别都平平无奇。
最后环顾一圈,我拉上那个跟了我七年的行李箱,合上门,安静离开。
我不是在给兰玫腾位置。
我不恨她。
我只是该走了。
离开有关褚沉的一切,离开本就不属于我的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