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到二十八岁,我几乎用光了我所有的热情和勇气,爱着厉霄城。我们熬过了感情中的三年之痛和七年之痒。但这十年之伤,却是终究熬不过了……因为,他不爱我。
主角叫顾晚舟厉霄城的书名叫《孤情一片载晚舟》,它的作者是万小烟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十八岁到二十八岁,我几乎用光了我所有的热情和勇气,爱着厉霄城。我们熬过了感情中的三年之痛和七年之痒。但这十年之伤,却是终究熬不过了……因为,他不爱我。...
电话那端没人出声,只有微微乱了节奏的呼吸声还有敲击键盘的声音。
我知道厉霄城这个点正在公司开晨会,也猜到他现在的脸色会很难看。
但这些,都跟我没有关系了。
他在外面花天酒地,我能忍,小情儿登堂入室,我能忍,唯独说我背叛了他背叛了我们的婚姻,我不能忍。
从十八岁的始,到二十八岁的终,我都是一如既往地爱着。
直到现在,再也爱不动,所以要放手。
“等我回来再说。”厉霄城吐出短短六个字,便挂断了电话。
我扯了扯嘴角,放下手机便去收拾自己的行李。
突然发现大部分东西都是累赘,带不走也不适合继续留下。
当初买的时候都是带着甜蜜心情装饰这个温馨的大房子,现在要处理掉那些东西是心如死灰地还厉霄城一个干净。
我只拿了几件换洗衣裳收至行李箱中,然后把属于我的其他东西全都打包好,叫来废品公司的人做回收处理。
看着抽屉底部的一把有些发黄的杏色雨伞,我微微晃了晃神。
桐城是个多雨的城市,七年前我淋着雨在桐城火车站等厉霄城,他就是打着这把伞来接的我。
这把雨伞见证了穷愁潦倒时厉霄城把我宠上天的甜蜜,也见证了那个男人飞黄腾达后渐渐冷落我的凄凉。
一并带走吧,这是曾经那个穷小子厉霄城买的,不管风多大雨多猛,那时候的他都会撑着这把伞给我遮风挡雨。
收拾好一切,我便拖着行李箱离开了这栋住了五年的大房子,也带走了所有我存在过的气息。
……
医院。
我正琢磨着要如何对程枫解释,为何回家拿换洗衣服拿了两天才来,忽的在拐角处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正大步朝自己走来。
“短信不回电话不接,你到底在不在意自己的身体!”程枫的神情中满是责备之意。
看着他手中拿着的车钥匙和我的病历资料,我猜到他正准备去家里找我。
“抱歉,有些事……耽搁了……”我强颜欢笑,拢了拢高领衣裳。
“你为什么又是一个人?你都病成这样了他还不过来照顾你,什么事都要你亲力亲为,他就那么忙?”程枫接过我手中的箱子,带着我进了电梯。
“嗯,公司事多。”我撒了个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费口舌。
程枫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安排我回了病房,再嘱咐护士给我准备输液。
中午时分,窗外下起了雨,噼里啪啦的落在玻璃窗上响个不停,空气阴冷潮湿,亦如我此时的心境。
从我和厉霄城说离婚之后,他没有给我回一个电话一条短信。
他说到做到,下班回家才会联系我。
也许现在他还依旧认为我说离婚只是气话吧……
病房门被推开,程枫手提着一个双层保温盒走了进来,衣裳湿了一大片,碎发被雨水淋湿粘在额头上,眼镜片也满是水雾,整个人显得有点狼狈滑稽。
“特意给你去中医馆买的药膳,快趁热吃。”程枫说着,拿纸巾擦去保温盒外的雨水,然后放在床头柜上。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溢了出来,破碎阴冷的心在这一瞬间感到了一丝温暖。
这些年我早已习惯了自己照顾自己,从未想过还会有人会如年少时的厉霄城般淋着雨为我做这做那。
我侧头,在镜中看到了一张苍白病态的脸。
他做再多,也只是医者怜悯心,想把一个在鬼门关徘徊的癌症患者拉回来罢了……
药膳比白粥好吃,但现在的我不管是吃什么都索然无味,甚至吞咽都觉得难受,吃了几口便没了胃口。
程枫见状也没强求,提议带我去个地方赏雨,说要心情好病才能好得快。
我没有拒绝,一整天待在充满消毒水味的病房中,只会让我每时每刻都记得自己快要死了的事实。
下了楼,程枫将车开门口等我,我正要过去,却看到那个曾上门叫嚣的年轻女孩许安正挽着一个男人的手从妇科急诊室出来。
那个男人,是厉霄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