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他是一事无成,只知道嬉皮笑脸的愣头青为了出人头地,他背井离乡!十年后,他是绝世无双的第一战神,权财双绝,武力爆棚!他在最巅峰时,甘愿退隐,回归家乡,只为当初的一个承诺,牵起她的手,赠她满树桃花,带她君临天下……
主角是刘默赵小云的小说叫《孤狼王》,是作者浮沉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生活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十年前,他是一事无成,只知道嬉皮笑脸的愣头青为了出人头地,他背井离乡!十年后,他是绝世无双的第一战神,权财双绝,武力爆棚!他在最巅峰时,甘愿退隐,回归家乡,只为当初的一个承诺,牵起她的手,赠她满树桃花,带她君临天下……...
这场商场购物,虽然以不太愉快告终,但对刘默来说,过程还算是愉快的。
至少,他和赵小云之间的感情,没有因为多年分别而变淡,反而更深了。
购物过后,刘默本来要带赵小云一起回家的。
只是,赵小云上班公司那里,突然打来电话,有个事情要她处理一下,赵小云也就先离开了。
一路上,看着变化很大的江北市,刘默心中也是百感交集。
十年了,他离开家已经十年了。
特别是最后的三年,成为战神的他因为接到特别任务,所以整整三年没有跟家里联系过,也不知道父母的身体怎么样了?小妹有没有长大?
他也打过电话回家,但是三年前的电话早就不通了,也不知道父母是不是搬家了。
刘默不确定这点,也没来得及问赵小云,只能按照脑中的记忆,向家里而去。
他原来的家位于已经破产的国营棉纺厂家属院,虽说现在江北城市大改造,出现了不少漂亮的建筑。但是下岗工人居住的家属院则没有什么明显的改变,还是一样的破小旧。
此刻已经是晚上了,在小区里暗淡的路灯照耀下,刘默一眼就看到了那熟悉无比的灯光。
那时就是自己从小长大的家啊!
只是不知道是否已经物是人非,自己的家人还在不在这里?
就在他近乡情怯的时候,只听自己身后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一个黑乎乎的身影撞了过来。刘默身子一晃,轻巧的避开了。
“你是谁?大半夜的在这里干嘛?我跟你说这里住的都是穷光蛋,你要想偷东西就来错地方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叉着腰说。
听着这个有些熟悉的稚嫩声音,刘默心里泛出一阵属于血亲的悸动。
虽然十年不见,但是他已经认出这个小女孩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小妹刘笑。
“笑笑,你不认识我了?”刘默笑着说。
女孩呆了几秒,然后就一头扎进了他怀里,带着压抑不住的哭腔喊道:“爸,妈,你们赶紧出来啊——我哥回来了,我哥没有死啊——”
随着一阵叮了咣啷的声音,两个有些蹒跚的身影就从房子里冲了出来。头发花白的母亲一马当先,也不看脚下的土路,朝着刘默就冲了过来。
眼看老人家差点绊倒,刘默抱着怀里的妹妹,一个箭步窜了过去,恰到好处的扶住老太太。
“妈,我回来了!”
一声熟悉的称呼,让老人立刻泪如雨下,抱着刘默老泪纵横。身后随即赶来的父亲,看着刘默怀里一边一个,两个泣不成声的女人,也是红了眼眶,叹息着说:“赶紧回家吧,外面冷。有什么回去再说。”
回到自己的小家,刘默这才发现家里的陈设居然还和十年前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台破旧的老电视,缺了个角的餐桌,沙发巾是母亲自己缝的,墙上挂着一张自己离开时候照的全家福。
“默儿啊,你可算回来了,吃饭了没?妈这就给你做饭去。”老太太抹着泪就往厨房去。
“孩子啊,你怎么这几年都不给家里捎个信,你妈担心死了!”老爷子打量着儿子说。
“我接了秘密任务,有保密协定,不过你们放心,我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退休了!”刘默笑着回答。
“不走了,不走了就好,什么退休不退休的,你这孩子,你还年轻,回头找个工作赶紧成家吧!”听说儿子不走了,老爷子的皱纹也舒展了不少。
“哥哥,你不知道啊,你这几年没音讯,妈妈天天求神拜佛的,就怕你死了——”刘笑此时已经才干了眼泪,有点新奇的打量着自己的哥哥。
“呸呸,童言无忌啊!什么死不死的,你这孩子以后说话注意点。”老太太端着饭菜出来,对着小女儿瞪了一眼。“赶紧吃,一会冷了!”
金黄的小米粥,自家蒸的大馒头,陪着老太太腌制的辣萝卜条。
很简单的晚餐,却是游子魂牵梦萦的味道。
一口热粥下肚,那感觉比吃什么鹅肝松露都舒服,这就是家的味道。
“对了,妈,你们一直住在这里,是因为要等我回来吗?”刘默边吃边说。
头几年他可是寄了不少钱回来,嘱咐父母买新房子改善生活条件。不过他猜他们一家人还住在这里,估计是怕自己回来找不到家。
“你们就是怕我回来找不到家,也可以装修一下嘛!我不是给你们寄了不少钱吗?你看看这家具都多少年了?”刘默咬着大馒头说。
“这……”听了儿子的话,刘老爷子有点迟疑。
“装修什么啊?哥,我跟你说,你寄回来的那些钱啊,都没了,全被小云姐家拿走了。”刘笑一听,迫不及待的跳出来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