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哥,我们给你看场子啊!”有人不怕死地喊。戈煜眼神一厉:“皮痒了?”“嗷呜!”“不不,不不不!”一群想继续看戏的小混混想起往日被收拾得哭爹喊娘的惨状,顿时发出一声声夸张的叫唤,互相推搡着,嘻嘻哈哈、不情不愿地走了。
有很多书友最近在追一本叫做《重生当场被亲叶筱兮戈衍》的小说,这本小说是作者曙歌写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小说的内容还是很有看头的,比较不错,希望各位书友能够喜欢这本小说。“煜哥,我们给你看场子啊!”有人不怕死地喊。戈煜眼神一厉:“皮痒了?”“嗷呜!”“不不,不不不!”一群想继续看戏的小混混想起往日被收拾得哭爹喊娘的惨状,顿时发出一声声夸张的叫唤,互相推搡着,嘻嘻哈哈、不情不愿地走了。...
“亲了,亲了!”
“煜哥真男人,说上就上,绝不含糊!”
“我们多盯着点儿,别让不长眼的破坏了煜哥的好事!”
“哈哈!”
叶知秋在一片白光中飘荡了不知多久,突然眼前一黑,被一阵巨大的吸引力拉扯着往下坠。
紧接着五感回归身体,比一百只鸭子还聒噪的哄笑声冲进她耳中,她感觉自己正被人粗鲁用力地抱在怀中胡乱亲吻着,唇瓣发疼,柔嫩的脸颊上传来一阵阵被胡渣刮到刺痛感。
这一切真实得叫人觉得不可思议,甚至男人有力的双臂和他呼吸间浓郁的酒气都那么的清晰。
什么情况?
叶知秋睁开眼,对上男人那一双黝黑深沉的眼睛,在看清楚他那熟悉又陌生的眉眼之后,顿时愣了一愣。
这是……年轻时候的戈煜?
戈煜?!
叶知秋陡然瞪大眼睛,干净黑亮的杏眸中满是不可思议。
也许是她的目光太过强烈,男人停止了粗鲁的动作,离得稍微远了一点皱眉盯着她看,眼神又黑又亮还带着几分醉意,就像一头凶狼审视着自己爪下的猎物,不满她的反抗。
没等叶知秋混沌的脑子理清楚现在的情况,他忽然痞气十足地咧嘴笑了笑,又低头凑了下来,带着微微酒气的唇吐出几个字:“不准动。”
“真香。”
“真软。”
“还想亲!”
——最后的呢喃因为激烈的吻而消失在唇齿间,几不可闻。
叶知秋:“……”
她真没想到自己会重生,还重生到了这个节点:她十八岁,第一次跟戈煜碰面还被他轻薄的时候。
戈煜突然停下来,看现场版的小混混们不解其意,见他再一次放肆起来,小混混才们拍着大腿起哄,吹口哨,闹得更欢了。
叶知秋推了推戈煜没推开,这男人身高腿长又结实健美,简直跟熊一般。
她又羞又恼,伸手在他腰间狠狠掐了一把,疼得他倒抽一口冷气,这才后退一步放过她。
戈煜被酒精**脑子清醒了几分,傻眼了:“我……”
“他们太过分了,先让他们走。”叶知秋抿了抿唇,杏眸盈盈的仿佛浮着一层水雾,看上去委屈极了。
妈呀,把人弄哭了!
戈煜脑子一空,顾不上其他,赶紧冲那几个小混混挥了挥手,粗着嗓子吼:“滚,都给我滚!滚远点!”
这群**,见他犯浑也不知道拦着点,还瞎起哄!
真是欠揍!
……把人都赶走了,他被算账打耳光也不会那么没面子。
“煜哥,我们给你看场子啊!”有人不怕死地喊。
戈煜眼神一厉:“皮痒了?”
“嗷呜!”
“不不,不不不!”
一群想继续看戏的小混混想起往日被收拾得哭爹喊娘的惨状,顿时发出一声声夸张的叫唤,互相推搡着,嘻嘻哈哈、不情不愿地走了。
“戈煜?”
闲杂人等一走,叶知秋脸上委屈羞愤的表情立刻收了起来,唇角微翘,杏眸似笑非笑地看着面前的男人。这“收放自如”的一幕,看得戈煜一愣一愣的,觉得哪里不对。
还有,看来他果真是恶名远扬,原以为这人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没想到她居然认识他。
不过从女人那张被自己亲肿了的红唇中听到自己的名字,明明那么轻那么柔,戈煜却不觉得温柔多情,反倒身上窜起一阵鸡皮疙瘩。
叶知秋:“好亲吗?”
戈煜:“……”
“我看你亲得挺带劲的,很过瘾是吧?”
这人怎么说话这么直接呢?戈煜呼吸一滞,脑子里鬼使神差地回味着刚才的滋味,莫名有些口舌发干,干巴巴问道:“你,你想怎么样?”
想怎么样?
叶知秋想笑。
前世她和戈煜浪费了不少时间,彼此冷落多年,直到死前她才知道他对她的心,再来一次又何必走那些弯路?
她伸手扯住男人的衣领,一个推搡就将高大结实的他反压在墙上,身高差太远,她踮起脚尖用一双水润漂亮的杏眸看他,含笑反问道:“我想怎么样,你不知道吗?”
“抱也抱了,亲也亲了,什么时候娶我?”
“什么?!娶,娶你?我,我……”戈煜霍然瞪大眼睛,被头发和胡渣盖住的脸突然涨红。刚才还浑身是胆,现在却丢盔弃甲,酒也被惊醒了!
要打要剐他都认了,但结婚……这,这……这小娘们儿不会是被他给亲晕了吧?
他一个小混混,哪有人看得上?
他,他……
在叶知秋似笑非笑的注视下,戈煜浑身的嚣张肆意收敛得一点不剩,变得慌乱无措。目瞪口呆了好几秒,他突然身体朝后面墙上紧紧一靠,扯开叶知秋拽着他领子的手,撒腿就跑!
爆发力不错,转瞬间就窜出好几米,但那落荒而逃的背影,怎么看怎么怂!
叶知秋:“……”
年轻时候的戈煜又粗又野,留着满脸的络腮胡子不说,一双漆黑暗沉的眼睛狠得跟饿了几月的野狼似的,身材也太高大壮实,看着就不像是什么好东西,名声也很不好……真不怪她,上辈子她被他这么轻薄了之后,直接甩了他一耳光让他滚。
她也实在是没料到,当她比他更直接大胆之后,他反倒没胆了。
没忍住,叶知秋轻笑出声,一双水盈盈的杏眸越来越亮。
她真的重生了……
重生到她十八岁这年。
真的!
……
戈煜一口气跑出上百米,仿佛身后有洪水猛兽。
他跑过一个拐角冲进一条巷子,看到路边有一辆翻倒的自行车还顺手扶了起来,惊慌地朝后看了看,又继续跑。
他满脸的迷茫还没消散,就迎面碰上了刚才轰走的那群兄弟。
猴子几人正在小巷子的面摊坐着吃面,见到戈煜顿时都站了起来。
一个个热情得不行,挤眉弄眼的。
戈煜:“……”
他一个眼风都不想给这些家伙,让老板给他上了一碗阳春面,他黑沉着脸自顾自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猴子凑了过来:“煜哥,你怎么吓成这样?”
什么叫吓成这样?
戈煜差点被水呛到。
想到刚才的落荒而逃,他觉得自己简直丢人丢到姥姥家了,但绝对不能承认,不然他以后在县城还要怎么混?
他将杯子往桌上一砸,瞪着眼说道:“你懂什么,我这叫战略性撤退!”
“哟!”猴子笑得特别贼,“那您准备什么时候战略性进攻呐?说起来,今儿我们算是救了那小娘们儿,不然她就被臭虫那伙人给糟蹋了,你还是她救命恩人呢!”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啊!”
猴子一说完,其他几个也哄笑起来。
以身相许?
又想起女人娇软的唇和明媚动人的双眸,戈煜脸上腾起一阵热气,感觉自己耳根子都在发烫。其实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酒劲一上头就把她给亲了……
但心情莫名其妙就好了。
戈煜摸了摸下巴上的胡渣,一拍桌子冲着老板豪气大喊:“老板,给我切一斤酱牛肉,不,两斤!蘸汁要辣味的!”
“还有,叫什么‘小娘们儿’,知不知道什么叫尊重?!”
……
初春季节,天气还有些冷。
叶知秋快步行走在清水县的大街小巷中,记忆越来越鲜活。她紧了紧衣领,感受着风吹在脸上的湿冷,深深呼吸一口清冽的空气,大步走进县城汽车站。
她养父是汽车站的司机,他们一家就住在汽车站的员工宿舍楼。
“知秋回来啦?”
“一下午都不见人,你爸妈刚才还在念叨你呢!快回家!”
“……”
走到宿舍楼下,不少吃完晚饭在遛弯的邻居跟叶知秋说话,叶知秋笑着跟人寒暄完,走上三楼,敲了敲自家房门。
门“吱呀”一声开了,刘丽珍皱眉看着站在门外的叶知秋,语气不善:“进来吧!”
叶知秋跟着进门。
家里停电了,饭桌上点着一根蜡烛,叶向党端着碗在吃饭。
叶知秋肚子也饿了,饭桌上没有她的碗筷,她去厨房给自己盛了一碗饭,才在桌边坐下,刘丽珍就把筷子拍桌上。
“你今天去哪里了?”
“没去哪里。”叶知秋低头道。
刘丽珍火冒三丈地喊:“没去哪里,那怎么有人看到你跟小混混在一块儿鬼混,还做那种不要脸的事?你是不是要丢尽我们叶家的脸才甘心?”
“好了。”叶向党温吞说道,“大丫头名声坏了,刚好牛角镇王家不是前两天来家里走动了吗?把她嫁去王家也就行了。镇上人单纯,隔得远,不会知道县里的事。”
刘丽珍:“嫁远点也好,省得杵在我面前看着心烦。嫁人之后早点生个孩子,把日子过好,我跟你爸只有这么大的能力,以后什么都得靠你自己努力。”
“顶职的事情呢?”叶向党问。
刘丽珍更火大:“你还想让她呆在县城丢我们叶家的脸?顶职的事她就别想了,明天我就让明珠回来跟车!趁别人不知道她的丑事,赶紧把她嫁出去!”
“也只能这样了。”叶向党叹了口气,劝叶知秋,“你也别跟你妈顶,我们都是为了你好。你要是继续呆在汽车站,不说外面人怎么看我们叶家,对你指指点点的你受得了?”
叶知秋压住眼中讥讽,继续吃饭没说话。
这两人一唱一和的,真是太热闹了,当她稀罕这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