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栀当了十七年舔狗,婚礼上盛淮书却跟着初恋跑了。“你贱不贱啊?一个保姆生的女儿,还真以为我会娶你啊?”她终于死心,转头嫁给了盛淮书的小叔,顾之珩。原来在她追着盛淮书的那些年里,顾之珩也一直在等她。后来他们大婚,盛淮书却开始后悔了,哭着求她原谅。她淡淡摇头,坚定地牵着身旁人的手,一步一步走远。
主人公叫李栀顾之珩的小说叫做《他逃婚后,我嫁给了他小叔》,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巨富巨富巨富所编写的现代言情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李栀当了十七年舔狗,婚礼上盛淮书却跟着初恋跑了。“你贱不贱啊?一个保姆生的女儿,还真以为我会娶你啊?”她终于死心,转头嫁给了盛淮书的小叔,顾之珩。原来在她追着盛淮书的那些年里,顾之珩也一直在等她。后来他们大婚,盛淮书却开始后悔了,哭着求她原谅。她淡淡摇头,坚定地牵着身旁人的手,一步一步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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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被骂上热搜了,盛淮书跟我求婚那天,网上也骂声不止。
『就她也配?随便找个外围也比她强好吧?』
『给盛少灌了什么迷魂汤?不会是报了什么名媛班吧?』
我想让盛淮书为我说两句话,他却朝我发了好大的火:
“你怎么这么上不了台面?我盛家的脸面都被你丢尽了!”
我震惊地瞪大了双眼,喉咙发堵,半天说不出话。
眼泪在眼睛里打转,我哽咽道:“对不起。”
他气得胸腔起伏,暴力地踹翻一桌刚做好的菜。
他厌恶地扫了我一眼,十分不爽地摔门走了。
家里其他佣人站在不远处,指着我窃窃私语。
我局促地站在原地,脸色涨得通红。
那晚他喝醉了,让我去酒吧接他,到了才发现是恶作剧。
刚进门,就被一桶冰水兜头浇下。
那水凉得刺骨,我牙齿都在打颤。
一群公子哥指着我哈哈大笑,盛淮书坐在最中间,目光冷冽地看我。
似乎这是对我的一种惩罚。
我本来就没吃饭,有点低血糖,又恰好是第一天生理期,头昏欲裂差点让我栽下去。
看到地上逐渐晕开的血迹,其中有一个女生实在看不过去,送我去了医院。
直到今天,我才明白,原来盛家的声誉也没那么重要。
只是我不重要。
而在盛淮书心里,林诗薇比盛家声誉还重要。
我深吸一口气,起身把手里攥的戒指丢进了马桶里。
按下冲水键,它就跟十七年的感情一样,消失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