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的三周年纪念日,他约白月光去我订好的餐厅吃饭,而我待在家里,一个人等到半夜。茶几上放着一个蛋糕,是我昨天特意开车去订的。我等到半夜,一直到奶油融化,蛋糕变得软塌塌的,一片狼藉的时候,江言终于回来了。他身上带着淡淡的烟草味,一脸疲倦地走过来,伸手想要抱住我。我躲开了这个拥抱,在他愕然的目光中平静地看着他。「江言,我们分手吧。」
小说主人公是唐敏江言的小说叫《不入我梦》,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巧克力阿华甜写的一本短篇言情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和男友的三周年纪念日,他约白月光去我订好的餐厅吃饭,而我待在家里,一个人等到半夜。茶几上放着一个蛋糕,是我昨天特意开车去订的。我等到半夜,一直到奶油融化,蛋糕变得软塌塌的,一片狼藉的时候,江言终于回来了。他身上带着淡淡的烟草味,一脸疲倦地走过来,伸手想要抱住我。我躲开了这个拥抱,在他愕然的目光中平静地看着他。「江言,我们分手吧。」...
把时间倒回三年前,我可能做梦也想不到,分手这两个字,是我跟江言提的。
那时候,我已经喜欢了他整整五年,漫长无结果的暗恋快要把我逼入绝境时,江言忽然对我表白了。
其实也算不得表白。
他只是在我又一次买了宵夜送到他楼下时,摸了摸我的头,然后低头吻住我。
我站在原地,浑身僵住,心脏狂跳。
江言吻了我很久,然后贴着嘴唇问我:「要不要试试?」
「好。」
我是没法拒绝他的,他向来很清楚这一点。
在一起后的第二个月,我才知道,他选我,是因为他的白月光罗娇订婚了。
江言和我是高中同学。
高二那年,因为文理分科,他拆班来到我们班,被老师安排做了我同桌。
他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还趴在桌上默写课文。
直到一道身影挡住阳光,我下意识抬起头,对上一张唇角微勾的笑脸:「嗨,让我过一下?」
他好高,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其实江言长得很好看。
皮肤冷白,眉眼轮廓深邃,睫毛又长又密,高一时就听说过有学姐给他递情书。
他刚成为我同桌的第二个星期,就有人拜托我把一整盒巧克力放进他抽屉。
那时我成绩平平,长相平平,唯一称得上优点的就是运动能力。
每年的校运动会上,3000米长跑一定是属于我的项目。
我训练的时候,江言就坐在场边坐着,低头在本子上画画。
等我气喘吁吁地跑完,他一脸惊奇地凑过来问我:「唐敏,你怎么这么能跑?」
我双手撑着膝盖,缓了半天才回答他:「减肥。」
是的,减肥。
中考完那个暑假,我顶着烈日每天长跑五公里,终于在高中开学那天瘦到了正常人的体重。
就像开学以后,我必须非常刻苦地听讲和刷题,才能把名次保持在班级中上游。
在我漫长的人生里,上天从未优待过我。
可江言不一样。
他其实听课并不认真,发下来的习题册也是在交上去前才扯过我的一通乱抄。
哪怕是这样,他的成绩还是比我优秀。
至于我是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喜欢江言,大概是在高考完的同学聚会上。
KTV里灯光昏暗,我喝了半杯啤酒就头晕目眩,摇摇晃晃地去天台吹风时,才发现江言站在那里抽烟。
他迎着我愕然的目光笑道:「我们已经毕业了,唐敏,这下你可管不了我了。」
夜色迷蒙,天台上只有一盏昏暗的吊灯。
他在灯光下翘起唇角,眼神带着一种少年特有的孩子气和狡黠。
我发现自己的心脏在狂乱地跳动,有颗不知道什么时候埋进心底的种子,在这一刻破土而出。
高考成绩很快出来,我超常发挥,挤进了年级前百,报了与江言同城的一所理工科大学,并被顺利录取。
那是我按部就班的人生中,第一次不加思量做出的冲动决定。
大学的军训格外严格,结束后我不但瘦了一大圈,人也晒黑了许多。
阅兵仪式结束那天下午,我坐地铁去了江言的学校,想找他一起吃饭,却在他们学校南门口,看到他在和一个女生接吻。
那姑娘穿了条短短的碎花吊带裙,扎着双马尾,皮肤白得几近透明,好像完全没受到军训暴晒的影响。
光有多耀眼,她就有多耀眼。
我几乎是仓皇失措地逃离了那里。
那个姑娘,就是罗娇。<