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秦国国士,东州圣子的王继在九州盛典上被杀,重生到三年后的一个小乞丐身上,就此开始复仇。随他一同参加盛典的兄弟不能白死,走火入魔杀了八州圣子的罪名也誓要摘去。谁料,一切的背后,竟是神灵的私欲!
主角叫王继郑欢的书名叫《万古神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初三最新写的一本玄幻科幻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成为秦国国士,东州圣子的王继在九州盛典上被杀,重生到三年后的一个小乞丐身上,就此开始复仇。随他一同参加盛典的兄弟不能白死,走火入魔杀了八州圣子的罪名也誓要摘去。谁料,一切的背后,竟是神灵的私欲!...
东州,秦国,东往郡。
六月的静和城被一场冰冷的大雨浇灭初起的燥热,街道两侧皆是躲雨的人。
抱怨的牢骚声中,积水四淌,流进席地而坐的小乞丐裤腿。
小乞丐约莫十六岁,面黄肌瘦,脸色晄白,似有重病。
没人注意到他,这年头逃荒饿死的人数不胜数,不差这一个。
大雨如注,奋力拍打黑瓦,控诉着天大的不公。
突然,小乞丐的眉心锁在一起,意识于混沌中苏醒。
我死了?
不!我不会死!
我有轮回体,即便神骨被挖尽,肉身被焚,神魄碎裂也不会死!
所以,我现在轮回了!
到谁的身上?
在哪?
小乞丐睁开本该闭上的眼,一口冰冷的空气入肺,有些痛意。
他像个初生的婴儿打量着四周,很多人等来了伞,踏水离去。有的还在躲雨,可没人和他一样无处可去。他现在什么都没了,实力、权力、灵器、跟随者……
小乞丐想站起来,但每动一下,本该死去且被病魔缠绕的身躯都在抗拒。但他凭借非凡的毅力完成这场争斗,低头看向地面的积水。
里面那张还有着些稚气的面孔无比狼狈,嘴角龟裂,头发结成一团,瘦骨嶙峋的身上衣衫褴褛。
几滴雨水落入,于积水中点起涟漪,将其模样搅散。
呵,当初叱咤风云的王继,成了一个小乞丐?
身体的恶样和身份的差距令王继绝望,他感觉自己要死了,站都站不稳,怎么在大雨中苟活?
天越来越冷,四周人越来越少,王继躲在屋檐下看天,阴沉沉的,什么都没有。
“滚开滚开!别挡着道!”
身旁有骂声传出,药铺打杂的伙计只是随意一推,王继便趔趄倒地,眼前一黑。
“哪来的臭乞丐?别挡在门口!”
一个打杂的伙计,都敢这么对我?
王继以手盖面,当初的他,整个东州的人都需折腰,七国帝王都要行礼!
“我说过多少次,不要明着驱赶那些乞丐,我们灵芝坊可是静和城第二大的药铺!”
“放心吧店主,外面没人儿。”
王继听到,内心窃喜。
果真天无绝人之路,当年他路过静和,认识一人,应该能帮到自己。
支撑着虚弱的身体,王继双腿发颤,走进大雨,踏上这条不知结局的路。
这一轮回,过了多少年?
世人还记得他吗?
那个人是否还在?
疑惑中,大雨吞没王继,将其压倒。他摇摇晃晃的走了一路,随时都会化作雨中的一具尸体。他在冰冷中孤独前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在脑中回想过去发生的事。
他,王继,曾身披代表无上权力的圣甲,走进九州盛典的辉煌殿堂,却被夺走一切,只剩一人轮回,苟活于世。而那幕后黑手名为萧擎,中胜神州人!
王继誓要将其斩杀,洗清这血海深仇!
“咳!”
凉风冷雨令王继咳嗽连连,本就脆弱的腰肢更低几分。王继看着人世的灯火,瞧见里面的飘仙馆三字。
对这风流地,王继曾很是不屑,可现在成了他最后的希望。如果死在这,怎么报仇雪恨?
王继吞咽着痛苦,靠近时,却被两个宛如巨灵的壮汉拦住去路。
两人目光轻蔑,横肉一垮,甚是高傲。
“哪来的乞丐?赶紧滚!”
“飘仙馆可是你能来的地方?”
我不能来?
王继当年一挥手,无数女子为之倾心。一记目光,不知能令多少人折服。
张开许久没说话的唇,王继发出嘶哑且低的声音,虚弱问:
“花魁郑欢,在馆中吗?”
嗓子和肺部的剧痛令王继面色难看,像个死人,两个大汉因此讪笑:
“你来找花魁?先不说你和她的身份差距,就算郑欢大人伺候你,你这病秧子身板能抗住?”
“真是无知者无惧啊,小乞丐既然敢来找花魁,真是天大的笑话!”
笑吧,使劲笑!
王继双目憎恶,恨意滋生,他早晚会让所有辜负自己的人笑不出来。可现在,面对这聒噪的笑声,他一点办法都没有,甚至连握紧拳头都做不到。
不过还好,郑欢还在,说明九州盛典才过去没多久,一切都还有补救的机会!
“麻烦了,你就说王继要见她,希望她记得那日的一根金簪。”
王继的嗓子像黏在一起,实在没法再发声,身上的剧痛令他每一声咳嗽都像五脏六腑破碎。可壮汉只是无情的嘲笑,推搡之际,王继跌入雨中,大脑一片空白,只有大雨还在不断喧哗。
大汉哼了一声,颇有成就感的鼓了鼓胸前的肌肉,对走来的老女人说:
“梅姨,今天没什么人,我们不如早日关门,歇个小半夜。”
“就是,这都多久了,一个客人都没有。”
“确实有些奇怪,平日里雨天人才多嘞,谁不愿搂着热乎的小姑娘入睡?”
被唤作梅姨的女人挑起眉,又叹了口气,扫视一圈街上,见趟着个人,问:
“那人是谁?”
“他自称王继,太可笑了。”
梅姨沉默,开口冷哼:
“这年头还有人敢自称王继?真不怕被斩头?”
“就是,我们劝他,他还不走,执意要见郑姑娘。”
梅姨嗤之以鼻,丢下一句。
“郑欢是他想见就见的?没个几百两银子能见着面?”
“就是,不知道他咋想的,还说让郑姑娘别忘了那根金簪。”
“我看那家伙是个疯子,金簪能用根这个字?”
壮汉关门,大笑时嘟囔着,梅姨却怔了一下,旋即加快脚步,上了最清静的三楼。
楼中有一女子,年纪二十左右,正是桃李年华,面容精致绝美,于温馨的灯烛下闪耀着诱人的光辉,一身白裙,和飘仙馆的胭脂俗粉截然不同。光是一道背影,便足以令人口干舌燥,欲罢不能。
此女便是花魁郑欢,在这静和城也算个名声响亮的大人物。若是哪家公子能与之攀谈,定能吹嘘半年,只是她娥眉微蹙,脸上略显烦忧,手中把玩着一支金簪。
梅姨进来,令郑欢没好气的问:
“怎么了?”
“我的姑奶奶,当初王继大人给你的信物,可是一支金簪?”
郑欢收起金簪的玉手滞在空中,语气中带着些怒意。
“你偷翻我东西?”
“姑奶奶耶,我哪有那个胆子,飘仙馆都是你撑起来的!”
梅姨将听来之事告知郑欢,这无数男人想见却触碰不得的女子竟冲下楼,不顾仪态,闯进滂沱大雨,面色慌然,几个壮汉拦都拦不住。
“王大人,您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